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已经三天了,小姑娘躲在衣柜里,不吃不喝。我让她洗澡,她就哭着喊妈妈。这……这可怎么办呀。”程湄见霍麟君回来,着急地说。
男人声音寡淡,“知道了,程婶。”
程湄看霍麟君上楼的颀长背影,重重叹气。
他走到卧室,拽开衣柜门,清冷的视线落在脏兮兮的小脸上,“出来。”
三天前,他把她从火场救出来。
她不吃不喝不说话,身上还有一些烧焦的难闻气味。
见小姑娘不动,他弯腰,修成的手指挑起小姑娘的下巴,深邃的眼对上她害怕的小脸,“不出来,我把你扔回火里。”
小姑娘受了刺激,张口咬住男人的手指。因为没力气,还没碰到他,小身子就软哒哒往柜门上摔,“你害死了我妈妈!你还要害死我!”
霍麟君微眯眼:果然,他不该一时心软,救出这个小丫头。
他没心思闹:“张原,把她送走。”
小姑娘白着脸,“你要送我去哪里?你还我爸爸,还我妈妈……”
“你妈死了,你爸坐牢了。”他冷酷到无情。
小姑娘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一口气没喘过来,晕了过去。
家庭医生给小姑娘看病时,张原跟霍麟君汇报情况:“先生,没有适合的福利院。她这个年纪,这个心理状态,去了肯定吃亏。她毕竟是……”
霍麟君打断张原,言简意赅,“她恨我。”
“孩子始终是无辜的,”见先生依旧是不动声色的漠然,张原试探性提议,“先生,要不让这个孩子失忆吧?我看这个孩子乖巧,程婶很愿意照顾的。”
程湄在一旁附和,“我喜欢,我喜欢这个孩子!”
霍麟君扫了眼昏迷中的小脸,眉眼都很精致,如果没有家变,应该是被捧在手心的公主。
小姑娘昏迷的几天里,霍宅多了林管家乡下接来的小女儿,林思漾。
林思漾醒来的第一天,看到的就是一张好看的脸,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
她真心地说:“叔叔,你可真好看。”
霍麟君几乎瞬间,被这样没了刺的小丫头收服。
往后整整十年,他都输给她了。
——
江城,当红歌星叶繁花“芳菲尽”演唱会现场。
场馆半空悬挂着几株桃枝,时不时片片桃花蔓延而下,旋转,飘摇,落地。
能容纳万人的体育馆近乎满场,座无虚席,原因无他:叶繁花的空灵的歌声引起听者的共鸣。几乎所有人都沉浸在她飘零婉转的歌声里,无意识摇晃着手中荧光棒、海报或者小饰物。
等到叶繁花歌声尽,才缓缓地想起掌声。零星,俄而,有如排山倒海之势的掌声延绵不尽。
在疯狂鼓掌、欢呼的歌迷之间,林思漾显得尤为镇静。
十八岁的她,年龄正好,未施粉黛,便足以凝聚异性乃至同性的目光。
当年的小女孩,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不说,并且爱上了那个宠她如命的霍麟君。
偏偏,他放着她这朵娇花不要,去找叶繁花这样庸俗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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