小说介绍
主角叫蒋钦林窈窈的小说叫做《记一枚芍药》,由佚名写的小说,讲述了:蒋钦眼眶泛红,修长指尖握上我的衣角,颤着音儿要开口。「你还敢!」二哥喊道,一手狠狠擦了唇角的血珠。蒋钦一怔,漆黑的眸子却还盯着我,怎么都不舍得移开。我一抿唇,「其实不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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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时,我们被四爷收养。
名义上是养女,长大后变了质,四爷要其中一个作陪。
双胞胎妹妹哭着求我:「姐姐,我害怕,我想要干净地生活在阳光下。」
她成了大小姐,而我见不得光。
后来,我捡了个临死的男孩儿,他叫蒋钦。
蒋钦牢牢记着。
有人救了他,亦吻过他。
那少女背脊偏下方,长着一朵好似芍药的胎记。
生得美,偏偏心软,那是他最干净的大小姐。
他为此杀人,赴汤蹈火。
后来却发现,认错了人。
民国乱世,战火硝烟,可这声儿再响,仍有人隔岸唱。
百乐门,全上海最大的歌舞厅。
蒋钦又一次来赴约时,
我正在歌厅后台换裙子,腰上冷不丁地被大手握住,颤着音儿吐出口气。
他漆黑的眸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像是恨不得千刀万剐、置我于死地,「下贱。」
我幽幽地在他耳边吹口热气,笑得柔情蜜意,「反抗不了,就享受嘛。」
蒋钦没回话,冷着脸任由撩拨。
自从四爷死后,蒋钦一直在找他的大小姐。
找了好久,前段日子才偶然寻到舞厅。
当时,我正抿着支烟,朝一心捧我的金主笑得暧昧,「嘛,二哥给得不够多,暂时不……」
突然,后背猛地被抱住,对方一双手锢得很牢,几颗滚烫的泪落在我的颈窝。
男声暗哑得很,一字一句像是被折磨得泛着苦味儿,「……对不起,我来晚了。」
二哥脸色一沉,提起拳头给了一拳,很凶:「放开她!」
身后的人咬着牙,那吱嘎吱嘎的声儿在我耳边,听得一清二楚。
两人猛地纠打在一起。
二哥是从国外留洋回来的,长相斯文,穿着一身西服小马甲,最在意形象不过。
在百乐门做个卖艺的,最不缺的就是骚扰和鄙夷,见色起意想要上手摸两把的客人,更多得是。
二哥这么端着的人,为我而大打出手,怎么看我都觉得有点儿好笑。
花期一时艳,早晚有败时。
趁着二哥还有新鲜感,去他手底下做个姨太太,也算不错的去路。
我稳坐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戏,时不时喊两声,「别打啦,别打啦。」
直到那人转过身时——
滔天倒海般的回忆喷涌而来。
蒋钦眼眶泛红,修长指尖握上我的衣角,颤着音儿要开口。
「你还敢!」
二哥喊道,一手狠狠擦了唇角的血珠。
蒋钦一怔,漆黑的眸子却还盯着我,怎么都不舍得移开。
我一抿唇,「其实不晚的。」
抬眸看向梳妆台上的镜子,里面的女人妆容精致,毫无失态,风情万种。
还好,还好……
我伸出手指,微微摩挲他的脸颊,胡茬短短,时间过得好快。
不晚的,不晚……
他眼睛朦胧起来,几乎是飞速地、依恋地握住我的手。
「真的不晚的,今晚这才轮到我上台唱歌呢。」我笑得风情,抽出手来,抚平旗袍的上摆。
桌下的另一只手攥着,指尖深深陷入掌心,我使了好大的力气,才掰扯开来。
牙好酸,大抵是忍得时候,咬的太用力了。
那晚,上台又落幕后。
蒋钦还在等我,执着地要一个答复。
二哥揽着我的腰,睨过来,抿着唇,没有开口让人把他拖下去。
二哥是金主不假,也确确实实帮过我,护着我。
他稀罕我,捧着我,想用君子风度换真心,我也乐意陪他玩。
「大小姐……」,他低低地唤我,那么冷漠倔强的一个人,这会儿像是猫儿叫。
抬起只猫爪子要挂住主人的衣角,为了什么呢?
我初见他时,曾听过,那是为了活命。
如今呢?
我斜他一眼,懒懒散散地伸手披上雪白的毛绒坎肩,「你认错人了。」
蒋钦定定地望着我,漆黑的眸光晃了晃,摇头说,「我没认错。」
「我不是什么大小姐,哪家的大小姐来卖唱卖艺、自甘下贱?」
蒋钦眼圈泛红,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二哥冷着脸瞪他一眼,要带我走,低笑着哄:「我知你心软,可这世上疯子太多,总不能干耗在这儿,我带你去看电影。」
抬脚走出门槛那一刻,我听到背后的黑暗中有人说,「要是能选,她绝听不得别人骂下贱,更不会唾弃自己。」
「你不想认我,我会等;你最护着你的姐姐,我也会尽全力帮你找到她——」
眼前一晃。
那晚躺在他怀里的人是我,救他的人亦是我。
怎么……就认不出呢?
后来,我坦白身份后,他沉默许久,问我妹妹去了哪?
我讥诮地戳了戳他的唇,「不是没有认错吗?」
蒋钦说,「对不起……」
双胞胎一模一样,但他隐约记得大小姐的眼睛,看过来是迷蒙无望,眼角又带着撩人不自知的风情。
以及脊背后方的一枚芍药胎记。
我推开二哥要牵我的手,蹙着眉叹了口气,缱绻地缠了缠他的手指,「确实是熟人,我得和他说会儿话。」
二哥冷笑了声,他也是好面子的,白出一场英雄救美,结果美人还铁了心要留下。
万般往事无非一个情字,说白了,除了男男女女那点事儿,还有什么好聊的?
「走了。」金主撂下话,夹着支烟走了。
蒋钦冷淡的长眸扫了我几眼,有些欲言又止,「你不该在这儿,自甘……」
「打住,她卖艺就是迫不得已,吃了太多苦;我正儿八经地唱歌就是自甘下贱?」
蒋钦住了嘴,想起眼前女人对待金主游刃有余的态度,只觉得自己刚刚是急红了眼,一时上头才认错了人。
大小姐绝不会心甘情愿的做这种人。
我越想越气,抽了支烟没等吐烟气儿,又气冲冲地碾灭了,甚至想戳他手心当烟灰缸。
好在我忍住了,只是笑得咬牙切齿,「我这个人就是下贱,这会儿见识得多了,整日大鱼大肉的,突然瞅见清粥小菜,突然觉得你也挺合胃口的。」
「这么着吧,你来给我捧捧场,把我伺候爽了,我告诉你她在哪。」
他一怔,整个人瞬间危险起来,冷声吐出字,「你连妹妹的男人都好意思抢?」
我重新点了烟,半蜷着眼皮,吐了口烟圈儿,「怎么不好意思?再说了,你算是他的什么人?无非一个捡来的小乞丐。」
轻笑了声,我像是要和谁较劲,泛着酸讽刺自己,「四爷算,碰过她的,有一个算一个,就你?」
「一个没啃过骨头的狗,仅此而已。」
尽管蒋钦紧紧压抑着怒意,但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头还是出卖了他。
我笑得放肆,可总觉得这烟太冲了,熏得眼睛有点酸啊。
一把火嘭得烧起来,烧得裂而艳,却是拿我的骨肉做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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