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爱意凋谢》完结小说很多朋友不知道主角简笙胡式微小说在哪看,这本书叫《爱意凋谢》。精彩内容阅读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简介:旅游好啊,旅游就可以不用再吃他做的饭了!能想象吗,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竟然胖了十几斤!整整十几斤!!那得是多大一坨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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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工作在家当个废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我便央着当归带我上班。
结果被他毫不考虑地拒绝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俊俏的小脸板着,严肃道:「姐姐长得太漂亮了,会被别人惦记的。」
这彩虹屁吹的,真是……让我芳心大悦。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式微,阿笙喝多了,你能来接他一下吗?」
我刚要拒绝,就听他继续说:「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
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
右眼皮跳了一下,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驾车赶了过去。
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
我忙拉住他问道:「当归呢?」
服务生毕恭毕敬的,「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
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
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
包厢里,简笙靠在沙发上,目光放空。当归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叫了声姐姐。
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
刚迈出去两步,身后酒瓶落地,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是因为他吗?」
我僵在原地。
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
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十几分钟后,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
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双眼猩红,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
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他估计能把人打死。后来虽然命保住了,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
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
我将当归护在身后,转身和简笙对视,「不是,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
「他身上穿的,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简笙站起身,一步一步逼近,「式微,怎么就不能乖点呢。」
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带着酒气。
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
简笙的脾气,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对付他得顺着毛摸,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
我示意谢司南带当归出去。谢司南向来是个赶眼色的,应该也是担心两人起了冲突,上前拉着当归的胳膊往外拽。
「走啦弟弟,我们就别在这当电灯泡了,让你姐和你未来姐夫好好谈谈。」
当归也倔,任他怎么拉扯就是不肯动。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火气,「他不是我姐夫。」
我拍拍他绷直的后背,声音放柔,「你先跟司南出去,我没事的。」
当归从不会忤逆我,虽不放心,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谢司南往外走。
临到门口,他回头对我说道:「姐姐,我就在门外守着,你要有事就大喊。」
真真切切的担忧,烘得我心头暖暖的。
待包厢那扇门关上,简笙单手擒着我的下巴,让我跟他对视。
「式微,别看别人,我会受不了的。」低哑的嗓音带着溢于言表的委屈。
说完,他便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呼吸有些重,温热带着湿意,痒痒麻麻的。
我轻轻推他,「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
推了几下,推不动,反而被他揽进了怀里。
「我没醉,」他喃喃道,「我喜欢你的,式微,我是喜欢你的。」
要是换在半个月多前,他没有在那个雨夜删我,我现在定是喜不胜收的。只可惜,时光无法逆转。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迟来的深情比草贱。
我静静地任由他抱着,胸口酸酸胀胀的。与爱情无关,只是委屈,铺天盖地的委屈。
替曾经那个卑微地追逐了他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的自己委屈。也替被那个孤单的抛弃在雷雨夜独自面对恐惧的自己委屈。
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控制不住。没一会便洇透了简笙的衬衣。
感受到胸口的湿意,简笙松开我往后退了一步,双手捧着我的脸,「怎么哭了?」
我咬着下唇哽咽,「简笙,好了的伤疤我都忘不了疼,更何况是还没结痂的。
「你说你喜欢我,要是真的喜欢,怎么舍得删我,怎么舍得让我低到尘埃里!整整一夜啊!你应该很清楚我有多害怕的!」
简笙低头吻掉我的泪水。在第二个吻要落下时,我用力地推开了他,落荒而逃。
曾经我有多期待他的吻,现在就有多反感。
我从来都不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从来不是。
当归果然守在门口,俊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忧。
见我哭着出来忙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疾声问我:「怎么了,他是不是欺负你了!我去找他!」
说完便想往包厢走。
我拉住他,抽噎着摇了摇头,「当归,我想回家。」
且不说他能不能打得过简笙,单简笙这几年在商场的铁腕狠辣连老胡都得让几分。我又怎能让他为了我去鸡蛋碰石头。
当归垂眸看着我,灯光下的眸子流光溢彩,遮不住那满目的心疼。
他声音嘶哑,好像在那一瞬间长大了很多,「好,我们回家。」
找领班帮他请了假,碍于我的身份,领班倒也没为难。
回家路上,当归一直侧头看着路边的街景,暖黄色的路灯将他眼尾那抹晕开的红映照的格外清晰。
我拍了拍他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头,齉着鼻子哄他,「我没事的。」
他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只是说出来的话带上了哭腔,「我以后一定可以保护你的,姐姐你等我!」
还真是个孩子啊,丝毫学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
我点头应好,「我等你。」
眼底刚止住的湿意又开始翻涌。原来,被人在意的感觉是这样的啊。
简笙开始疯了似的给我打电话发信息,不胜其烦的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我追在他身后的时候他把我当空气,很少会主动找我。等到我放弃了又开始不停地骚扰我。
十年的时间没能让他发现他对我的心意,结果刚失去就幡然醒悟了?这未免也太扯了吧!
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把他的行为定义成了耍酒疯。
果然,第二天睡醒后一切都恢复回了往日的风平浪静。
在家躺了两天尸,当归辞职了。
他拎着菜推开门走进来时我正穿着睡衣踩在体重秤上,双手还捏着腰上的软肉,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睡醒了?」把菜放到桌上,他嘴角噙着隐隐的笑意,那眼神看上去像是……宠溺?
我揉了揉眼,肯定是自己刚睡醒还迷糊着。
走到我旁边,低头看了下体重秤上面的数字,轻声念了出来,「52.8?」
我也顾不上揉眼睛了,翘着脚扑上去捂他的眼睛,「你不准看!」
结果脚下没站稳,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他身上有佛手柑的清甜,是我最喜欢的味道。
出于本能,我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他也下意识地将我揽住。
脸贴在他胸口的位置,他的心跳快速而又剧烈,扑通扑通地撞击着我的耳膜,连我的心跳也跟着带乱了。
感觉到脸火辣辣的,我忙挣扎着想站稳。当归的双臂紧了紧,嗓音微哑,「姐姐别动。」
我像是被人按下了开关的玩偶,立马停止了挣扎。缩在他怀里任由他抱着。
觉得气氛又太过暧昧,便开口问道:「你怎么这个点就回来了。」
现在不过才中午十一点左右,按道理他应该在理发店上班。
几分钟后,他缓缓地放开我。
「我辞职了。姐姐,我们去旅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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