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评论区对线,穿书成炮灰手机屏幕的亮光,刺得我眼睛发酸。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敲击,
指尖因为用力,泛出几分青白。评论区里,战火纷飞,
我作为“恶毒女配维权协会”的资深成员,此刻正跟一群“男女主党”激情对线,唾沫横飞,
恨不得顺着网线爬过去,给那些双标网友一人一个大逼兜。“有没有天理了?
沈七七哪里恶毒了?她不过是喜欢太子,争取自己的幸福,怎么就成了恶毒女配?
”“楼上的怕不是眼瞎?她都要推女主下水了!”“瞎的是你吧?那是女主自己脚滑,
反咬一口!沈七七全程连女主的衣角都没碰到!”“太子本来就跟沈七七有婚约,
女主插足别人感情,还好意思装小白花?”“懂了,小三有理,原配该死是吧?
”我敲下最后一行字,刚要发送,眼前突然一黑。不是熬夜熬出来的眩晕,
是那种突如其来、毫无预兆的黑暗,像被人用黑布蒙住了双眼,又像是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耳边的争吵声、键盘敲击声,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阵轻柔的女声,
带着几分焦急,几分小心翼翼:“小姐,小姐您醒醒!别吓奴婢啊!”谁?我想睁开眼,
却觉得眼皮重如千斤,浑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鼻尖萦绕着一股淡淡的龙涎香,
混杂着一丝草药的苦味,不是我出租屋里那股泡面和外卖的混合味道。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我猛地用力,终于掀开了一条眼缝。入目,是精致的雕花床顶,挂着水红色的纱帐,
绣着缠枝莲纹,做工考究,一看就价值不菲。身边,
一个穿着青色襦裙、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正满脸担忧地看着我,眼眶红红的,
手里还端着一碗黑漆漆的药。这是……拍戏现场?我动了动嘴唇,
声音沙哑得厉害:“水……”“小姐要喝水!”小姑娘立刻放下药碗,转身去倒了一杯温水,
小心翼翼地扶我起来,喂我喝了几口。温水入喉,滋润了干裂的喉咙,我终于清醒了几分。
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装饰华丽的闺房里,紫檀木的桌椅,玉石的摆件,
墙上挂着仕女图,角落里摆着一架古筝,处处透着富贵气。这不是我的出租屋,
也不是任何我去过的地方。我抓住小姑娘的手,急切地问:“这是哪里?我是谁?你是谁?
”小姑娘被我抓得一愣,随即眼眶更红了,带着哭腔说:“小姐,您怎么了?
您是宰相府的嫡小姐沈七七啊!这里是您的闺房锦瑟居啊!奴婢是您的贴身丫鬟锦儿啊!
”沈七七?这个名字,像一道惊雷,劈得我外焦里嫩。沈七七?!不是我刚才在评论区里,
拼命维护的那个《盛世清颜》里的恶毒女配吗?!那个活不过三集,被太子退婚,
被女主陷害,最后被皇帝指给杀妻如麻的雍王,当了三天短命王妃就领了盒饭的倒霉蛋?!
我颤抖着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光滑细腻,肤若凝脂,眉眼精致,鼻梁高挺,唇若含朱,
是一张标准的美人脸,跟我在小说里看到的沈七七的画像,一模一样!我不是在做梦!
我真的穿书了!穿成了那个跟我同名同姓,命运凄惨的炮灰女配沈七七!“小姐,
您是不是因为太子殿下退婚的事,气糊涂了?”锦儿看着我失魂落魄的样子,心疼地说,
“您别难过,太子殿下不识货,是他的损失!”太子退婚!情节开始了!
我脑子里瞬间涌入大量的记忆,属于这个身体原主的记忆,跟小说里的情节,完美重合。
原主沈七七,宰相沈从安的嫡长女,家世显赫,容貌倾城,从小跟太子萧景煜青梅竹马,
早有婚约。可太子在一次出宫时,偶遇了太傅的女儿苏浅浅,也就是这本书的女主,
瞬间一见钟情,不顾婚约,执意要退婚。退婚那日,太子当着满朝文武的面,
对着原主说:“七七,我知道对不起你,但我不能负了浅浅。”经典渣男语录,
听得人想原地爆炸。而女主苏浅浅,还一脸无辜地站在太子身边,对着原主福了福身,
茶里茶气地说:“沈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来加入这个家。
”加入这个家?这要是搁现代,我非得冲上去,给这对狗男女一人一个大逼兜,
让他们知道什么叫“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原主从小娇生惯养,哪里受过这种委屈?
当场气得吐血,晕了过去,再醒来,就换成了我。我还没从穿书的震惊中回过神,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管家恭敬的声音:“老爷,圣旨到了!”圣旨?
我心里咯噔一下,瞬间想起了小说里的情节。原主被退婚后,宰相沈从安心疼女儿,
又咽不下这口气,便用了先帝御赐的免死金牌,求皇帝给女儿一个公道。皇帝表面上安抚,
实际上,早就跟太子串通一气,甚至,还有更深层的算计——雍王萧炎。雍王萧炎,
当今圣上的亲弟弟,战功赫赫,手握重兵,却性情乖戾,手段狠辣,是全书最疯批的反派。
更可怕的是,雍王克妻。嫁入雍王府的女人,没有一个能活过三天。短短三年,
雍王已经娶了七个王妃,个个出身名门,却都离奇暴毙,死状凄惨。雍王府,
也因此成了闻名天下的“寡妇制造机”。皇帝忌惮雍王的兵权,又不敢明着动手,
便想出了一条毒计——把沈七七指给雍王。一来,能借着雍王的手,除掉宰相府的嫡长女,
敲打一下权倾朝野的宰相沈从安;二来,若是沈七七能活下来,或许能牵制住雍王;三来,
就算沈七七死了,也能让雍王背上“害死宰相之女”的骂名,让他成为众矢之的。一箭三雕,
打得一手好算盘。我瘫在床上,浑身冰凉,连呼吸都觉得困难。狗皇帝!我跟你无冤无仇,
你凭什么让我去送死?!要死的是书里的沈七七,关我现代网友什么事?!
就因为我跟这倒霉女配同名同姓,就得替她来当这个炮灰?!第一章 圣旨赐婚,
躺平备棺材锦儿扶着我,走到外间。宰相沈从安,一个面容威严、两鬓微霜的中年男人,
正站在厅堂中央,神色凝重。他身边,站着一位穿着明黄色宦官服饰的公公,
手里捧着一卷明黄色的圣旨,脸上挂着公式化的笑容。见我出来,沈从安眼中闪过一丝心疼,
却还是对着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行礼。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滔天巨浪,跟着沈从安,
跪了下去:“臣女沈七七,接旨。”公公清了清嗓子,展开圣旨,用那标志性的尖细嗓音,
念了起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宰相之女沈七七,温婉贤淑,品貌端方,深得朕心。
今雍王萧炎,正值壮年,尚未有正妃,特将沈氏七七,赐婚于雍王,为雍王妃。择吉日完婚,
钦此。”温婉贤淑?品貌端方?我差点没当场笑出声。书里的原主,骄纵任性,
哪里温婉贤淑了?皇帝这睁眼说瞎话的本事,不去当编剧,真是屈才了。念完圣旨,
公公把圣旨递到我手里,笑眯眯地说:“沈小姐,恭喜啊!能嫁给雍王殿下,是您的福气!
”福气?这是催命符吧!我捏着圣旨,指尖冰凉,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跑!可我也知道,
跑不了。这是古代,皇权至上,抗旨不遵,是诛九族的大罪。我不能连累宰相府,
不能连累这具身体的父亲和家人。沈从安接过圣旨,递给身后的管家,又拿出一锭银子,
塞给公公:“劳烦李公公跑一趟,这点心意,公公拿去喝茶。
”李公公笑眯眯地收下银子:“沈大人客气了,咱家还要回去复命,就不多留了。
”送走李公公,沈从安立刻转身,走到我面前,看着我苍白的脸色,叹了口气:“七七,
委屈你了。”我抬起头,看着他眼中的愧疚与无奈,心里五味杂陈。他是这具身体的父亲,
虽然在小说里,他有些迂腐,过于看重权势,但对女儿,是真的疼。“爹,”我声音沙哑,
“我不想嫁。”沈从安沉默了,良久,才缓缓开口:“爹知道。
”“那日我用免死金牌求陛下给你公道,陛下表面上答应,实则,早就打好了算盘。
”“他给了爹两条路,也是给你两条路。”我心里一动,连忙问:“哪两条路?”“第一条,
”沈从安的声音沉了下来,“去城郊的甘露寺,青灯古佛,了此残生。”“第二条,
就是嫁给雍王,做他的王妃。”傻子才选第二条!谁不知道雍王府是寡妇制造机?嫁过去,
活不过三天!去甘露寺虽然清苦,但至少能保住一条命啊!我想都没想,立刻说:“爹,
我选第一条!我去甘露寺!”沈从安却摇了摇头,眼中满是苦涩:“晚了。
”“在李公公宣旨之前,陛下已经下了密旨,封锁了所有出城的路口,不准你踏出京城半步。
”“他早就内定了,要你嫁给雍王。”轰!我脑子里又是一声惊雷。狗皇帝!
居然早就算计好了!根本就没有什么选择,从一开始,他就打算让我去送死!
我气的浑身发抖,胸口剧烈起伏,差点当场表演一个“棺材板压不住”。“欺人太甚!
”我咬牙切齿,“他凭什么?!”沈从安拍了拍我的肩膀,语气沉重:“七七,这就是皇权。
”“爹尽力了,免死金牌只能保你一命,却保不住你的余生。”“雍王虽然性情乖戾,
克妻之名在外,但他毕竟是陛下的亲弟弟,手握重兵,陛下不敢轻易动他。
”“或许……或许你嫁过去,还有一线生机。”一线生机?我冷笑一声。书里的原主,
嫁过去第三天,就被雍王一杯毒酒赐死了!哪里来的一线生机?我瘫坐在椅子上,万念俱灰。
反抗?没用。逃跑?不可能。去甘露寺?被堵死了。摆在我面前的,
只有一条路——嫁给雍王,然后等死。既然注定要死,那我就躺平摆烂吧。反正,穿书之前,
我就是个社畜,每天996,累得跟狗一样,穿书之后,好歹当了几天宰相府的嫡小姐,
享了几天福。死就死吧,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躺平。我站起身,对着沈从安说:“爹,我嫁。
”沈从安愣住了,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快妥协。“七七,你……”“我累了。”我打断他,
语气平静得可怕,“嫁谁不是嫁?反正都是要死,不如体面点。”我转头,
对着锦儿说:“锦儿,去给我准备东西。”锦儿连忙应道:“小姐,您要准备什么?嫁衣吗?
奴婢这就去绣!”我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意:“不用准备嫁衣了,
准备一口棺材吧。”“要最好的楠木,刻上我的名字,再装点漂亮点,别让我死了,
连个像样的归宿都没有。”锦儿瞬间脸色惨白,“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哭着说:“小姐!
您别胡说!您不会死的!雍王殿下不会害您的!”沈从安也脸色一变,厉声喝道:“七七!
休得胡言!”我却摆了摆手,语气淡漠:“爹,锦儿,你们不用安慰我了。
”“雍王府的寡妇制造机,不是白叫的。”“我沈七七,注定是第八个。”“早准备好棺材,
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连收尸的人都没有。”说完,我转身,朝着锦瑟居走去。
夕阳透过窗棂,洒在我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悲凉。穿书成炮灰,
被渣男退婚,被绿茶陷害,被皇帝赐婚给疯批反派,注定活不过三天。我的穿书生涯,
开局就是地狱模式。罢了。躺平吧。棺材备好,等死就是了。第二章 大婚之日,
棺材陪嫁三天后。宰相府张灯结彩,却没有一丝喜庆的气氛。到处都是红色的绸缎,
红色的灯笼,红色的喜字,可府里的下人,个个面带愁容,走路轻手轻脚,
连说话都不敢大声。沈从安坐在厅堂里,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闷酒,脸色通红,眼神浑浊。
母亲柳氏,躲在房间里,哭成了泪人。而我,坐在锦瑟居的梳妆镜前,任由锦儿和几个嬷嬷,
给我梳妆打扮。大红的嫁衣,穿在身上,沉甸甸的。凤冠霞帔,压得我脖子发酸。铜镜里,
映出一张倾国倾城的脸,眉眼如画,唇若涂丹,可那双眼睛里,却没有丝毫喜悦,
只有一片死水般的平静。“小姐,您笑一笑吧。”锦儿一边给我插凤钗,一边哽咽着说,
“今天是您的大喜日子。”我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笑不出来。
”大喜日子?分明是我的祭日。“锦儿,棺材准备好了吗?”我淡淡地问。锦儿的手一顿,
眼眶更红了:“小姐,准备好了……是最好的金丝楠木,您吩咐的样子,都刻好了。
”“那就好。”我点了点头,“一会儿,让抬嫁妆的人,把棺材抬在最前面。”“小姐!
”锦儿惊呼一声,“这万万不可啊!大婚之日,抬着棺材出嫁,这也太不吉利了!
会被人笑话的!”“笑话就笑话吧。”我无所谓地说,“反正我都要死了,
还在乎什么吉利不吉利,笑话不笑话?”“这棺材,是我给自己准备的嫁妆,
也是我最后的归宿。”“抬在最前面,也好让雍王知道,我沈七七,是抱着必死的决心,
嫁入雍王府的。”锦儿还想劝,却被我一个眼神制止了。我意已决,谁也改变不了。
吉时已到。锣鼓喧天,唢呐齐鸣。宰相府的大门,缓缓打开。迎亲的队伍,已经等在门外。
领头的,是雍王府的长史,一个面容严肃的中年男人,穿着一身青色官服,
对着我恭敬地行礼:“王妃娘娘,吉时已到,请上轿。”我站起身,对着沈从安和柳氏,
跪了下去,磕了三个头:“爹,娘,女儿不孝,不能给您二老养老送终了。”沈从安别过头,
肩膀剧烈颤抖,柳氏早已哭倒在一旁。我站起身,不再回头,朝着门外走去。锦儿扶着我,
走到大门口。当看到门外的嫁妆队伍时,所有人都惊呆了。长长的嫁妆队伍,绵延数里,
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古玩字画,应有尽有,彰显着宰相府的财力。可最引人注目的,
不是这些价值连城的嫁妆,而是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一口崭新的金丝楠木棺材。
棺材通体朱红,上面刻着缠枝莲纹,正中央,刻着三个鎏金大字——沈七七。
阳光洒在棺材上,鎏金大字闪闪发光,刺眼得很。迎亲的队伍,瞬间安静了。长史的脸色,
变得极其难看,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却最终还是忍住了。
周围围观的百姓,也炸开了锅。“我的天!宰相府的嫡小姐,居然抬着棺材出嫁!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雍王殿下太可怕,沈小姐知道自己活不长,提前准备好棺材了?
”“雍王府本就是寡妇制造机,沈小姐这是破罐子破摔啊!”“太惨了!好好的一个美人,
就要去送死了!”各种议论声,传入我的耳朵,我却充耳不闻。我走到花轿前,
没有立刻上轿,而是对着长史,淡淡道:“长史大人,我的嫁妆,都看清楚了吗?
”长史脸色僵硬,躬身道:“回王妃娘娘,看清楚了。”“那就好。”我点了点头,
“这口棺材,是我最重要的嫁妆,务必抬进雍王府,放在我的院子里,不许有丝毫损坏。
”“这……”长史面露难色,“王妃娘娘,这棺材……恐有不妥。”“有什么不妥?
”我挑眉,语气冰冷,“我沈七七大婚,想带什么嫁妆,就带什么嫁妆。
”“若是雍王殿下有意见,让他亲自来跟我说。”长史看着我坚定的眼神,知道我不好惹,
只能硬着头皮应道:“是,王妃娘娘。”我这才撩起裙摆,跨进了花轿。花轿起,锣鼓响。
队伍缓缓朝着雍王府走去。花轿里,一片昏暗。我靠在轿壁上,闭上眼睛,
脑海里浮现出小说里雍王萧炎的样子。书里对雍王的描写,寥寥几笔,只说他容貌俊美,
却性情残暴,杀人如麻,尤其是对自己的王妃,更是毫不留情。七个王妃,死法各异。
第一个,被他亲手掐死;第二个,被扔进蛇窟,活活被吓死;第三个,一杯毒酒,
七窍流血而死;……每一个,都死状凄惨。而原主,是第八个,
死法是——被雍王怀疑她是皇帝派来的奸细,一杯毒酒赐死。想到这里,
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疯批反派,果然名不虚传。花轿摇摇晃晃,走了大约一个时辰,
终于停了下来。“王妃娘娘,雍王府到了。”锦儿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我睁开眼,
深吸一口气。该来的,终究是来了。我撩开轿帘,走了下去。雍王府的大门,高大巍峨,
朱红的大门,漆黑的门钉,透着一股威严与冷寂。府门外,没有张灯结彩,没有锣鼓喧天,
甚至连一个迎接的下人都没有。只有一片死寂。跟宰相府的热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果然是寡妇制造机,连大婚,都这么冷清。我站在府门外,看着空荡荡的大门,
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意。罢了。反正都是要死,冷清点也好,省得麻烦。“王妃娘娘,
请进。”长史走过来,恭敬地说。我点了点头,抬脚,朝着府内走去。穿过长长的回廊,
走过空旷的庭院,最终,来到了正厅。正厅里,摆着一张太师椅。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一个,让我瞬间从棺材里蹦出来的心都有的男人。第三章 初见雍王,天仙下凡我原以为,
书里说雍王“容貌俊美”,不过是作者的夸张写法。毕竟,
一个杀人如麻、性情残暴的疯批反派,就算长得好看,也应该带着一股戾气,让人望而生畏。
可眼前的男人,彻底打败了我的认知。他坐在太师椅上,身着一袭玄色织金蟒袍,墨发如瀑,
用一根玉簪松松挽起,几缕发丝垂落在脸颊,平添了几分慵懒。他的面容,俊美得近乎妖异,
剑眉入鬓,眼若寒星,鼻梁高挺,唇色淡粉,下颌线利落分明。肌肤是冷玉般的白皙,
却没有半分阴柔之气,反而透着一股凛然的英气。尤其是那双眼睛,墨色的瞳孔,深邃如渊,
里面翻涌着复杂的情绪,有冷漠,有孤傲,有疏离,却没有丝毫残暴与戾气。
他就那样坐在那里,仿佛一幅精心绘制的古画,又像是九天之上的天仙,误入凡尘,
带着一种睥睨众生的清冷与高贵。这他妈是反派?这颜值,说是天仙下凡,都不过分吧!
我站在原地,彻底看呆了。脑子里的弦,瞬间崩断。棺材?死期?炮灰?
全都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只知道,眼前这个男人,长得太好看了。好看得让我这个颜控,
瞬间沦陷。锦儿见我站在原地不动,连忙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角,低声提醒:“小姐,
那是雍王殿下,您快行礼啊!”我这才回过神,脸颊微微一红,连忙收敛心神,
对着他跪了下去:“臣女沈七七,参见雍王殿下。”萧炎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抬眼,
墨色的眸子,落在我身上,上下打量着我。他的目光,清澈而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
从我的凤冠霞帔,到我脚下的红绣鞋,最后,落在我身后不远处的那口棺材上。他的眉头,
微微蹙了一下。“抬着棺材出嫁,”他开口了,声音低沉磁性,像大提琴的音色,
好听得让人耳朵怀孕,却带着几分冰冷,“沈七七,你倒是有趣。”我抬起头,
对上他的目光,心里一慌,却还是硬着头皮,语气平静地说:“回殿下,臣女自知福薄,
配不上殿下,嫁入雍王府,怕是活不过三日。”“提前备好棺材,也好省得殿下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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