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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简笙胡式微免费阅读》讲述的简笙胡式微两人的感情故事,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免费试读

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看吧,曾经的我就是如此卑微。

和简瑟瑟驱车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再踏入这片喧嚣,竟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山高皇帝远的春城,豪门不算多但也不能说少。胡家和简家不能说数一数二,也绝对是榜上有名。

两家在同一年恰好各生了一个空有美貌不学无术的千金小姐——就是我和简瑟瑟。

我们挑了个视野较好的卡座。

刚一落座,有个穿着制服的男生走上前毕恭毕敬地递上了点单平板。

简瑟瑟瞄了一眼,挑眉笑道:哟,现在酒吧服务生质量都那么高了啊。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只是太过稚嫩,脸上还有没长开的小奶膘。

我也跟着笑,雇用童工可是违法的。

男生听我这么说脸上带上几分羞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5

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6

从酒吧出来,也败了玩乐的兴致。

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各回各家,她找她妈,我继续睡觉。

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问就是我没妈。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

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

从那之后,我很惧怕雷雨天。

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是简笙的助理。

犹豫再三,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简笙的助理姓顾,三十多岁,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胡秘书,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

一板一眼的说辞。

我这个秘书的职位,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

说是秘书,其实就一花瓶,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

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

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我想,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

摔了就摔了吧,已经无所谓了。

睡过一觉,头发的卷有些散开,对着镜子梳了半天,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顺便再染个色。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拎上包包就出了门。

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四季如春,鲜花遍地。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

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

刚推开门,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微微弯腰,客气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待他站直,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

好巧,又见面了。我冲他摆手笑道。

他微微颔首,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如春日盛开的桃花,好看的紧。

看来不是不禁逗,是太容易害羞。

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他便离开,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

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

做完头发,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也算得上一种缘分。

环视了一周,没发现他便做了罢。

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

8

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

他倒也乖巧。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9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10

等到雨停,我们一起回了公寓。

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抱着我哇哇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微微,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找不到你。

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柔声哄着,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哭了。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哭,你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都怪我。

确实,开始是吓坏了,好在后来遇到了当归。

想到当归,我忙把简瑟瑟推开,指着身后那个腼腆的大男孩帮他们互相介绍。

这个是当归,我弟弟。

简瑟瑟,我最好的姐妹儿。

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错愕道: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

我点头,嗯,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

简瑟瑟秀美的五官拧成一团。半晌,她拉了拉我的衣角期期艾艾地问:微微,你真不要我哥了啊?

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了。

11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12

洗漱完走到客厅,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早餐。简简单单的小米粥配了两个清淡的小菜。

餐桌的正中央,摆放着插好的百合花,上面还有凝结的露珠。

冷冰冰的公寓第一次有了烟火气。

抽出压在菜盘下面的纸条,上面的字迹工整干净。

姐姐,我去打工了,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碗放在碗槽里就好,我晚上回来刷。

还真是贴心又懂事。

小菜很可口,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

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放了些水浸泡着。

当然,我没刷,不是因为懒,是因为我不会。

一个合格的纨绔,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一个优秀的姐姐,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

泡好碗后,我决定出去败个家,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毕竟家大业大的,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

13

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

他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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