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皮火车的铁轨撞击声沉重又催眠,我靠在颠簸的车窗上,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荒野。
坐在对面的秦晓月,那个马上要变成我前妻的女人,终于打破了沉默。
她的声音比车厢连接处的风声还要冷:“姜卫国,我们完了。”我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她忽然笑了,那笑里带着一种解脱和残忍的快意,“如果能重来一次,我死也不会嫁给你。
我要嫁给赵阳,只有跟他在一起,我才觉得生命是滚烫的,是鲜活的!”话音刚落,
车厢猛地一震,天旋地转间,我只来得及将她死死护在身下。在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
我苦涩地想,那就祝你,得偿所愿。01再次睁开眼,
刺眼的阳光和嘈杂的人声让我一阵恍惚。眼前是县城里最热闹的文化广场,红旗招展,
喇叭里放着《走进新时代》。我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手里捧着一大束用玻璃纸包着的玫瑰,
正傻乎乎地单膝跪地。“晓月,嫁给我吧!”周围的起哄声浪潮一样涌来,
而我面前的秦晓月,穿着一身时髦的红色连衣裙,美得像一幅画。她愣愣地看着我,
眼神从迷茫,到震惊,最后化为一阵狂喜。我知道,她也回来了。上一世,就是在这里,
她羞涩又幸福地接过了我的花,成为了我的未婚妻。可这一世,她的目光越过我,
投向了人群中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赵阳。“姜卫国,对不起。
”她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手中的玫瑰花束“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红色的花瓣摔得七零八落。她提着裙摆,像一只挣脱囚笼的蝴蝶,
奋不顾身地穿过惊愕的人群,扑进了赵阳的怀里。“赵阳!我愿意!我愿意嫁给你!
”她抱着他,哭得泣不成声,仿佛我们刚才那场求婚,主角一直是他。广场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在我、秦晓月和赵阳之间来回扫射。我成了这个时代背景下,一个巨大的笑话。
一个刚刚荣获三等功的营长,在荣归故里求婚的当天,被未婚妻当众悔婚,
投向了别人的怀抱。我能感觉到战友们和家人们想上来扶我的手,但我摆了摆,
自己站了起来。军靴踩在摔烂的花瓣上,发出轻微的粘连声。我挺直了脊梁,
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哪怕这命令来自命运。我走到他们面前。
赵阳一脸尴尬和不知所措,而秦晓月则把头埋在他怀里,身体却在微微发抖,
像是在害怕我的反应。“恭喜。”我看着他们,声音平静得不像话,“既然你做出了选择,
我尊重你。结婚报告我会撤回,彩礼和三金,你让家里人还给我妈就行。”秦晓月猛地抬头,
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她或许以为我会愤怒,会质问,会像上一世我们无数次争吵那样,
试图用道理和责任说服她。可我没有。死过一次的人,很多事情就看淡了。
她想要的“鲜活”,我给不了,也不想再给了。那份沉甸甸的爱,在火车坠毁的那一刻,
已经连同我的命一起,埋葬了。“姜卫国,你……”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我没给她机会。“祝你们幸福。”说完,我转身,拨开人群,在所有人复杂的目光中,
一步一步,走得笔直。身后,是她和赵阳的窃窃私语,是周围人的议论纷纷。这些,
都与我无关了。这一世,秦晓月,我放过你,也请你,别再来打扰我。02回到家,
我爹气得把茶缸子都摔了,我妈坐在炕沿上直抹眼泪。“卫国啊,这秦晓月也太不是东西了!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这不就是把我们老姜家的脸往地上踩吗?”我爹姜振华,一个老兵,
最看重的就是脸面和荣誉。我妈则更心疼我:“我早就说,那个秦晓月心气太高,
又是文工团的台柱子,人人都捧着,哪是能跟我们军人过苦日子的?你就是不听!
”我脱下军装,仔细地叠好,放在床头。那上面还别着崭新的三等功奖章,
在阳光下有些晃眼。“爸,妈,这事赖我,是我没眼光。”我给他们一人倒了杯水,
“过去了,以后谁也别提了。”“就这么算了?”我爹一拍桌子。“那不然呢?”我看着他,
“爸,你是老兵,你应该懂。强扭的瓜不甜。人家心都不在了,我把人绑回来,
后半辈子在家里跟我闹腾,跟部队的领导闹腾,您觉得能有好日子过?”我爹不说话了,
长长地叹了口气。是啊,军婚受法律保护,可如果不是两情相悦,
那份保护只会变成一把双刃剑。上一世,秦晓月就是用这把剑,在我心上捅了无数个窟窿。
她嫌我常年不着家,嫌我木讷不懂浪漫,嫌我把津贴大半都寄回了家。我们之间的争吵,
从鸡毛蒜皮到人生理想,从未停歇。直到离婚前,她还在怨恨,是这身军装,
毁了她对爱情所有的幻想。下午,秦家托人把彩礼和三金送了回来,一样不少。传话的人说,
秦晓月和赵阳准备马上结婚,赵阳家里是做生意的,要给她办一场全县最风光的婚礼。
我妈气得又要骂,被我拦住了。“妈,收好。以后,我们家跟秦家,再没关系了。
”我把那枚原本准备送给她的求婚戒指,连同盒子一起,扔进了院子里的灶膛。
火苗“腾”地一下窜高,把那点可笑的过去烧得干干净净。晚上,我独自坐在院子里,
拿出那枚三等功奖章,用软布一遍遍地擦拭。这是我带着手下的兵,
在边境线上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荣誉,责任,国家。这才是刻在我骨子里的东西。
为了一个不爱我的女人,耽误了这么久,不值得。第二天一早,我就买好了回部队的火车票。
原本一个月的探亲假,我只待了三天。临走时,我爹拍着我的肩膀,眼眶泛红:“卫国,
在部队好好干,别让那些闲言碎语影响你。你是我姜振华的儿子,是个顶天立地的兵!
”“爸,您放心。”我背上行囊,没有回头。县城里的风言风语,秦晓月那场盛大的婚礼,
都将被火车的轰鸣声远远抛在身后。我的战场,不在家长里短,而在祖国的边防线上。
重活一世,我要为自己,为这身军装,活出个样来。03回到驻地,
迎接我的是战友们关切又小心的眼神。显然,我被当众悔婚的事,
已经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到了这个几千里外的边防哨所。连长张闯把我拉到一边,
递给我一根烟,笨拙地安慰道:“卫国,别往心里去。天涯何处无芳草,一个城里姑娘,
不懂得珍惜我们当兵的,是她没福气!”我笑了笑,没接烟:“连长,我没事。正好,
了无牵挂,更能把心思都放在训练上。”我说的是真心话。上一世,
因为要顾及秦晓月的感受,我错过了好几次参加特种选拔的机会。她总说,那些地方太危险,
她不想当烈士家属。可如今,再也没有人能束缚我的脚步了。
我向团里递交了参加“利剑”特种侦察大队选拔的申请。这支部队是军区最顶尖的力量,
选拔的残酷程度堪称“地狱周”,每年都有人在训练中落下终身残疾。张闯看着我的申请书,
半晌才说:“卫国,你想好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连长,
我比任何时候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我的眼神没有一丝动摇。曾经,
我以为我想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一个美丽的妻子。可死过一次才明白,我真正想要的,
是让这身军装的价值发挥到极致。选拔开始了。
三天三夜无补给野外生存、高空跳伞、武装泅渡……每一项都在挑战人类的生理和心理极限。
和我一起参加选拔的,都是全军区各个部队的精英。很多人在中途就退出了,
有的是因为体力不支,有的是因为伤病。我只有一个念头:撑下去。每当快要虚脱的时候,
秦晓月那张决绝的脸就会浮现在我眼前。那不是爱,而是一种警醒。它提醒我,男人的价值,
从来不是靠女人的爱来证明的。在最后的实战对抗演习中,我作为蓝方渗透小组的组长,
带领两人小队,在红方一个加强连的围追堵截下,潜伏了四十八小时,
最终成功“斩首”了红方指挥官,为蓝方赢得了胜利。当我满身泥泞,
衣衫褴褛地走出丛林时,选拔总教官,一个肩膀上扛着两杠四星的老 colonel,
亲自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了手。“姜卫国,欢迎加入‘利剑’。”那一刻,
所有的疲惫和伤痛都烟消云散。我用力回握住他的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保证完成任务!”我知道,从这一天起,我的人生将翻开崭新的一页。这一页里,
没有儿女情长,只有家国天下。后来我断断续续地从家信里知道,秦晓月如愿嫁给了赵阳。
婚礼办得非常隆重,赵阳给她买了大电视、双开门冰箱,让她成了全县姑娘羡慕的对象。
信的末尾,我妈写道:儿子,别比,咱不羡慕,好好在部队保重身体。我把信纸折好,
塞进口袋。我确实不羡慕。因为我所拥有的,是他们永远无法理解的荣耀。
04加入“利剑”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苦。我们是插在敌人心脏的尖刀,每一次任务,
都可能是有去无回。半年后,我们接到一项紧急任务:潜入邻国边境,
摧毁一个由国际雇佣兵控制的秘密据点。这个据点严重威胁着我国边境的安全。
行动代号“雷霆”。夜色如墨,我们乘坐直升机低空渗透,
在预定地点索降进入了陌生的原始丛林。丛林里危机四伏,
毒蛇、沼泽、还有无处不在的敌人暗哨。我们像幽灵一样穿行,每一步都踩在死亡的边缘。
在接近目标据点时,我们还是触动了敌人布置的诡雷。“小心!
”我下意识地把离得最近的新兵蛋子王亮推开,自己则被爆炸的气浪掀翻在地。
一阵天旋地转,左腿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我低头一看,一块弹片深深地嵌进了我的小腿。
“队长!”王亮哭着要过来扶我。“闭嘴!隐蔽!”我低声吼道,忍着剧痛,
迅速判断了一下形势,“敌人已经惊动了,A组火力掩护,B组跟我从侧翼突进,速战速决!
”肾上腺素飙升,暂时压制了疼痛。我从地上爬起来,拖着伤腿,
带领B组冲向了敌人的营地。枪声、爆炸声响彻了整个山谷。这场战斗持续了不到二十分钟。
我们以一人重伤就是我,两人轻伤的代价,全歼了据点里的所有敌人。任务完成,
返航的直升机上,我因为失血过多,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再次恢复意识,
是在一间洁白的病房里。浓烈的消毒水味刺激着我的鼻腔。“醒了?”一个清冷的女声响起。
我转过头,看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她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明亮又沉静,
像深潭。她的胸牌上写着:军区总医院,外科,主治医师程菲。
“我的腿……”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别动。”她按住我,“弹片取出来了,
没伤到骨头和主动脉,算你运气好。不过肌肉撕裂严重,需要静养至少三个月。
”她的声音不带任何情绪,就像在陈述一份报告。“谢谢医生。”我躺了回去,
心里松了口气。对于一个侦察兵来说,腿比命还重要。她没再说话,
低头开始检查我的输液管和各项生命体征监护仪。她的动作很轻,很专业。
病房里只剩下仪器发出的“滴滴”声。我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上一世,
我几乎没进过医院。秦晓月最怕的就是这个地方,她嫌这里死气沉沉。而眼前这个女人,
却似乎天生就属于这里。她身上那股冷静和专注的气质,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她检查完毕,转身准备离开。“程医生。”我鬼使神差地叫住了她。她回过头,
眼神里带着一丝询问。“我……什么时候能归队?”她看了我几秒钟,
那双沉静的眼睛里似乎闪过一丝波澜,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等你什么时候能自己跑完一个五公里,再来问我这个问题。”说完,她转身,
毫不留恋地走了出去,只留给我一个白色的、挺拔的背影。我愣住了。这个女人,有点意思。
05住院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清闲的时光。除了养伤,就是看着窗外的树发呆。
程菲每天会来查房一次,每次都像一阵风,来去匆匆。她话不多,问一句答一句,
多一个字都没有。“程医生,我这伤口怎么还这么痒?”“正常,肌肉组织在生长。
”“程医生,我什么时候能下地走走?”“明天。”“程医生……”“姜营长,
”她终于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我,眼神里透着一丝无奈,“你的问题,
护士能回答百分之九十。请不要在我查房的时候,进行十万个为什么环节,我很忙。
”我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眼睁睁看她又一次“逃离”了我的病房。隔壁床的伤员,
一个在演习中摔断胳膊的小排长,凑过来小声说:“姜营长,你可别惹程医生了。
她是我们院里出了名的‘冰山美人’,外科一把刀,技术牛得很,就是性子冷。
据说上次有个师长的儿子想追她,天天来送花,被她连人带花一起扔出了办公室。”我听了,
反而来了兴趣。我开始想方设法地和她多说几句话。比如故意把水杯弄倒,
或者在她查房时请教一些复杂的医学名词。她每次都看穿了我的小把戏,
但还是会耐着性子帮我解决问题。只是那双眼睛里的无奈,又加深了几分。一天下午,
她来给我换药。揭开纱布,那道伤口狰狞地趴在我的小腿上。她拿着镊子的手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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