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小说主人公是简笙沈暮尧的书名叫《简笙沈暮尧》,它是一本言情类小说,凭借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十二年前的那个晚上,当时我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半夜没地方去,便躲在一个小巷子里,我记得那天好像还下了雪,我冻得实在受不了,正打算跑回去之后,却看见你和另一个小女孩在被一群男孩围攻,我当时还想着要过去帮忙,没想到,你将那个小女孩护在身后,只是三两下,就将那群男孩撂倒在地,看到我在偷看,以为我是一伙的,还威胁性的冲我扬了扬拳头。”…
免费试读
简笙连忙摇头,“没、没有。谢谢。”
说罢,她连忙拿过吹风机,走到客厅插座处开始吹起了头发。
她吹的声音很小声,拨弄头发的动作也小心翼翼,像是生怕会打扰到他。
傅之珩看出她的不自在,装作要打电话的样子上了书房,给她留下一个完全静谧的私人空间。
洛言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样一幕。
傅之珩正拿着条毯子,眉目温柔的给睡在沙发上的女人盖上,女人看样子睡得不是很好,他便微微俯下身,抚平她眉心得簇起,而后似安抚一般,在她眉心落下轻轻一吻。
“我靠,傅之珩,你让我来究竟是来看病还是来看你谈恋爱的!”
听到身后传来声音,傅之珩回过头,这才发现身后站着的正是带着医药箱的洛言,神色闪过一丝不自在,却还是轻声提醒道:“小点声,她睡着了。”
还是第一次看到从小对什么都不在意的兄弟对一个女人如此在意,洛言如同看到什么稀罕玩意似的走上前,看到睡在沙发上的简笙,还是忍不住轻叹:“你还真把人给带回来了啊。”
看了好几眼,他又半是惋惜半是唏嘘的道:“你别说,我还真有点没认出来,这哪还能认出这是当初被你暗恋了十来年的简家大小姐简笙啊。”
“怎么沦落成这样?”
想起今日看到的一幕,傅之珩眸色沉了片刻,“是我回来得太晚了。”
“这也不能怪你啊,这些年你一直在国外,也是最近听说她出事,才连国外生意都不管了,哪怕被你爸妈打断腿也要为了她回国,为了个暗恋对象做到这种程度,没想到啊之珩,我还以为你这辈子对女人没兴趣呢,没想到还是个痴情种啊。”
“怎么着,现在把人带回来了,准备怎么弄。”
傅之珩深深地看了睡在沙发上的简笙一眼,“荣城……她应该不会想待下去了,我会带她离开这里,护着她,一辈子。”
……
简笙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正躺在一张洁白且柔软的大床上,膝盖上和手腕上都包了一层厚厚的纱布。
这是……昨天傅之珩让医生给她包扎的?
所以,他花了足足一百万,就真的只是让她好好睡了一觉,顺便还给她处理了伤口?
还在愣神之际,简笙余光中看见墙上的挂钟,心中顿时咯噔一声。
完了,要迟到了。
会所领班本就对她不满,一直以各种理由扣她工资,她平时已经谨慎小心,可如果去迟了,便会被抓到把柄,这些天的钱都会被扣光。
她还要攒钱治病,攒钱离开荣城。
她下了床,匆忙洗漱一遍,又将浴室打扫得干干净净,确保自己没有弄脏这儿之后,才匆匆出了门。
她并没有看到傅之珩,所以只留下一张纸条,告诉他,自己走了。
无论他究竟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她都要感谢他,给了她无边黑暗中的片刻光明。
但现在,得要回到现实了。
简笙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会所。
正准备去厕所收拾工具清扫,却发现会所走廊乌泱泱跪了一群人,个个战战兢兢,而他们面前,正是西装革履满目寒冰的沈暮尧……
曾经满心满眼都想多看一眼的男人。
如今看到,简笙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正想着该从哪儿走才能绕过他们,突然不知道谁指着她道:“沈总,人回来了!简笙回来了!”
简笙整个人都被震得一抖。
还没来得及逃,下一秒,就见沈暮尧已经转过身来,眉目阴沉的朝她走来,最后,停在瑟瑟发抖的她面前。
“一夜未归?”他每个字都像淬了冰。
简笙不知道他又要怎么刁难她,只能咬紧嘴唇,“……有人买了我一夜。”
本以为这样的解释会让沈暮尧放过她,谁知他冷笑一声,脸上的神色却越来越差,他忽而抬手,一把掐住她的下巴,迫使她整个人都不得不含泪看着他。
“一百万。”
“没想到,你都这副破败样子了,勾引男人的本事却还不小,还能有人愿意为你一掷千金。”
“简笙,看来是我小看你了,嗯?”
“昨晚,你们,干什么了?”
最后一句话,他几乎是一字一字咬牙说出来。
连他都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个决定是他下的,可当真看到简笙一夜未归,而后衣衫不整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会有那么大的怒意。
她该反抗的。
以前的简笙,绝不会这样任人摆布。
可现在的简笙,无论他怎么羞辱她,她都欣然接受,反倒叫他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和以往简直判若两人。
连他见了,都只觉触目惊心!
“我和他……”
简笙刚要说这一夜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可才刚说出几个字,突然听得咔擦一声响,紧接着的便是下巴处传来的痛入骨髓的痛意。
“啊……”
她疼得整个人一抖。
他竟然,活生生卸掉了她的下巴!
沈暮尧修长的手臂骨节隐隐突出,似是在强行隐忍着什么,“够了,没人想听你在床上那些肮脏事!”
“把她给我架到车里去!”
简笙强忍着疼得快要瘫软在地的痛意,都还未曾有片刻缓神,下一秒,沈暮尧一声令下,她整个人再次如同一个玩物般被架了起来。
她不知道沈暮尧这次带她走到底是要干什么,但稍微一想就知道,又是一番无穷尽的羞辱罢了。
简笙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但当沈暮尧派人把自己架到医生面前,说要把她的眼角膜移植给秦月的时候,她还是难以置信。
秦月。
这个名字,在会所的时候,简笙曾听人说过无数次。
说是沈家少爷沈暮尧,因初恋安悦离世悲痛万分,所以这些年,一直在寻找像安悦的替身。
秦月,便是最像的那个。
悦,月,连名字都很像。
只是,唯一的遗憾便是,秦月是盲女,自小便是看不见的。
会所里的人都说,如果秦月能看见,那么,沈暮尧便是彻底找了一个能够代替安悦慰藉心中伤痛的替身。
所以……
现在沈暮尧是想要用她的眼睛,来换取秦月的光明!
不!不行。
彻底回过神后,简笙身子止不住的往后退,跌跌撞撞的欲逃。
眼睛不行,她绝不会将眼睛捐给她的。
“来人,给我抓住她。”
沈暮尧立马一声令下,几个保镖立刻拦住了逃跑的简笙,押着她往手术室去。
她知道,只要沈暮尧想要做的事,谁也阻挡不了。
她不知道从哪依华独家整理儿来的力气,挣脱开那些保镖,扑到沈暮尧面前,抓住他的裤腿,一下又一下,死命的磕着头。
“沈总,沈总,以前的事都是我错了,我不该不要脸的追在你身后,不该拆散你和安悦,更不该害得她跳楼。”
“我是个罪人,我错了,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让我下跪,让我磕头,我通通都做,但是别这样对我!”
“五年前,我就已经死心了,我告诉自己,我不配喜欢你,我离你远远的,绝不出现在你面前。”
“求你,别夺走我的眼睛,求你,求你了啊!”
被卸掉下巴的她,声嘶力竭的磕头求着绕。
哪怕磕了一地的鲜血,哪怕每个字说出口都痛彻心扉。
沈暮尧看着这样的她,竟有片刻的怔然,可下一秒,保镖发现跑了人,生怕他怪罪,立马又冲了过来,将满头是血的简笙拉了起来。
“不要,我不要……”
终于忍不住,崩溃的哭泣声响彻在整个医院走廊。
那哭声像是一双无形的手,生生扼住了人的心脏,沈暮尧心中烦闷一闪而过,正在他准备开口的时候,一个声音先一步打断了他。
“沈总!”
沈暮尧回头,眯了眯眼睛,发现竟是傅之珩?!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据手下的人说,昨天花了一百万将简笙带走的人,正是傅之珩!
傅之珩匆匆赶来,没有忽略沈暮尧在看到他之后越来越差的脸色,他快步走过去,将满面泪痕的简笙攥到了自己身边,而后,唇角挂上一抹笑,“沈总,我一大早醒来,发现简笙不见了,问了几个人,才知道是沈总把她带医院来了,不知道沈总把她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沈暮尧视线落在简笙紧紧攥住傅之珩衣角的动作上,一种说不清的情绪自眸中一闪而过。
心头好像藏了一团火,再多盯几秒就会爆炸开来,沈暮尧冷笑一声,“我要带她干什么,好像也不是傅总该过问的事情。”
傅之珩脸色不变,却道:“沈总说笑了,我未婚妻的行踪,我又如何不能过问?就算卖我一个面子,沈总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谈就好,不用惊扰了我未婚妻。”
“未婚妻?”
此话一出,在场几人,同时将目光投向了他。
简笙也是身子一颤,还没来得及想清,下一秒,就见傅之珩突然面向她单膝下跪,神色虔诚的从怀里掏出了一枚戒指。
“简笙,嫁给我。”他一字一句,说得毫不生疏,仿佛早就演习了无数遍。
简笙很显然还没回过神,沈暮尧却眯着眼睛,脸色铁青的看着这一幕。
傅之珩,现在竟是在向沈简笙求婚?当着,他的面?
“我昨天,把你带回来,其实,本来就是打算跟你求婚的,只是,你当时太过疲累,早上又走得太快,才让我失去了这次机会。”
“我知道你会觉得突然,但对我来说,却是预谋已久。”
“昨天并不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第一次见你,是在十二年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7868862@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