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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桃花哭着摇醒了我。
我强打起精神处理了后事,为江得宝擦净了身子,换上了新衣。
那双里面绣了桃花的护膝他一直舍不得取下,磨损的面料和填塞的棉花我都补了好几次,眼下它在棺里静静陪着他,终于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
我和小桃花扶着他的棺木走了七日,去了南城,他的故乡。
那是一个常年被飘动的雨雾笼罩着的小城,庙堂的恩怨厮杀,遥远的像一场不真切的梦。
江得宝给我们留的钱财,我给善堂捐了大半,剩下的我们在城边买了间小院,将他葬在了院子旁后山的一片野桃林边。
我开了一间小小的糕点铺,其中枣泥糕和核桃酥做得最好,常常还没做好就有客人排着队等候。
有个青年来得最早,站在寒露冻手的清晨等了我半天,笑着说,「我家娘子害喜了这两日什么都吃不下,就想吃你家的核桃酥。」
我笑着又送了他一盒。
他让我想起当年那个雨后的黄昏,也有一个俊秀的青年,在微醺的醉意里为自己嘴馋的娘子买了一份核桃酥。
我一只手紧紧捂住了胸口,那滋味……好甜啊。
小桃花一天天长大,性情、诗书、女红、厨艺样样出挑,就是那手字,歪歪扭扭地像狗啃过似的怎么也练不好。
和她爹爹一样。
在这里住久了,新结识了不少人,也有好些男子去托了官媒来求亲。
媒人一张嘴说得天花乱坠,这个秀才如何谦谦有礼,那个商人如何富有和善。
我微笑着一一拒绝了。
「先夫很小气,他会不开心的。」
因为我曾得一宝,世间再无人能及。
得宝,得宝……
你看,你要我好好活着,我有做善事,我有好好活。
有一天我起床梳妆时,发现满头青丝多了一根刺眼的白发。
还没来得及伤感,就听见门口扑通一声,竟是倒了一个人。
城中最近来了不少逃荒的人,这个饿昏的十四五岁的少年面黄肌瘦,浑身破破烂烂,大抵也是其中的一个。
我们收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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