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小说叫做《退缩的舔狗》是宋岱岩的小说,主角宋岱岩。内容精选:但我没有表现出分毫,我依旧将他照顾的很好,早晨七点多准备好放在餐厅桌子上的早餐,床头柜上一杯温的刚刚好的凉白开,卫生间已经挤好牙膏的牙刷,临走前我用遥控器将打得过低空调温度稍微往上加了点,然后站在卧室门口和他说:「我先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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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发现我不爱他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是日日夜夜生活在你身边的爱人,你看着他,内心再也起不了任何波澜,以前他任何能让你耳红心动的小举动都再也不能撼动你分毫,你看着他,就像看着马路上任何一位甲乙丙丁。
但我没有表现出分毫,我依旧将他照顾的很好,早晨七点多准备好放在餐厅桌子上的早餐,床头柜上一杯温的刚刚好的凉白开,卫生间已经挤好牙膏的牙刷,临走前我用遥控器将打得过低空调温度稍微往上加了点,然后站在卧室门口和他说:「我先上班了。」
他整张脸陷进雪白的床褥里,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我转身就走。
最近我接了一个新的项目,整个团队都忙的七荤八素的,等处理好初步的方案细节看看时间,已经将近凌晨一点了。
我突然发现,整整一天,我一次都没有想起过他。
这不正常,我想起我刚毕业的时候,那段时间跟着大学毕业很久的一位学长做活动,也是这样,时常忙到深夜,可我每个小时都会发消息和他报备一下我的动态,超过六点我就会告诉他我今晚大概忙到几点,让他不要等我等等,即使后来在一起久了,晚上太忙我都会和他报备一下。
可是今天我一次也没有想起他,打开微信看了一下,他七点多给我发了一条消息,问我什么时候回,我没看见。
我回他的消息从来没有超过三分钟。
我摩挲着手机,犹豫一下,还是没有回他这个消息。
走出公司大门才看见他,身姿颀长的斜倚在他的大 G 前,黑暗中的轮廓坚挺,低着头看着手机,嘴边一抹猩红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他又开始抽烟了。
其实我很讨厌他抽烟,他爸爸是肝癌去世的,刚开始在一起时,我总是管着他,不让他抽烟,他每次都是挑挑眉头,嘴角斜出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望着我,然后照抽不误。
我管不住他,我知道。
爱情里面永远都是最爱的那个人比较卑微。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失衡了,我将自己放的太过卑微,所以我管不住他。
我慢慢走近了,他应该在想事情,想的很入神,我走到他面前他也没有发现我,我温声问:「你怎么来了。」
他猛然回神,然后有点慌乱的取下嘴角的烟,碾在脚下熄灭,我这才发现地上一地的烟头,也不知道他抽了多少根,习惯性的想要劝他少吸点,动了动嘴唇,还是没有说出来。
我绝望的发现,我已经不想管他了。
他看了我一会儿,像是在等什么,眼神在黑暗中像是有流光划过,然后归于尘暗,他烟抽多了,所以嗓音有些嘶哑,他说:「我来接你。」顿了顿,又补充一句,像是有些委屈,说:「你没回我消息。」
我装模作样的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然后说:「太忙了,没看见。」
他没说话,拉开车门让我上去。
这倒是之前没有过的体贴,我对他来说,得到的太过轻易,爱的又太过卑微,我想之于他来说,最笃定的事大概就是我永远不会离开他。
所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这种加班到深夜来接我的事情,除了中间他觉得愧疚的那段时间,再也没有过了。
上了车我靠着车窗望着窗外呼啸而过的灯火出神,整个车内寂静无声,我又想起了从前,他其实有点冷漠,以前两个人独处时,我都会一直找话题逗他说话,他偶尔嗯两声回复我,可现在我已经累了。
安静了一会儿,他问我:「你吃饭了吗?」
我嗯了一声,没有问他有没有吃饭。
等他叫醒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他蹙眉看着我,又说:「最近很累对不对?累了就休息一会儿,那个班不上也没什么,我养你不行吗?」
我没说话。
以前太累的时候,这话是我来问他的,那个时候他生意步上正轨,我整天累的死去活来,公司的派系斗争也令人疲倦不堪,所以一次加班回来后,我抱着他的腰撒娇,问他:「我辞职回来好不好,给你一个养我的机会。」
他笑了笑,撇开话题拍拍我的头,说:「小王小王,加油加油。」
后来我再也没问过这种傻话,现在他说起来,我倒是抬眸望着他笑了笑,没说话。
一如他从前。
我从前是真的很爱他,爱到身边的朋友都乍舌,似调笑似认真的劝我:「曦,你别陷太深。」
可我就像是一头撞进火焰的飞蛾,从见他第一面开始我就知道,我好不了了。
我遇见宋岱岩的时候是在大二,之前我只听过他的名字,他是 A 大的风云人物,散漫漫不经心的脾气和英俊的脸让他风靡全校女生,据说他的女朋友多的如同过江之鲫,最后我能胜出稳坐正宫之位,我想了很久,只能归结于命运。
命运让他刚好在他人生最难熬的时候遇见我,命运让他刚好在那段时间收敛心性,命运刚好让他那段时间再也没有碰见第二个像我这样对他好的傻子。
所以我成了他的女朋友,并从此分分合合纠缠七年之久,震惊掉了我和他身边朋友的下巴。
按照他的一位朋友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我是个目标很明确的人,成绩优异,人生的每一步我都有合理的规划,他不一样,他对所有的事物都是漫不经心,永远都是走一步是一步的人,从没见他对什么事上过心。他不但散漫还花心,在花花世界的花花草草中游走,片叶沾上身却从来不上心。
哦,不对,还是上过心的。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刚结束上一段的恋情,后来即使我和宋岱岩在一起七年之久,但顾姗姗是唯一一位让我听到名字就如临大敌的前任。
我想这应该是唯一一位他心动且深爱过的女孩。
我第一次碰见宋岱岩是在一次社团活动上,他半倚在社团门框上低头玩手机,侧脸的轮廓像刀刻的一般,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旁边有学妹半羡慕半感叹的说一句:「是宋岱岩诶,应该是在等他女朋友吧。」
我顺着她下巴努动的方向看过去,一位高挑长卷的背影,没看见正脸,但想来应该也是漂亮的。
第二次遇见他是在深夜的校外,我代表学校去北京参加一个高校联动竞赛,赛事结束后我连夜赶回学校,当时深夜,又大雨滂沱,我从出租车上下来顶着雨往校门内狂奔,然后在校门口遇见了他。
一开始我没认出来他,校内墙角一抹黑乎乎的影子靠在那里,我犹豫了一下,打开手机的后置灯光走过去看了一眼,是他昏迷的靠在墙角,雨水将他的头发冲湿,贴在额头上,没了以前嚣张漫不经心的气质,倒显得有些可怜。
大概色令智昏,看见他我连最后一丝犹豫都没有了,我叫了出租车,送他去了医院。
他喝了太多的酒,暴雨又引起了高烧,后来我时常和他开玩笑,说他这条命是我捡回来的。
是不是我捡回来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差点把我的命搭了进去。
我那天一直守到他醒过来,他的眼睛有些懵,我站在他床边笑了笑,对他说:「宋学长你好,我是王曦,昨晚医药费一共是两千四百五十六元,打车费用是一百四十七元,加个微信你转给我?」
他回过神后微眯起眼睛笑,那种漫不经心的气质又来了,把我迷的心跳如雷鼓。
他住了七天院,每天我都给他送鸡汤,送到他出院的那天,他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然后勾着唇角笑,问我:「你是不是在追我。」
阳光从不大的窗户透进来,能看见空气中细小的尘埃,我佯装镇定,反问他:「你才看出来?」
后来我追了他六个月零三天,在第四天的时候,那天是圣诞节,我们一起在校外的餐馆吃饭,我正在专心致志的给他剥虾,然后我听见他说:「王曦,在一起吧。」
我剥虾的手一顿,顿了很久,最后我没抬头,继续一边剥虾一边轻声回:「好啊。」
真是无足轻重且很平淡的开始。
他没提喜欢,没提感情,一句轻飘飘的在一起,我就甘之如饴的朝他奔赴过去。
可那时是真的很开心啊,开心的吃完饭后我一个人打车去医院打了一个小时的点滴。
因为我对海鲜过敏。
是真的满心欢愉啊。
隔天醒过来已经早上八点了,我难得醒的这么晚,大概是前天晚上实在太累的缘故,醒过来的时候我规规矩矩的仰面躺着,即使盖着被子,还是觉得有点冷。
他很怕热,屋内的空调温度永远都是打到最低,刚刚住在一起时,我一直不习惯,经常半夜被冻醒,然后裹着被子往他怀里钻,手脚攀上去,像抱着一个火炉。
他一开始很不耐烦,因为不习惯这样的睡姿,我每次钻过去的时候,他就不耐烦地推开我,但我没过多久就会无意识的倚偎过去,所以一晚上经常被他推醒好几次,但我老是改不了,后来他就习惯了。
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我意识到开始,大概已经有四五个月,就是某一天早上醒过来。
突然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在他怀里醒过来过了,每天晚上迷迷糊糊感到冷的时候,我都是尽量把自己蜷缩起来。
即使他就在我身边,即使我能感觉到不远处的热源,即使是在睡梦中迷迷糊糊的无意识,但我确实,很久很久没有再滚到他身边去过了。
这真不是一个好征兆。
今天难得他比我先起来,赤着脚踩在地毯上落足无声的往外走,看见他躲在阳台上抽烟,这样的清晨,他眉头紧锁着,大概是有心事,那张脸还是一如初见时的英俊,我细细看了半天,然后发现自己的心脏平静的毫无波澜。
他似乎感受到我的视线了,叼着烟和我四目相对,两个人隔着一层玻璃,不远的距离静默无声的对峙,直到他叼在嘴角的烟灰变成长长的一截,他才取下来按在烟灰缸里。
等烟气散了一会儿他才进来,我随口说一句:「还是少抽一点吧。」
他静默了很久,我听见他低低的嗯了一声,等我刷完牙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将早餐买回来了,隔小区有一段距离的包子铺,他说那家包子是最好吃的,以前每天都是我给他买。
我问他什么馅的,他说两个蟹粉,两个龙虾,这是我经常给他买的口味,我默默将拿起一半的包子放回去,他有些诧异,无声的挑眉询问我,我是真的有些疲倦,突然涌起来的倦怠,我说:「我对海鲜过敏。」
其实现在已经好了很多,大概是这些年给他剥了太多的虾和蟹,身体里已经有了抗体。这么多年我都已经忍了过去,可是现在突然间,那些之前甘之如饴能一直忍着的事情,我突然就忍不下去了。
他看着我,长久的注视着我,我想以前他这样专注的望着我的话,我应该已经将胳膊缠上去,然后吻在他的唇上。他神情微微一动,抬起手来,大概是想摸我的头,或者是我的脸颊,身体的反应先于意识,我仓促的后退一步,避开了他的手。
他的手尴尬的停留在半空中,我看见他极快的侧过头深呼吸一下,再转过头来的时候已经神情平静,他说:「你喜欢什么馅的,我重新下去买。」
我们大家都维持着相安无事的平静和错觉,我说:「不用了,我去厨房煎个荷包蛋。」
他没说话,我看见他垂在身侧的手,已经握成拳,他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我之前见过他对别人发火。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我遇到一个猥琐男,那次他差点把人打死,当时赔了不少医药费。
后来毕业也就刚刚创业的时候,他忍气吞声过一段时间,后来生意做大,也没什么人能在他面前呈威风了,一般都是顺着他的人比较多。
就在我以为他要爆发出来的时候,他却突然笑出来,然后温声说:「好,晚点我们一起出去逛街,快换季了,家里很多东西要重新添置。」
老实说,在他忍下脾气的时候,我竟然有些失望。
我们在一起七年,性格和脾气都相互熟稔,他一定发觉了我的反常和冷漠,我其实很希望他发起火来,然后指着我问:「你到底怎么了,你说出来行不行?」
然后我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说:「我不爱你了,我们分手吧。」
可惜他没问,我也就没说。
下午一起去了超市,我一直对于逛超市情有独钟,因为这样和他一起推着购物车买家居用品的样子,真的很像寻常的夫妻。以前我和他逛超市的时候,我都恨不得能和他一整天都泡在超市里,每走三步我就会问他:「这个好不好看?」「这个放厨房好可爱。」「哈哈哈你看那个,我们一起买个情侣牙刷杯好不好,好可爱!」「这个挂在玄关一定很好看。」
逛到最后他烦不胜烦,要喊一句闭嘴,才能管住我五分钟。
我在他身边一直控制不住自己的喜悦,我想把我认为最好的和他一起分享,那种喜悦是发自内心的,就像在他身边,不管是做什么,即使只是呼吸我也会觉的开心。
明明在别人眼里,我也是个成熟高冷的人。
可是今天逛了大半个小时,我望了望购物车,才发现今天和他没说几句话,也只添置了一点必需品,我就已经和他说:「都买好了,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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