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小爱在身后大呼小叫,哀鸣不已。
早晨七点钟,准时起床,刷牙洗脸给小爱准备早餐。待一切准备妥当后,我把准备好的早餐端到了小爱的房间,摸了摸它柔软的毛皮,笑眯眯地吩咐它,“我出门了,无聊就看电视。记住,不要抓沙发,我前几天刚刚花了一万多块买来的。”
它懒懒地翻了个身,不理我。
我知道,我去见那人,小爱并不高兴。
其实,我经常会与很多男人约会,有时候甚至也与女人约会。当然,跟女人只是吃个饭而已,小爱从来不觉得什么,却独独不喜欢他。
不喜欢他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不够帅。
第二,他姓林!
第一个理由,纯粹是嫉妒。
第二个理由,很致命。
林家的人,照理说,我应该躲得远远的。
可我认识林丹青的时候,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林家的人——直到现在,他都不像林家的。
林家的人,鲜有他这样干净剔透的人儿,像露水一样。
我没办法不注意他。
特别是,当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轻快地向我跑过来时,简直像一幅赏心悦目的画。
“锦小姐。”还未跑近,便听到他明朗的声音远远地传来,“不好意思,迟到了。”
“你没迟到,是我早到了半小时。”我笑眯眯地望着他,盯着那张让我一度惊为天人的清秀脸蛋,又忍不住花痴了。
小爱在我认识林丹青的那晚,苦口婆心地谏言我说,锦夜啊,你要克制住自己的花心啊!虽然林丹青的眼睛是有那么一点像他,可是,林丹青哪里及得上他的十分之一帅?为这样一个不够帅的男人冒险去接近林家,你是不是找死啊是不是找死?
可我从来没有觉得林丹青的眼睛像他。
林丹青的眼睛,干净得就像一汪湖泊,还是高原从未受过污染的湖泊,清澈见底,怎么可能会与他相像呢?
而且,我也不觉得自己花心。
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嘛!
“你上次答应借给我的笔记,不知道有没有带来?”他很纯洁地望着我,开口问。
我还是目不转睛,色迷迷地看着他,一面点头,手却迟迟不去包里取讲义。
开玩笑,如果讲义给他,这到手的美男,岂不是就这样飞了?
我又不是笨蛋。
“现在已经中午了,不如一起吃个饭吧!”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倒也爽利,点点头,也不催问讲义了,微微一笑,“那我请锦小姐吃午餐吧,附近刚好有一家日本料理刚开业。”
我笑眯眯,没有异议。
林家的财力,在此不必多言,让他请一顿大餐,也只当杀富济贫了。
等走到林丹青所说的那个料理店前,我抬头看了看面前装帧精美的门楣,正暗忖这家店是不是也是林家的产业呢,迎面突然走来一个人,高挑挺拔,西装革履,还未走近,已经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还有几个胆大的小女孩,赶紧举起相机,对着他“咔嚓”、“咔嚓”连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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