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爱意凋谢》说的是简笙胡式微的故事,作者是简笙,该小说内容剧情新颖。小说章节试读: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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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也为他的自律守时着迷过。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手机屏幕亮时一夜没合的眼睛被强光一刺流下几滴生理性泪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
「长记性了吗?」
要是搁在以前,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晚上来找我,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先睡会,别来吵我。
「顺便帮我跟你哥请个假,算了,直接帮我辞职吧。」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
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
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发完信息,将手机关机,我用被子蒙住头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一睡便睡到了下午,还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我以为是简瑟瑟。迷迷糊糊地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结果打开门的那一刹那,目光和西装笔挺的简笙对了个正着。
他站在光源下,浓眉微蹙,身姿挺拔。恍惚间和十年前的那个晌午重叠交错。甚至连那句不耐的「像什么样子」都一模一样。
我低头看了眼身上皱得像抹布似的宽松睡衣,又揉了揉团成一团的头发,好像是不怎么体面。
可是,那又怎样呢。爱都不爱了,怎么可能还会去在意形象。
我抱着臂斜靠在门框上,懒踏踏地问他:「你怎么来了。」
说完还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哈欠。
简笙有洁癖,可能见不得我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黑着脸把头转向左侧不再看我。
「为什么不去上班。手机还关机。」他微哑着嗓子问我,带着几分怒意。
我挑眉,回答得理直气壮。
「不想干了。」
「当初吵着要这份工作的是你,现在说不想干的还是你!式微,你太任性了!」
任性?是啊,我一向任性,之前只不过在他面前收起了所有尖锐的刺。
我勾唇,蛮不在乎地说道:「简总是第一天认识我吗?我本来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不是吗?」
和简笙闹了个不欢而散。
回房间后我也没了睡意,盯着天花板发了半天的呆。脑海里全是我和他曾经的过往。
十五岁时,我跟在他身后,他冷冷地瞪我,不耐烦地问我能不能不要再跟着他。
十六岁时,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会了做蛋糕,精心包装后递到他的面前,他只看了一眼,转头便扔进了垃圾桶,他说他不喜欢吃甜食。
十七岁时,同学笑话我说我好像简笙的一条狗啊,恰好我和他一起经过,我气得想上去理论却被他拦住了,他说没必要。
十八岁时……十八岁之后,他很少会理我。不管我跟他表白多少次,他始终是那种态度,不接受不拒绝。怎么说呢,像是在钓鱼。
门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来的是简瑟瑟。她一袭大红长裙,浓妆艳抹,像个冶艳的妖精。
一进门,她便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探着身子上前摸我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
我推开她的手,转身走进更衣室。选了件黑色的露背连身短裙,换好后坐到梳妆台前开始化妆。
简瑟瑟跟在我身后,叽叽喳喳的。
「你跟我哥怎么回事?」
「我今天去公司帮我爸取文件时碰到他了,脸臭得跟吃了屎似的。」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不应该啊,你不是向来拿他的话当圣旨吗!」
「没啥,就是我不喜欢他了。」我打断她,翻出卷发棒递过去,「帮我搞个风情万种的大波浪。」
之前的几年,我一直按照简笙的喜好装扮。清纯可人的黑长直,仙气飘飘的淑女裙。
简瑟瑟不止一次地取笑我,整得像个不谙世事的良家少女似的,也不嫌炫酒干架的时候那身行头不方便。
说实话,还真挺不方便的。明明是个混子非逼着自己装淑女。
我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的简瑟瑟一激动,手里的卷发棒甩了出去。
「卧槽,你咋想开的!我之前都怀疑是不是我哥给你下蛊了!」
我没再理会她,继续掰着眼皮画眼线。画到眼尾特意往上挑了个魅惑的弧。
画完后对着镜子调整了几笔,直到满意了才回头笑着回她,「舔不动了。」
简笙没有对我下蛊,他只会冷暴力我。哦,除了冷暴力,还有 pua。不管我做什么都会得到他的否定,他说我只需要听话就行了。
他用行动告诉我胡式微你得乖,你只有乖了才配得到回应。
曾经我渴望得到他的爱,所以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可是现在,老娘不配合了。
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看吧,曾经的我就是如此卑微。
和简瑟瑟驱车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再踏入这片喧嚣,竟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山高皇帝远的春城,豪门不算多但也不能说少。胡家和简家不能说数一数二,也绝对是榜上有名。
两家在同一年恰好各生了一个空有美貌不学无术的千金小姐——就是我和简瑟瑟。
我们挑了个视野较好的卡座。
刚一落座,有个穿着制服的男生走上前毕恭毕敬地递上了点单平板。
简瑟瑟瞄了一眼,挑眉笑道:「哟,现在酒吧服务生质量都那么高了啊。」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只是太过稚嫩,脸上还有没长开的小奶膘。
我也跟着笑,「雇用童工可是违法的。」
男生听我这么说脸上带上几分羞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从酒吧出来,也败了玩乐的兴致。
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各回各家,她找她妈,我继续睡觉。
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问就是我没妈。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
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
从那之后,我很惧怕雷雨天。
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是简笙的助理。
犹豫再三,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简笙的助理姓顾,三十多岁,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胡秘书,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
一板一眼的说辞。
我这个秘书的职位,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
说是秘书,其实就一花瓶,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
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
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我想,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
摔了就摔了吧,已经无所谓了。
睡过一觉,头发的卷有些散开,对着镜子梳了半天,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顺便再染个色。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拎上包包就出了门。
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四季如春,鲜花遍地。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
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
刚推开门,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微微弯腰,客气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待他站直,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
「好巧,又见面了。」我冲他摆手笑道。
他微微颔首,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如春日盛开的桃花,好看的紧。
看来不是不禁逗,是太容易害羞。
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他便离开,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
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
做完头发,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也算得上一种缘分。
环视了一周,没发现他便做了罢。
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
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
他倒也乖巧。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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