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第一次告白也是跟现在差不多的时间,相似的画面,不同的是穿着白衬衫的他叼着烟靠着墙对我说:姜京墨,离我远点,我不是你们女生想象中的那种正人君子。那是我对他的第一次表白,但不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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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早晨我醒来刚打开手机,就看到我们小区有个特殊趣好业主说他的宠物丢了。
为什么说他是个特殊趣好业主,因为他养的宠物不是那种猫、狗等常见的家养宠物,而是松狮蜥。
看着群里脏话频出,就知道能接受蜥蜴作为宠物的人不多,就算再温和,那也是蜥蜴。
看着养蜥蜴作为宠物的人住在20层,我住在5层,安慰自己:这么多户呢,姜京墨你肯定不会这么倒霉。
但怎么说可能是由于女主光环的原因,它来了并且与我共眠。早晨起床看到它的那个瞬间,我差点就像步步惊心里的女主一样,魂穿了。
如果真的有穿越这件事,麻烦请让我穿越到星际世界,那里科技更发达,不要去古代,我还不想用竹片刮屁股。
所以我努力地捂着嘴压制自己想尖叫的欲望和恢复下受了大惊的心情,然后战栗着、轻手轻脚地下床给消防爸爸们打电话,求他们来拯救我,并在脑海里言辞激烈地问候了下养蜥蜴人的全家,你就是个大(chou)聪(sha)明(bi)。
缩在一个角落等待了三五分钟,我家的门被敲响,我用迅雷般地速度打开门,快速地指了指蜥蜴在的方向。
然后他们以卧室为中心对我家展开搜查,可惜都没找到松狮蜥的身影。
他们问我能不能等再次看到它后再通知他们,我立马摇了摇头说我害怕,你们要是还有别的事情的话,能不能让这个小哥哥陪我。
消防员哥哥们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被我指着的那个男生的脸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
嗯,个高腿长、长相帅气可爱,还容易害羞,嗯,更惹人喜欢了~我的心巴荡漾了。
这时,又有一个人从门口进来了,就听见这帮消防员们说,
队长,你快看,这个小姐姐你是不是很眼熟。
我转过身一看,呆愣住了。
程明耀他怎么成为一名消防员?
他不是学计算机的吗?
呆住的这几秒里,这三个念头依次从我的脑海中划过。
队长,这就是你之前说的那个甩了你的渣女前任啊。
你不认识了吗?
我被这句话引回了注意力,又看着我刚才指定的小哥哥脸上的表情从羞涩变成防备,并且后退了几步,看他这副从身到心都表现出对我的抗拒感的模样。
我磨了磨牙,心道:很好,程明耀,原来你就是这么说我的。
你说我怎么渣你了,我带着怒气质问他。
你把我撩到手后,玩弄了我的身心,第二天就消失不见,你敢说你自己是个负责任的人?
程明耀边说着,脸上还露出一股委屈的神色。
我哪里玩弄了你的身心后,又对你…
嗯,我停下自己说的话,回忆了下我追他的日常后,
好像、可能还真的是这么回事啊。
程明耀是我的大学同学,入学后看到他的那刻起,我明白了一见钟情、一见误终身的含义。
当时的我被他如刀刻般的五官所吸引、为他一举一动的潇洒姿态所着迷,于是我追了他整整三年。
不过我也不亏,临近毕业的那次告白虽然他还是没有回应我,但是我得到了他的人,也算是让我的暗恋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就在我们对话时,其他人已经从我家离开,只剩下程明耀和我两个人。
我想撵他出去,但我不敢,我害怕那条蜥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从哪个地方再次窜出来。
程明耀看我不敢朝沙发的地方走去,又想起队友离开时带走的笼子里没有东西。再次在我家搜寻了起来。
看着他忙碌的背影,觉得他比大学时期更帅了。
我跟在他后面问他,你当初不是宁死都不跟我交往吗,怎么现在对外说我是你的前任?
哼哼,看不出来啊,你竟然是那种闷骚款的。
哎,既然你喜欢我,那为什么在我追你的三年里,你从来都没有答应过我的告白?
我不甘心地问出了从我知道他对外说我是他的前任后一直徘徊在脑海中国的疑问。
程明耀打开我的鞋柜,从里面拿出了一双四十五码的男款拖鞋和一双男款皮鞋
你男朋友的?
这是我们见面后说的第二句话。
对啊。
其实不是,它们是我为了独居安全买的,为了吓退心理扭曲的变态们。
你都这么害怕了,他还有心思工作?
他平时都很忙,我舍不得让他再回来一趟,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他。
程明耀听后脸色更臭了,开口嘲讽道:你可真是体贴入微,呵,
我看到蜥蜴的主人没有回我消息,继续在群里艾特他,打算让他一起过来找。
万万没想到,蜥蜴主人还没回复我,小区的物业先给我发了一个消息:
我们已经联系了蜥蜴的主人,他现在正在工作,没有时间来处理这件事。所以辛苦姜小姐找到后他的宠物后,先暂时保管下,下班后会再找您拿。
看到这则消息后我冷笑一声,心想脑残片吃多了吧,还我给你保管,信不信我干脆弄死你的亲亲小宠物。
程明耀,你检查卧室时记得看下柜子下面的抽屉,记得边边角角的地方都看看。
刚才程明耀的队友可能是为了避嫌,只翻了我放衣服的柜子,抽屉并没有检查。
你确定?程明耀问我。
嗯,每个角落都不要放过。一心害怕蜥蜴的我没有想太多,只想着要是没有都翻一遍,晚上觉都睡不好。
直到程明耀翻出我的贴身衣物时,我开始感到后悔。
看着我那洗好后叠放整齐的各种颜色的蕾丝内裤被他拿在手里时,
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开始回忆那天我们在房间里互相帮对方褪去衣服缠绵时,他沙哑着说:京墨,
嗯?
蕾丝很适合你。
你喜欢?
喜欢。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
都喜欢。
…
从那之后,我再买它们时都会买蕾丝的。
回忆停止,我脸红着一把夺到自己手里,你拿它干什么,变态。
程明耀也回忆起那时的场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道:
那确实没你变态。
我又想到自己当时为了引诱他,自己轻笑了一声说:你想看我想穿你的吗?
顿时舌头就像被猫叼走了一样。
一直找到晚上八点多,还没找到,养宠物的那个业主也没有通过物业联系我。
程明耀准备回队里报道,走之前安抚我说:
我们刚才已经仔细搜查多五遍还没找到,应该是不在你家里了,你可以安心了。
我走了。
不行,我拽住他的胳膊,它一天没有被找到,我就安不下心来。
说完,我意识到自己抓着程明耀的胳膊,原本想松手,却被那细腻的触感所吸引,甚至还想顺着肌肉的线条往上摸。
程明耀大学时期很喜欢打篮球,加上人又帅又有肌肉,每次他打篮球时都会有很多女生在一旁围观,除了图他的美貌外,也有不少女生图他健壮的肉体。
而我是即图他的美貌,也图他的肉体。
我的手逐渐不规矩起来,问他:
今晚可以不回去吗?
程明耀按住我的手,俯下身来在我耳边说道:
姜京墨,你男朋友知道你邀约别的男人在家里过夜吗?
我挣开他的手,退后两步看着他,然后说道:
你要是不愿意的话,让我今天白天指的那个男生过来也行。
程明耀听完我的话,压着怒气冷声说:
姜京墨,他才刚满二十岁。
听完我气极反笑道:
呵,怎么,20岁不也是成年了,再说了,你20岁的时候我们不也是…
看到程明耀明晦难辨的眼神,我突然泄了气,嘟嘴说道:
不愿意就算了。
程明耀叹了口气,打了个电话说留下来。
挂断电话后他走向阳台,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根烟,点燃后夹在手指里。
他靠着阳台看着外面的风景,昏暗的灯光勾勒出他的线条。
我在客厅里看着他的背影,觉得现在的他和学生时期的他差别挺大的。
当初的程明耀是天之骄子,永远的轻狂慵懒,永远的不可一世。
现在的程明耀收起了他的轻狂和不可一世,变得端正可靠,却依然可见年轻时的风采。
可悲的是不管是曾经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牢牢地吸引着我。
真是的,姜京墨你怎么就这么喜欢程明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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