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主角叫沈括温慕乔的书名叫《寡情霸总》,是作者创作的都市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在我 3 岁生日那天,「啪」,好像什么东西撞了我脑子一下,一瞬间我对于穿书的事完全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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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发现我是一个《霸道总裁》文中的恶毒女配时,我和霸总已经结婚两年了。
按照书中的描述,还有半年我就得退位让贤。
而这半年就是我一边作死一边推进男女主感情发展的半年。
早上起床,按照惯例,我给我那亲爱的老公准备了他最爱吃的三明治和他最爱喝的手磨咖啡。
然后给他系好领带、系好袖扣子,将他送出了门。
站在门口,看着远去的车尾,我脑子里突然一道灵光闪过,曾经那些被我遗忘的东西此时全部想了起来。
这一瞬间真的是醍醐灌顶,仿佛进入了顿悟之境。
事情是这样的。
25 年前,我带着前世的记忆胎穿到了这本书的世界。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自己是穿书。
直到一个男人笑得见眉不见眼地说:「宝宝,咱们以后有名字了,咱们叫「温慕乔」,温仲康的温,乔雅的乔,你觉得怎么样?」
温仲康就是面前的男人,也就是我爸,至于乔雅,不用想,肯定是我妈了。
温慕乔,
温仲康爱慕乔雅。
怎么说呢,
有点儿油!
虽然温慕乔这个名字我听着有点儿耳熟,但是我也没有深想。
毕竟像这么毫无新意的名字,重名的几率太高了。
接着他又说:「我女儿真漂亮,昨天沈老二还想让咱们把乔乔订给他儿子当媳妇儿。哼,他想得倒是挺美。」
这时一个温柔的女声传来,「呵呵,我倒是觉得小括号挺好的,咱们两家知根知底,以后也不担心女儿受欺负。」
「他敢!我看谁敢欺负我女儿,我跟他拼命!」
……
后面他们还说了什么我就没听见了,我脑子里只剩下了「小括号」这个名字。
沈。
小括号。
沈括。
沈括??
沈括!!!
一瞬间我终于知道温慕乔这个名字给我的熟悉感来自于哪儿了。
这不正是我胎穿前刚看的一本书中的人物吗?
那是一本霸总甜宠文。
作为霸总甜宠文的标配,一个是霸总,一个就是甜宠。
在那本书里,霸总是沈括,一个不近人情、不苟言笑的霸道总裁。甜宠是习暖暖,一个元气满满、温暖向阳的小秘书。
初入职场的小新人,在工作中她遇到了无数的挫折和打击,可即使如此她依然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和期待。
她的这一份单纯和坚忍让总裁大 boss 另眼相待,他不仅没有责怪她的失职反而给了她很多的帮助。
就这样,慢慢地,大 boss 对小秘书由最初的好奇转化为深深的喜欢。
两人由此而开启了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
而一段美好的爱情想要持久坚韧,就必须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东西来添砖加瓦。
温慕乔就是这个不长眼的东西。
温慕乔和沈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两个人从小就订下了娃娃亲,一到法定年龄就结婚领证了。
温慕乔很爱沈括,但是沈括对温慕乔的感情则是责任大于爱。
或者说在习暖暖之前,沈括根本不知道爱是什么,他的事业、爱情似乎就好像被安排好了一样,他只需要按步走就行了。
可是习暖暖的出现就像一道阳光,它划破了一潭死水的沉寂,激发了沈括从未有过的激情。
不过两个人是清白的,虽然他们彼此之间满是爱的泡泡,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越过道德的边界。
为了推进剧情发展,这时候就该温慕乔出场了。
作为妻子,她很快发现了丈夫的异常,就这样抽丝剥茧她找到了习暖暖。
然后就是各种打压,欺负习暖暖。
她的种种行为不但没有对习暖暖造成任何伤害,反而让沈括认清楚了自己对习暖暖的感情。
到这里我只想说一句,「干得漂亮」!
就这样,一次一次的作妖后沈括越来越讨厌温慕乔,甚至提出了离婚。
温慕乔哪里肯同意,她直接找人绑架了习暖暖,想要毁了她。
这一下彻底触碰了沈括的逆鳞,他用雷霆手段搞垮了温家,然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温慕乔扔给了几个小混混。
就这样温慕乔无声无息地死了。
而沈括则和习暖暖幸福美好地生活在了一起,后来还生了一对双胞胎。
Happy ending!
你妹!
当我知道我是穿书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信念:珍爱生命,远离沈括!
而我也是这样做的……
呃,在三岁前!
三岁前的我充分展示了自己对沈括的讨厌。
看到他,必哭!
靠近他,必咬!
有奶一定留着往他身上吐!
有尿一定等着往他身上撒!
就这样,沈小括号看到我就躲。
对此我很欣慰,我觉得只要我再接再厉,我一定可以和沈括成为路人。
可是老天爷偏要跟我作对。
在我 3 岁生日那天,「啪」,好像什么东西撞了我脑子一下,一瞬间我对于穿书的事完全不记得了。
满眼满心里只剩下了沈括那张让人垂涎欲滴的脸。
往后 22 年,我成了沈括的脑残粉,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追着他跑,而他似乎也乐意这样被我骚扰着,从未拒绝。
这不仅助长了我的气焰,而且就这样毫无疑问地,我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不,坟墓!
站在别墅外,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直掐得自己涕泗横流。
MD,美色误我!
走进别墅,客厅的饭桌上还摆放着精致的三明治和冒着热气的手磨咖啡。
没有动。
仔细想想,从 4 天前开始,沈括突然就不吃我做的早餐了。
他给的理由是:太早,不饿!
我没有深想,仍然每天早起给他做。
我总是想着:也许他今天饿了呢?如果他饿了却没有吃的怎么办?
可是现在,随着记忆复苏,我终于知道了原因。
不是他不饿,而是他要留着肚子去公司吃习暖暖给他带的早餐。
习暖暖说早上喝咖啡不好,习暖暖说三明治没有烟火气。
习暖暖说:「我最喜欢吃豆浆油条了,还有我自己熬的小米粥,沈总,您尝尝!」
「嘶……呼!」
我揉了揉胸口,有点儿疼,怎么办?
坐在餐桌前,吃着自己做的三明治,我只感觉味如嚼蜡。
贼老天,不干人事儿!
如果我一直记得穿书的事儿,我就不会往沈括面前凑。明知道他将来会喜欢别人还要跟他掺和到一起,那不是犯贱吗?
如果我是此时此刻才穿书过来,我一定会立马提出离婚,和沈括以及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一刀两断。
可是,22 年啊,我舔了沈括 22 年,我是真的爱他。
沈括对我是特别的。
我一直觉得沈括是爱我的,即使不像我爱他那么深,但我依然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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