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梁遣阿简的书名叫《冤种老爹》,《冤种老爹》是最新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
《冤种老爹》这本书相对于以往看过的那种千篇一律的小说,此文确实是比较别具一格,尤其是开篇情节跌宕起伏留有悬念。
我爹的官是花两千金珠买来的,据说我爹交钱的时候,上头的人笑得差点背过气儿去。
旁人只当我爹是个冤大头,只有我爹自个儿知道,散尽家财求的是哪般。
我原本有个叔叔,去扬州做生意的时候被当地的恶霸打死了,扬州官府一句轻飘飘的意外死亡打发了我们,我爹投了许多状纸都石沉大海,还被官府乱棍赶走。
从那以后我爹就立誓要做官,要做世上最大最大的官。
我爹买的是个没油水的差事,又忙又苦,连破了的官服都来不及补。初入京的那些天,我和我娘每天早睡晚起,就为了少吃一顿饭。
后来有一天,一位大人物突然敲开了我家的门,看着寒酸逼仄的房间几乎掉下眼泪来。他捧着我的手说,赵大人为国家鞠躬尽瘁,不该过得如此清苦。
那人走了以后,许多官差来了我家,恭恭敬敬地把我和我娘接去了一座漂亮的小宅院。
那晚我爹抱着一件崭新的朝服回来,坐在灯下摸了又摸。
再后来,我爹一路高升,朝服换了又换。
再后来,我们住进了原来那位大人物的宅院里。
我爹把所有原来的痕迹都清理得干干净净,但还是给那人留了个牌位,初一、十五亲自去上一炷香。
我爹入京七年,我也足足十七了。近年来求亲的人踏破了门槛,我爹一个也瞧不上,他说,我儿是人中之凤,哪是这些凡夫俗子配得上的?
我自己知道,我不是什么人中之凤,吟诗作对,唱歌跳舞,样样不会,要说有什么出众的,也就是会打算盘,会编蚂蚱,可这都是人家正经淑女瞧不起的东西。
有时候我望着别的才女出神,我爹就安慰我说,她们有什么厉害的呢?都不如阿简活泼可爱。
我没法跟他说,我也想家世清白,做个风雅才女,我也想不被人瞧不起,想被那人多看一眼。
哪有少女不怀春啊?我也会想一个人想得睡不着觉。
又要办诗会了,这些富贵人家的儿女好像总会无聊似的,隔不了几天便要办宴会取乐。
我总是那个别人不想请却又不得不请的人,我知道他们不想见我,可我每次都去了,我也不想见他们,我只想看一看那个人。
他并不总会出现,有时候连着好多次都不去,但我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可以见他的机会。
我没什么朋友,他们有一个固定的圈子,我进不去,也没想着进去。
开宴时,我仍像一个吉祥物那样安安静静坐着,看着他们明争暗斗。不过这次我不觉得烦,因为那人也在。
威远侯家的独子梁遣,京中人都叫他小侯爷。
人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觉得自己这里不好那里不好,我也不能例外,总是有许多顾虑,没法像别家姑娘一样大大方方地同他攀谈。
我也知道,即便我再好他也不会多看我一眼,像他这样的人,能看上的人也是万里挑一的。
这大概也是我喜欢他的一个理由吧,明知不可能的事情,才是最让人痴迷的。
我不露痕迹地偷看他,心里暗自欢喜,没人打扰我,没人注意我,没有朋友好像也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了。
可这次的诗会,出了个岔子。
这次的主题是水果,往常是不会有人邀我作诗的,这次不知怎的,黄俭事家的小姐竟喝了假酒一般挑衅我,要我和她对诗。
在座的人都知道我没什么文化,从来没作过一首诗,也不屑于来为难我。
众人的目光聚集在我身边,我觉得挺难堪,替她难堪,堂堂才女怎么揪着我不放。
我实诚地说,我肚子里没什么墨水,写不了诗。
黄小姐不怀好意地笑起来,她说她从没见过连着好几年诗会没写过一个对子的,赵小姐一定是谦逊过头了。
我知道她一直在攀附工部尚书家的白小姐,白小姐喜欢小侯爷,也知道我喜欢小侯爷,虽然没有表现出来,可我却能感受到她对我的讨厌。
这黄小姐刻意叫我丢脸,要么是为了在众人面前表现自己,要么就是为了讨好h白小姐。
可不管是哪样,她们却没算清楚,我是个不在乎脸皮的人。
黄小姐不依不饶道,赵小姐是怕了吗?
我转了会儿酒杯,无奈地笑道,作诗倒也不是不行。
黄小姐脸上露出了得逞的笑。
我站起来转了一圈说,只是我不明白,黄小姐也不是那爱出风头的寻常女子,怎么今日就非要和我过不去呢?
黄小姐一下有些不明所以,说,赵小姐这是什么话,我只是想和你切磋罢了。
我问道,前头好几次黄小姐也没找我切磋,偏偏今日来了兴致,今日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我看了一眼梁遣,恍然大悟似的拍了拍脑门,编派道,噢,我倒疏忽了,原来今日小侯爷也在,黄小姐爱慕小侯爷已久,今日小侯爷难得出席,黄小姐一定是想抓紧作两首好诗,给心上人留下点深刻印象吧。
我当众说黄小姐爱慕小侯爷,不管这事是真是假,不管她承不承认,在这些人的心里都坐实了,以她的身份,只会被人嘲笑,即便是幕后主使白小姐,心中也难免对她有芥蒂。
黄小姐没有想到我会拿小侯爷开涮,又气又恼,脸红到了脖子根,结结巴巴地说我胡说八道。
我看着一旁脸色铁青的白小姐,忍不住心里讥笑她,她是有些心计,但终归把脸面看得太重,还是稚嫩了些。
我捡起一支笔来,说,黄小姐不必害羞,我也是一心盼着你和小侯爷好啊,今日这个诗我若不作,倒有些不解风情了,君子还是要成人之美啊!
我提笔写道:一个大香蕉,小脸红彤彤,觅得如意郎,快意承东风。
我大声念了一遍,周围响起一片哄笑声,我笑道,唉,粗鄙,粗鄙,不及黄小姐千万分之一,我认输了。
我看了一眼淡定地喝着茶没说话的小侯爷,乐呵呵地走了。
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我也不知道我在乐什么。
事后想想我这性格是随了我爹,没脸没皮又不择手段,即便是喜欢的人,也能拎出来挡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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