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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主人公叫简笙胡式微的小说是《爱意凋谢》,它的作者是简笙,书中讲述了:简笙的脾气,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对付他得顺着毛摸,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我示意谢司南带当归出去。谢司南向来是个赶眼色的,应该也是担心两人起了冲突,上前拉着当归的胳膊往外拽。…

免费试读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式微,阿笙喝多了,你能来接他一下吗?

我刚要拒绝,就听他继续说: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

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

右眼皮跳了一下,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驾车赶了过去。

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

我忙拉住他问道:当归呢?

服务生毕恭毕敬的,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

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

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

包厢里,简笙靠在沙发上,目光放空。当归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叫了声姐姐。

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

刚迈出去两步,身后酒瓶落地,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是因为他吗?

我僵在原地。

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

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十几分钟后,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

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双眼猩红,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

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他估计能把人打死。后来虽然命保住了,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

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

我将当归护在身后,转身和简笙对视,不是,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

他身上穿的,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简笙站起身,一步一步逼近,式微,怎么就不能乖点呢。

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带着酒气。

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

简笙的脾气,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对付他得顺着毛摸,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

我示意谢司南带当归出去。谢司南向来是个赶眼色的,应该也是担心两人起了冲突,上前拉着当归的胳膊往外拽。

走啦弟弟,我们就别在这当电灯泡了,让你姐和你未来姐夫好好谈谈。

当归也倔,任他怎么拉扯就是不肯动。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火气,他不是我姐夫。

我拍拍他绷直的后背,声音放柔,你先跟司南出去,我没事的。

当归从不会忤逆我,虽不放心,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谢司南往外走。

临到门口,他回头对我说道:姐姐,我就在门外守着,你要有事就大喊。

真真切切的担忧,烘得我心头暖暖的。

待包厢那扇门关上,简笙单手擒着我的下巴,让我跟他对视。

式微,别看别人,我会受不了的。低哑的嗓音带着溢于言表的委屈。

说完,他便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呼吸有些重,温热带着湿意,痒痒麻麻的。

我轻轻推他,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

推了几下,推不动,反而被他揽进了怀里。

我没醉,他喃喃道,我喜欢你的,式微,我是喜欢你的。

要是换在半个月多前,他没有在那个雨夜删我,我现在定是喜不胜收的。只可惜,时光无法逆转。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迟来的深情比草贱。

我静静地任由他抱着,胸口酸酸胀胀的。与爱情无关,只是委屈,铺天盖地的委屈。

替曾经那个卑微地追逐了他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的自己委屈。也替被那个孤单的抛弃在雷雨夜独自面对恐惧的自己委屈。

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控制不住。没一会便洇透了简笙的衬衣。

感受到胸口的湿意,简笙松开我往后退了一步,双手捧着我的脸,怎么哭了?

我咬着下唇哽咽,简笙,好了的伤疤我都忘不了疼,更何况是还没结痂的。

你说你喜欢我,要是真的喜欢,怎么舍得删我,怎么舍得让我低到尘埃里!整整一夜啊!你应该很清楚我有多害怕的!

简笙低头吻掉我的泪水。在第二个吻要落下时,我用力地推开了他,落荒而逃。

曾经我有多期待他的吻,现在就有多反感。

我从来都不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从来不是。

当归果然守在门口,俊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忧。

见我哭着出来忙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疾声问我:怎么了,他是不是欺负你了!我去找他!

说完便想往包厢走。

我拉住他,抽噎着摇了摇头,当归,我想回家。

且不说他能不能打得过简笙,单简笙这几年在商场的铁腕狠辣连老胡都得让几分。我又怎能让他为了我去鸡蛋碰石头。

当归垂眸看着我,灯光下的眸子流光溢彩,遮不住那满目的心疼。

他声音嘶哑,好像在那一瞬间长大了很多,好,我们回家。

找领班帮他请了假,碍于我的身份,领班倒也没为难。

回家路上,当归一直侧头看着路边的街景,暖黄色的路灯将他眼尾那抹晕开的红映照的格外清晰。

我拍了拍他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头,齉着鼻子哄他,我没事的。

他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只是说出来的话带上了哭腔,我以后一定可以保护你的,姐姐你等我!

还真是个孩子啊,丝毫学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

我点头应好,我等你。

眼底刚止住的湿意又开始翻涌。原来,被人在意的感觉是这样的啊。

简笙开始疯了似的给我打电话发信息,不胜其烦的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我追在他身后的时候他把我当空气,很少会主动找我。等到我放弃了又开始不停地骚扰我。

十年的时间没能让他发现他对我的心意,结果刚失去就幡然醒悟了?这未免也太扯了吧!

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把他的行为定义成了耍酒疯。

果然,第二天睡醒后一切都恢复回了往日的风平浪静。

在家躺了两天尸,当归辞职了。

他拎着菜推开门走进来时我正穿着睡衣踩在体重秤上,双手还捏着腰上的软肉,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睡醒了?把菜放到桌上,他嘴角噙着隐隐的笑意,那眼神看上去像是……宠溺?

我揉了揉眼,肯定是自己刚睡醒还迷糊着。

走到我旁边,低头看了下体重秤上面的数字,轻声念了出来,52.8?

我也顾不上揉眼睛了,翘着脚扑上去捂他的眼睛,你不准看!

结果脚下没站稳,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他身上有佛手柑的清甜,是我最喜欢的味道。

出于本能,我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他也下意识地将我揽住。

脸贴在他胸口的位置,他的心跳快速而又剧烈,扑通扑通地撞击着我的耳膜,连我的心跳也跟着带乱了。

感觉到脸火辣辣的,我忙挣扎着想站稳。当归的双臂紧了紧,嗓音微哑,姐姐别动。

我像是被人按下了开关的玩偶,立马停止了挣扎。缩在他怀里任由他抱着。

觉得气氛又太过暧昧,便开口问道:你怎么这个点就回来了。

现在不过才中午十一点左右,按道理他应该在理发店上班。

几分钟后,他缓缓地放开我。

我辞职了。姐姐,我们去旅游吧。

旅游好啊,旅游就可以不用再吃他做的饭了!

能想象吗,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竟然胖了十几斤!整整十几斤!!那得是多大一坨肉啊!!!

没办法,小崽子做饭真的太好吃了!

春城是座国内知名的旅游城市,每天都会接纳数以万计的游客。简家就是做旅游业发的家,后来拓展到了酒店餐饮、建筑建设等行业。

不过旅游嘛,就是从自己住腻了的城市到别人住腻了的城市。

春城没有海,春城所在的滇省也没有海。当归说,他想去看看真正的碧海蓝天。于是我们把目的地定在了名气不输春城的另一海滨旅游城市——鹿城。

说走就走,当天下午我们开始做攻略收拾行李。

准备定机票时,当归拦住了我,姐姐,我来。

脸红通通的,却异常坚定。

男人的尊严和面子嘛,我懂!

把身份证递给他,看着他坐在一旁操作。小肉脸刻意绷成很严肃的样子,嘴角的笑意却是压都压不住。

哎,幼稚鬼~

为了旅游,我第二天特意起了个大早。换了身波西米亚风的碎花长裙,用同色系发带松松散散地将头发束了起来。

当归也是一身休闲装,倒是和我的穿搭很相配。

我捏住他的小奶膘轻扯,我弟还真帅呢!

他又一次红了脸,低下头微笑着道:姐姐也很漂亮。

鸦羽般的睫毛垂下,盖住了眼里的光。

这动不动就脸红的毛病,撩的我心里痒痒的。哎,这么容易害羞,真的好想欺负他啊。

收拾妥当,拎着行李出门,却在门口遇到了简笙。

他沉着脸,眼下还挂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暴躁。

要去哪?他问道。可能是吸烟吸多了,嗓子沙哑的能听到颗粒摩擦。

我皱眉看他,旅游。

简笙直勾勾地看着我,忽然勾唇笑了,只是那笑意并未达眼底,式微,我警告过你的。

听话点不好吗?

听话?我倒是也听话过十年,又换回来了什么呢??被无数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说倒贴,在最怕的雷雨夜被扔下。

当归插进我和简笙中间,抬臂揽住我的肩膀带我离开。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我回首看去。简笙仍站在原地,看向当归的双眸满是狠绝。

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姐姐,你冷吗当归低下头,柔声问我。

我摇头。不是冷,而是怕。

十几分钟后,去往机场的路上,我收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别逼我对付他】。

可能是脸色不好看,一旁的简笙探过身,抽出一张纸巾,帮我擦掉额头的薄汗,怎么了?

手忙脚乱地熄灭手机屏幕,我努力扯起嘴角,没事,可能是昨晚没睡好。

鹿城的夏天很热,热到蒸发了当归初见碧海蓝天的兴奋。

在鹿城待了两天,实在受不了高温的我们转战去了西海。

可能鞭长莫及,简笙一直没什么行动,倒是简瑟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

她跟我说:那个孩子来历不明的你就这么领回家,微微,你别被骗了。

骗?我有什么值得他骗的,钱吗?要是真是为了钱,那我随他骗好了。只要他能给我一个家,哪怕他的关心和在意都是装出来的。

我无所谓的,只要,能有一个家。

西海和鹿城的天气是两个极端,一个酷夏,一个严寒。

裹着新买的棉衣,我们跑去租了个车。来西海旅游,自驾是灵魂。

我问当归,你会开车吗?

他摇摇头,有些羞赧。

没事,我教你!

当归脑子灵活,学东西很快。

我们从西平郡出发,沿着环线一路行驶。到达布逊淖尔时,下了一场大雪。

把车停在路旁,当归拉着我跑下去堆雪人。堆到一半,他的头顶便被雪花覆上了一层白。

我想帮他拂去,被他歪头躲过了。

一张俊脸缩在围巾里看不清神情,倒是裸露在外的那双桃花眼亮晶晶的。

隔着围巾,他的声音听上去也瓮声瓮气的,姐姐,网上说一起淋过雪,便能共白首。

看着他眼里的光,心像被针扎了一下,瑟瑟缩缩地疼。

我也希望,等到我们垂垂老矣,他能拖家带口地来看我,再笑着唤我一声姐姐。

可是……没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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