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小说主人公是周彦秦俭的书名叫《春华未止》,是最新的一本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周彦秦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节选:阿娘自此一病不起,家底耗尽,撑了两年,撒手人寰。我爹是家中独子,他在世时,我外祖娘舅家没少过来借钱讨便宜。可是当我成了孤儿,舅母说:「天见怜的,咱们家徒四壁,多一张吃饭的嘴可怎么了得,这不是雪上加霜吗。」后来她又说:「秦俭,你爹在世时不是给你许了个好人家吗,听说那周家的科考中了进士,如今在棣州当官,妗子想办法送你去享福,等你长大了可不能忘了妗子。」我孝服都没来得及脱,就被塞到了周家。那时周伯伯任职武定散州同知,是个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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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天生是个丧门星。
五岁丧父,七岁丧母,继而投奔了爹爹在世时为我定下婚约的周家。
这桩婚事说起来属实可笑。
我家祖辈都是杀猪卖肉的屠户,到了阿爷这辈,家境不错,就想改善一下门风,送我爹爹去了私塾读书。
可惜我爹实在没有文人的风雅,举止粗鄙,学问不佳,读了几年的书,最后还是回家卖肉了。
他当时早已娶妻生女,并且结识了周伯伯。
爹爹性格爽快仗义,自己虽然不是读书的料,却与学问甚好的周伯伯成了至交。
于是定下了我与周家哥哥的婚约。
五岁时我爹酒后失足掉进河里。
前脚刚走,后脚肉铺的伙计卷了钱财跑路了。
阿娘自此一病不起,家底耗尽,撑了两年,撒手人寰。
我爹是家中独子,他在世时,我外祖娘舅家没少过来借钱讨便宜。
可是当我成了孤儿,舅母说:「天见怜的,咱们家徒四壁,多一张吃饭的嘴可怎么了得,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后来她又说:「秦俭,你爹在世时不是给你许了个好人家吗,听说那周家的科考中了进士,如今在棣州当官,妗子想办法送你去享福,等你长大了可不能忘了妗子。」
我孝服都没来得及脱,就被塞到了周家。
那时周伯伯任职武定散州同知,是个五品官。
地方的五品官,是个不小的官职,武定府除了知州贺大人,属他官职最大。
我初到周家,才七岁,一身孝衣,头上簪着白花,畏畏缩缩。
人称「周老爷」的周伯伯,拉着我的手进了门。
他说:「俭俭,不必拘谨,以后这儿就是你的家。」
周家人口简单,府里管事仆役加在一起总共十个人。
周伯母一开始并不喜欢我,还有十一岁的周彦,一听说我是与他定下婚约的秦家女儿,气的一脚踢在了板凳上。
「谁要娶这个丑八怪!赶紧撵她滚!」
我幼时的确长得不好看,骨瘦如柴,面黄肌瘦,呆头呆脑。
周彦就不一样了,少年得意,英姿焕发,朝气蓬勃。
周伯母也不喜欢我,埋怨周伯伯当初不该意气用事定下婚约。
周彦是个混世魔王,我很怕他。
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他会突然伸出手揪我的头发、趁大人不注意推我一把、心情不好时莫名的踹我一脚……
我已经很乖很乖的叫他「阿彦哥哥」了,可他仍是很讨厌我。
鉴于他的恶劣态度,我一度躲着他,隔老远看到他,吓得扭头就跑。
后来周伯母带我去过几次贺知州府邸,我才知道原来他的厌恶只针对了我一个人。
贺夫人雍容华贵,贺家的女儿大我两岁,名字叫「楚楚」。
楚楚娇荷香欲染。
贺楚楚连名字都这么美,不像我,秦俭秦俭,一听就是小户人家出身,勤俭节约。
楚楚是明艳漂亮的女孩子,站在她面前令我自惭形秽。
对我恶语相向没个好脸的周彦,对楚楚异常耐心和友好。
他在贺家很吃得开,贺知州的两个儿子一个跟他同岁,一个年长他三岁,关系都甚好。
男孩子在一起玩的时候,楚楚就拉着我一起画画、下棋。
哦,还有王通判家的小女儿,王嫣。
有时候楚楚和王嫣画了画,会拿给贺夫人她们看,大人们纷纷称赞。
这个时候我会敏感的把手里的画往身后藏,周伯母表情淡淡的,看我一眼,又很快瞥过脸去。
然后王嫣突然跑过来,一把抽出我的画:「你们看,俭俭画的水鬼,张牙舞爪的,多么形象。」
众人哄堂大笑,我红着脸手足无措。
她知道,我画的是水牛,不是水鬼。
笑过之后,贺夫人看着周伯母道:「到底不是亲生的,蠢笨了一些。」
我低着头不敢去看周伯母,衣角揉搓的皱巴巴。
楚楚拉我一起下棋,周彦他们偶尔也会过来看一眼。
每次他过来,我都格外紧张,手中的棋子不知往哪儿放。
因为无论我往哪儿放,都会听到他一声嗤笑——
「蠢笨如猪。」
周彦睡眼朦胧的站在我屋里,一脸懵。
然后周伯母举着辟邪三宝说道:「你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孩子既然已经到了我这里,我自会把她当女儿待,我家小子也会真心对她,你且速速离开,否则我便不客气了!」
她那样知书达理的妇人,板起脸来十分威严,还踢了一脚周彦:「你说话!」
周彦一激灵,哭丧着脸说:「我说什么啊?」
「说你今后会对俭俭好,绝不会欺负了她,让她受委屈。」
我在周家四年,伯母常说我是蠢笨的榆木疙瘩,脑袋不开窍,可是私底下也会拿着我绣的帕子,冲周伯伯笑:「你瞧妞妞绣的多好,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这样的手艺。」
我与伯母之间,到底是有母女缘分,她曾对李妈妈说:「贺楚楚长的是挺好看,王家的女儿也比俭俭聪明些,但那终归是别人家的,咱们秦俭笨了些,但没办法,谁叫她是我们家的孩子。」
反正周伯母是很疼我的。
初到周家时,在我身边服侍的丫鬟很是怠慢,欺我年幼,偷吃偷拿,还偷拧我的胳膊。
我的胳膊常被掐的青一块紫一块,但从不敢吭声。
后来还是李妈妈无意发现,告诉了伯母。
伯母十分生气,打发牙行把人卖了,还把府里的下人全都叫来,「睁大你们的眼睛认认清楚这孩子是什么人,既来了周家,她便是你们的主子,往后不知尊卑的东西也不必留在府里了,直接发卖了。」
我一直以为,周伯母是不会让我给周彦做媳妇的,她也曾亲口说过,若周彦不愿,那桩婚事就作罢。
但我十一岁那年,她又一次带我去贺知州家。
与贺夫人及几位县丞夫人闲聊时,她拿出了我新给她绣的荷包,显摆了下——
「想来也是天意,我这媳妇儿,是自幼养在膝下,把我当亲生母亲孝顺,这孩子心眼实在,从前看着也不觉得多好,但现在啊是处处顺眼,我喜欢的紧。」
几位县丞夫人纷纷夸赞,说是她调教的好,自幼养在身边的媳妇儿感情就是深厚,令人羡慕。
伯母适时的展示了下我的刺绣功底,话里有话的说:「瞧瞧这手艺,咱们棣州的姑娘家,我没见过有绣的比她好的,我们俭俭才十一岁,就有这样的好功底……」
当时我站在一旁,呆愣了半晌反应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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