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二十三年秋,陇西渭水河畔的黄昏来得格外早。
李墨白恢复意识时,最先感受到的是刺骨的寒意。那寒意从尾椎骨一路窜上后脑,像有无数冰针扎进骨髓深处。他猛地睁开眼睛,浑浊的河水立即灌入口鼻,带着泥沙的腥涩味在喉间炸开。
“咳!咳咳咳——”
剧烈的呛咳让他弓起身子,却立即撞上坚硬的竹篾。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被塞在一个狭长的竹笼里,四肢被粗麻绳捆缚,整个人蜷曲成婴儿在母胎中的姿态。笼外,浑浊的渭水正一波波拍打竹条缝隙,水位已经漫到胸口。
“吉时已到!送新娘子入洞房喽——”
苍老而嘶哑的吆喝声从岸上传来,混杂着铜锣破哑的敲击。李墨白勉强转动脖颈,透过竹篾缝隙向外望去。暮色四合的天穹下,十来个粗布短褐的乡民围在河滩上,为首的是个山羊须灰袍老者,正手舞足蹈地敲着一面锈迹斑斑的铜锣。更远处,几个穿着稍体面的中年人袖手旁观,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情。
记忆碎片如决堤洪水般冲进脑海。
陇西李氏旁支……母亲阿史那是突厥王族后裔……渭水西岸的胡姬酒肆“葡萄春”……三百贯赌债……崔氏商号的账册……
不,不止这些。
李墨白痛苦地闭上眼睛,属于另一个时空的记忆同时苏醒。师范大学古籍阅览室里昏黄的灯光,摊开在榆木桌上的《全唐诗》嘉靖刻本,指尖划过“秦时明月汉时关”诗句时纸张粗糙的触感,还有书脊处那道奇怪的裂痕——他记得自己正为毕业论文查找资料,指尖触到那道裂痕时突然传来的刺痛,接着便是天旋地转。
两种记忆在脑中撕扯、碰撞、融合。他既是那个在二十一世纪图书馆里查资料的研究生,也是陇西李氏那个嗜赌成性、昨夜被崔家逼得投河自尽的落魄子弟。
不,不是投河自尽。
新的记忆碎片浮出水面:昨夜子时,原身抱着一个油布包裹慌慌张张跑到渭水边,身后是崔家护院举着的火把。他本打算泅水过河躲到对岸的山神庙,却被两个黑衣人在浅滩处截住。厮打中,原身后脑挨了重重一击,接着被塞进早已准备好的竹笼,抛入渭水。
这不是祭祀,是谋杀。
“起——!”
灰袍老者拖长音调的呼喊将李墨白的思绪拉回现实。四个赤膊汉子抬起竹笼,踩着及膝的河水向深水区走去。冰凉的渭水漫过胸口,压迫得李墨白几乎无法呼吸。
“等等!”他嘶声喊道,声音因恐惧和寒冷而颤抖,“我不是河伯的新娘!我是人!活生生的人!”
岸上一片死寂。
灰袍老者停下敲锣的动作,浑浊的老眼透过竹笼缝隙打量他。半晌,老者咧开缺了门牙的嘴,露出古怪的笑容:“李公子说笑了。您昨夜自己投的河,若不是河伯爷看中您,您早该沉在河底喂了王八。如今能浮上来,那是河伯爷要娶亲的吉兆!”
“胡说八道!”李墨白挣扎着,竹笼在河水中摇晃,“我是被人打晕扔下河的!是崔——”
“是崔老爷心善,出钱给您办了这场体面的婚事。”一个阴柔的声音打断了他。
李墨白循声望去,只见岸上那群体面人中走出一个瘦高男子,约莫四十岁年纪,面容白净,三缕长须修得整整齐齐,正是崔氏商号的大管家崔福。此刻他双手拢在袖中,脸上挂着悲天悯人的神情:“李公子,您欠下三百贯巨债,昨夜想不开投了河。我们老爷念在两家多年交情,特地请了张神婆来做法事,送您风风光光嫁与河伯。到了下头,您就是河伯爷的人了,那些债啊,自然一笔勾销。”
“你……”李墨白气得浑身发抖,却突然冷静下来。
不对,崔福这番话看似慈悲,实则句句杀机。他先坐实“投河自尽”的说法,再用“河伯娶亲”掩盖谋杀真相,最后用“债务勾销”堵住可能追查的人的嘴。好毒的手段!
“等等。”李墨白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用研究古籍时的那份冷静分析眼前局势,“崔管家,您说我欠债自尽,可有凭证?”
“李公子自己签的借据,还要什么凭证?”崔福从袖中抽出一张泛黄的麻纸,在岸上抖开,“白纸黑字,还有您的手印。”
“那您说我投河,可有人证?”
“昨夜巡夜的更夫王二,亲眼见您抱着石头走进渭水。”崔福不紧不慢,“需要传他来对质么?不过王二今早得了急病,怕是说不了话了。”
李墨白的心沉了下去。人证、物证、动机俱全,崔家这是铁了心要他的命。他抬眼四顾,岸上那些乡民大多眼神躲闪,显然要么被崔家收买,要么不敢得罪陇西首富。渭水滔滔,暮色渐浓,再不想办法,今日真要葬身河底了。
怎么办?呼救?这荒郊野岭谁会来?挣扎?捆缚四肢的麻绳是水手用的老棕绳,浸水后只会越挣越紧。讲道理?跟一群要杀你的人讲道理?
不,还有一个办法。
李墨白突然想起穿越前正在看的那本《全唐诗》。原身虽然是个赌鬼,却是读过几年私塾的,否则也不会被崔家雇去管账。既然如此……
“慢着!”他再次开口,声音已镇定许多,“崔管家,既然今日是我‘出嫁’的大喜日子,按规矩,新娘子是不是该有首催妆诗?”
崔福一愣,显然没料到他会提这个。
灰袍张神婆倒是接得快:“是是是,新娘子出嫁,是该有首诗。不过李公子,您这……”
“我作一首。”李墨白打断她,“若作得好,便让我体体面面‘嫁’了。若作得不好,再沉河不迟。”
崔福眯起眼睛打量竹笼中的人。这个李家小子他再熟悉不过,嗜赌、懦弱、满口谎话,偶尔认得几个字,哪里会作什么诗?不过是想拖延时间罢了。也罢,就让他作,作不出来,死得更心服口服。
“好。”崔福点头,“就依李公子。不过咱们有言在先,诗要应景,要合‘河伯娶亲’的题。若是胡诌,莫怪乡亲们不客气。”
“一言为定。”李墨白闭上眼睛,脑中飞快搜索。
《全唐诗》四万八千九百余首,与河、与水、与婚嫁相关的何其多。但既要应景,又不能太惊世骇俗——他现在只是个“赌鬼”,若张口就是李杜名篇,反倒引人怀疑。
有了。
李墨白睁开眼,目光扫过暮色中的渭水,缓缓开口:
“渭水东流去不回,
孤魂今夜嫁河伯。
明月若知离别苦,
清光应照夜台来。”
四句吟罢,岸上一片寂静。
这不是什么传世名篇,甚至有些粗糙。但一个赌鬼能在生死关头即兴作诗,已足够惊人。更关键的是,诗中“夜台”指墓穴,暗合冥婚之意,既应了“河伯娶亲”的题,又暗藏不甘与控诉。
张神婆最先反应过来,拍手道:“好诗!好诗啊!李公子果然是有文采的!”
几个乡民也跟着点头。人群中,一个原本低着头的年轻人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崔福的脸色却沉了下来。他不懂诗,但他听懂了诗里的意思——这李墨白分明是在告诉旁人:我是被逼死的。这诗要是传出去……
不行,必须立刻解决。
“诗作完了。”崔福冷声道,“李公子,该上路了。”
“等等!”李墨白急道,“崔管家,您刚才可没说作完诗就……”
“我说了,诗要应景,要合题。”崔福向前一步,居高临下看着竹笼,“你这诗里又是‘孤魂’又是‘夜台’,晦气得很,哪是嫁娶该有的喜庆?分明是心怀怨怼,咒河伯爷呢!”
“你——”
“还等什么?”崔福不再看他,转向抬竹笼的汉子,“送新娘子入洞房!”
“是!”
竹笼再次被抬起,向深水区走去。水已漫到脖颈,李墨白拼命仰头,却仍被灌了好几口水。死亡的阴影如实质般压下来,压得他几乎窒息。
不,不能死在这里!
可是还有什么办法?呼救无人应,挣扎无力,作诗也没用。难道真要莫名其妙死在这开元二十三年的渭水河里?
就在绝望之际,一个清脆的女声突然响起:
“住手!”
所有人同时转头。
暮色中,一骑白马踏着河滩碎石疾驰而来。马是上好的大宛良驹,通体雪白,唯有四蹄漆黑如墨。马上之人一袭胡服,窄袖紧腰,外罩玄色斗篷,兜帽下露出一张过分年轻的脸——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眉目深邃,鼻梁高挺,嘴唇抿成倔强的弧度,是胡人混血特有的长相。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腰间那柄弯刀。刀鞘乌黑,镶着暗红色的玛瑙,刀柄缠着银丝,在暮色中泛着冷光。
“吁——”少女勒住马,马蹄在河滩上踏出深深的蹄印。她翻身下马,动作干净利落,斗篷在风中翻卷,露出内里深青色的胡服。
“阿史那燕?”崔福的眉头皱了起来,“你来做什么?”
被称作阿史那燕的少女不答,径直走到河边,目光扫过竹笼中的李墨白,又转向崔福:“崔大管家好大的排场,光天化日之下,就要把人沉河?”
“燕姑娘误会了。”崔福挤出一丝笑容,“李公子欠债自尽,是河伯爷显灵,要娶他做新娘子。我们这是办喜事呢。”
“喜事?”阿史那燕冷笑,“把人绑在竹笼里沉河的喜事?我怎么不知道渭水河伯好的是男风?”
这话说得粗俗,岸上几个乡民忍不住笑出声,又赶紧憋住。
崔福的脸色难看起来:“燕姑娘慎言。这是我们崔家和李家的私事,与你们阿史那家无关。”
“无关?”阿史那燕走到竹笼边,蹲下身,伸手探了探李墨白的鼻息,又摸了摸他腕脉,这才起身,“李墨白是我姑母的儿子,是我阿史那燕的表兄。你说与我有没有关系?”
“表兄?”崔福像是听到什么笑话,“燕姑娘,谁不知道李墨白的母亲阿史那氏二十年前就和你家断绝了关系?当年她执意要嫁李家的庶子,你祖父可是当着全族人的面说了,从此没这个女儿。怎么,现在人死了,你们倒想起来认亲了?”
“那是我们阿史那家的事。”阿史那燕的手按在刀柄上,“轮不到你崔家的人说三道四。今天这人,我保了。”
气氛骤然紧张。
四个抬竹笼的汉子看向崔福。岸上的乡民们开始后退,谁都知道崔家和阿史那家是陇西两大豪族,崔家经商,阿史那家是突厥王族后裔,在胡商中颇有势力。这两家要是斗起来……
崔福盯着阿史那燕按刀的手,半晌,忽然笑了:“燕姑娘要保人,也不是不行。不过李公子欠我们崔家三百贯,白纸黑字,手印画押。燕姑娘要是替他还了,人你带走。要是还不上……”他拖长音调,“那咱们就得按规矩来。”
“三百贯?”阿史那燕挑眉,“借据拿来我看看。”
崔福示意,旁边一个账房模样的人捧着借据上前。阿史那燕接过,就着暮色细看。借据是标准格式,写明李墨白于开元二十三年七月初三向崔氏商号借款三百贯,月息三分,以渭水西岸的“葡萄春”酒肆为抵押。落款处,一个歪歪扭扭的“李墨白”签名,下面按着鲜红的手印。
“这手印……”阿史那燕抬头,“我怎么看着颜色这么新?像是刚按不久。”
“借据是七月立的,但李公子一直还不上利息,昨儿个来求宽限,又按了个手印。”崔福面不改色。
“是么。”阿史那燕将借据叠好,塞进怀中,“这借据,我收下了。人,我也要带走。”
“燕姑娘这是要明抢?”崔福的声音冷了下来。
“抢?”阿史那燕笑了,笑容里却没什么温度,“崔管家,我姑母阿史那氏虽然和家里断了关系,但她名下的‘葡萄春’酒肆,地契上写的可是我们阿史那家的名字。你们崔家拿我们阿史那家的产业做抵押,问过我们了么?”
崔福脸色一变。
“没问过,这抵押就不作数。”阿史那燕转身,对抬竹笼的汉子道,“放人。”
四个汉子面面相觑,又看崔福。
崔福的脸色变了又变,最后挤出一句话:“燕姑娘,做事要讲规矩。这借据……”
“借据我会查。”阿史那燕打断他,“若是真的,三百贯,阿史那家还你。若是假的……”她按在刀柄上的手指紧了紧,“我阿史那燕的刀,专砍不讲规矩的人。”
暮色完全降临,河滩上只剩渭水奔流的声响。风从河面吹来,带着深秋的寒意。
许久,崔福忽然笑了,笑声干涩:“好,好,燕姑娘要查,那就查。不过有句话我得说在前头——这李墨白昨夜偷了我们崔家一样要紧东西,若是找不回来,可就不是三百贯能了的了。”
“什么东西?”
“一本账册。”崔福盯着竹笼中的李墨白,一字一顿,“一本记录了崔家今年所有买卖往来的总账。李公子,那账册,你放哪儿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李墨白身上。
李墨白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不是不想说,是真的不知道。原身的记忆碎片里,只有昨夜抱着油布包裹逃跑的画面,包裹里是什么,最后丢在哪了,完全想不起来。
“看来李公子是贵人多忘事。”崔福冷笑,“那咱们就慢慢想。燕姑娘,人你可以带走,但十日内,要么还钱,要么还账册。否则……”
他没说完,转身就走。崔家的人跟在他身后,很快消失在暮色中。张神婆和乡民们也作鸟兽散,河滩上只剩下阿史那燕、四个抬竹笼的汉子,以及竹笼里的李墨白。
“还看什么?”阿史那燕对四个汉子道,“放人,领赏钱去。”
“谢燕姑娘!”汉子们七手八脚解开竹笼,割断麻绳。李墨白浑身湿透地从竹笼里爬出来,瘫坐在河滩上,大口大口喘气。
阿史那燕丢给汉子们一小袋铜钱,挥挥手让他们离开,这才走到李墨白面前,蹲下身,仔细打量他。
“还认得我么?”她问。
李墨白抬头,借着最后一抹天光看清少女的脸。深邃的眉眼,高挺的鼻梁,紧抿的唇,还有眉梢那道浅浅的疤痕——那是六岁时爬树摔下来留的,原身的记忆里,有个小表妹总跟在他屁股后面跑,摔伤了眉梢,哭了好几天。
“燕……燕娘?”他试探着叫出记忆中的小名。
阿史那燕的眼神柔和了一瞬,但很快又冷下来:“还能认出人,看来没傻。能走么?”
李墨白试着站起来,腿一软又要摔倒。阿史那燕伸手扶住他,触手冰凉,全是水。
“上马。”她将李墨白扶到白马旁,用力托着他翻身上马,自己也跃上马背,坐在他身后,“抱紧马脖子,摔下去我可不管。”
白马嘶鸣一声,撒开四蹄,向着渭水上游奔去。
马背颠簸,李墨白死死抱住马颈,耳边是呼啸的风声和少女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气。他努力整理着混乱的思绪。
穿越了,从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穿越到唐朝开元年间,成了陇西李氏一个旁支庶子。原身嗜赌欠下巨债,被债主崔家设计灭口,多亏这个突然出现的表妹相救。
表妹……阿史那燕……
记忆中关于这个表妹的片段浮现出来:阿史那燕,突厥王族阿史那氏的后裔,祖父是归降大唐的突厥贵族,获赐国姓“李”,但家族内部仍以“阿史那”自称。她父亲是现任族长,母亲是汉人,所以她有一半汉人血统。因为混血的容貌和桀骜的性格,在陇西贵族圈子里不太受待见,倒是和商贾子弟、江湖游侠混得熟。
原身和这个表妹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记忆里最近的一次交集,是三个月前在原身母亲的葬礼上,阿史那燕一身黑衣来吊唁,往火盆里扔了把匕首,说“姑母的仇,我会记着”。当时原身还纳闷,母亲是病逝,哪来的仇?
现在看来,恐怕没那么简单。
“到了。”
阿史那燕勒住马。李墨白抬头,眼前是一座临河而建的三层木楼,飞檐翘角,灯火通明,门前挑着一串红灯笼,灯笼上写着“葡萄春”三个大字。这就是原身母亲经营的胡姬酒肆,也是原身抵押给崔家的产业。
酒肆里人声鼎沸,划拳行令声、胡乐声、女子的娇笑声混作一片。门口两个胡姬穿着鲜艳的裙装,正用生硬的汉话招呼客人。
阿史那燕扶着李墨白下马,对迎上来的胡姬说了句突厥语。那胡姬看了李墨白一眼,点点头,引着两人从侧门进了后院。
后院要安静得多。三进院子,前院是酒肆,中院是伙计住处,后院是主人居所。阿史那燕带李墨白进了西厢房,点亮油灯,又出去打了盆热水。
“把湿衣服换了。”她丢过来一套干净的布衣,转身就要出去。
“等等。”李墨白叫住她,“燕娘,今天……多谢你。”
阿史那燕脚步顿了顿,没回头:“谢什么,我不是为你,是为姑母。”
“我娘她……”
“姑母走得不明不白。”阿史那燕转过身,眼神锐利如刀,“三个月前还好好的,突然就病倒了,不到十天就没了。我问过给她看病的大夫,说是风寒入体,可我查过药方,里面有几味药根本不对症。”
李墨白心里一紧:“你是说……”
“我什么都没说。”阿史那燕打断他,“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现在,换衣服,我有话问你。”
她出去了,带上门。李墨白坐在床沿,看着那盆热气腾腾的水,还有床上叠得整整齐齐的布衣,忽然有种不真实感。
几个小时前,他还在图书馆查资料。几个小时后,他死里逃生,坐在一千三百年前的唐朝,成了一个欠债三百贯、被人追杀的赌鬼。
不,不是赌鬼。
李墨白握紧拳头。原身或许是个赌鬼,但他不是。他是李墨白,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生,研究方向是盛唐诗歌与科举制度。虽然毛笔字写得像狗爬,虽然对经学一知半解,虽然经常记混唐诗的作者和年代,但——
但他有整整一部《全唐诗》在脑子里。
不,不只是《全唐诗》。还有《全唐文》《唐才子传》《唐六典》《通典》……虽然记不全,但大概脉络是有的。还有那些历史知识:开元盛世、安史之乱、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
等等。
李墨白猛地站起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夜风灌进来,带着渭水河特有的水腥气。远处,长安城的方向灯火阑珊,那是这个时代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
这一年,李白三十五岁,正在安陆蹉跎岁月,梦想着“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杜甫二十四岁,在洛阳参加进士科考试,落第。王维三十六岁,在长安任右拾遗,已经写出了“独在异乡为异客”。贺知章七十七岁,任太子宾客,即将退休归乡。张九龄五十八岁,任中书令,正是他政治生涯的巅峰。
这是大唐最辉煌的年代,也是唐诗最璀璨的年代。
而他,一个现代人,一个唐诗的爱好者,一个半吊子研究者,居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成了这个时代的一分子。
不,不是一分子。
李墨白低头看着自己粗糙的、属于一个赌鬼的手。这双手摸惯了麻将和骰子,却握不住笔,写不出诗。这双手欠下三百贯巨债,偷了崔家的账册,被沉河灭口。
他现在是这个时代最底层、最不堪、最该死的那种人。
“换好了么?”
阿史那燕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李墨白回过神,匆匆换了衣服,打开门。
阿史那燕端着一碗热汤进来,放在桌上:“姜汤,驱寒。”
李墨白端起碗,姜汤的辛辣冲进鼻腔,他小口小口喝着,热流从喉咙一路暖到胃里。
“现在,我问,你答。”阿史那燕在对面坐下,双手抱胸,“第一,崔家的账册,你拿了吗?”
“我……”李墨白放下碗,实话实说,“我不知道。我昨晚喝多了,醒来就在河里,中间发生了什么,完全不记得。”
这是真话。原身的记忆只到抱着包裹跑到渭水边,后面的片段全是混乱的黑暗和冰冷的河水。
阿史那燕盯着他看了半晌,似乎在判断这话的真假。然后她点头:“好,就当你说的是真的。第二,你欠崔家三百贯,是怎么欠下的?”
“赌。”李墨白苦笑,“在崔家的赌场,先是小赢,然后大输,借了印子钱,利滚利,就滚到了三百贯。”
“三百贯,够买一百亩上田。”阿史那燕冷冷道,“姑母留下的‘葡萄春’,一年净利不过五十贯。你倒是敢赌。”
李墨白无言以对。这不是他做的,但现在的他必须承担。
“第三,”阿史那燕身体前倾,压低声音,“姑母去世前,有没有给过你什么东西?比如……一本书?”
李墨白心里一动。书?原身的记忆里,母亲确实给过他一本旧书,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让他好好保管。但那本书……
“有。”他说,“是一本《诗经》,很旧了,缺了封面,我放在……”
放在哪里了?
他皱眉思索。原身好赌,但不好读书,母亲给的书,他随手就塞在……
“在阁楼。”他想起来了,“在酒肆阁楼的旧箱子里,和我娘的一些遗物放在一起。”
阿史那燕的眼睛亮了起来:“带我去看。”
葡萄春酒肆的阁楼,是堆放杂物的地方。积年的灰尘、破损的桌椅、褪色的帘幕,还有大大小小的木箱,在昏暗的油灯光下投出幢幢黑影。
李墨白凭着记忆,在一个樟木箱前停下。箱子没上锁,他打开箱盖,一股霉味扑面而来。箱子里是些旧衣物、几卷发黄的账本,还有几件廉价的首饰。
“就是这些了。”他翻找着,“我娘的东西都在这里……那本《诗经》……”
他的手停住了。
箱底,在一件褪色的石榴裙下,压着一个油布包裹。包裹不大,一尺见方,摸上去硬邦邦的。他取出包裹,沉甸甸的,打开油布,里面是一本蓝布封面的线装书。
但不是《诗经》。
封面上没有字,只有墨笔勾勒的一枝梅花。翻开封面,扉页上是一行娟秀的小字:
“赠吾儿墨白。愿此书伴你,如梅伴雪,清白人间。”
是母亲的字迹。
再往后翻,李墨白愣住了。
书页是空白的。
不,不是完全空白。纸是上好的宣纸,泛着淡淡的米黄色,每页都有朱丝栏,是标准的抄经用纸。但纸上一个字也没有,只有朱红的界格,空空荡荡,像一双双无神的眼睛。
“这是……”李墨白一页页翻过去,整整一本,全是白纸。
阿史那燕接过书,就着油灯细看。她翻得很慢,很仔细,每一页都对着光看,甚至用手指捻纸页的边缘。半晌,她抬起头,眼中满是困惑。
“没有字。”她说,“姑母给你一本无字书?”
李墨白也摸不着头脑。原身的记忆里,母亲给他书时,确实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让他“好好保管”。可一本无字书,有什么好保管的?
除非……
“等等。”阿史那燕忽然道,“你看这里。”
她指着书脊的接缝处。那里,蓝布封面与纸页的黏合处,有一道极其细微的裂缝。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有夹层?”李墨白问。
阿史那燕不答,从靴筒里拔出匕首——正是白天她佩在腰间的那柄。匕首出鞘,寒光凛冽。她用刀尖小心地挑开接缝处的糨糊,轻轻一划,封面与书页分离。
果然有夹层。
封面内侧,贴着一张极薄的绢。绢是素白色,上面用墨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字很小,很密,李墨白凑近看,才勉强认出开头几行:
“开元三年,三月十七,收吐蕃麝香五十两,价百贯,记崔氏西市铺……”
是账目。
不,不完全是账目。再往下看,是货物清单、交割时间、经手人签名,还有……一些奇怪的符号。
“这是崔家的私账。”阿史那燕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得几乎听不见,“不,不只是私账。你看这里——”
她指着绢的一角。那里画着一个奇怪的图案:三个圆圈套在一起,最里面的圆圈里写着一个“宫”字。
“这是东宫的标记。”阿史那燕的手指微微发抖,“崔家……在和东宫做生意。”
李墨白倒抽一口凉气。
开元年间,东宫就是太子李亨的居所。崔家一个陇西商贾,怎么会和东宫扯上关系?做什么生意需要这么隐秘,把账目藏在无字书的封面夹层里?
“还有。”阿史那燕继续往下指,“这里,开元五年,六月二十一,出铁器三百斤,经手人‘王二’。这里,开元七年,九月十三,出盐五百石,经手人‘刘大’……”
铁器,盐。
这两样在唐朝都是官方严格控制的物资。铁可以打造兵器,盐是战略储备。私贩铁器、盐,是死罪。如果数量大,甚至可以以谋反论处。
而崔家,不仅私贩,还贩给了……
“吐蕃。”阿史那燕指着绢的末尾。那里用朱笔画了一个简易地图,从陇西出发,经河西走廊,过玉门关,终点标注着两个字:逻些。
逻些,吐蕃的都城。
“崔家在向吐蕃走私铁器和盐。”李墨白的声音发干,“经手人是东宫的人。”
“不只是走私。”阿史那燕合上书,脸色在油灯下显得苍白,“你看最后一条记录:开元二十三年,七月初五,也就是两个月前。出‘货’一百件,经手人‘李三’,备注是‘送东宫,贺寿’。”
“货?什么货?”
“没写。但你看数量单位:件。铁器论斤,盐论石,丝绸论匹。用‘件’的,通常是……”阿史那燕顿了顿,“兵器。弓、弩、甲胄,这些才论件。”
房间里死一般寂静。
油灯的火苗跳动了一下,在李墨白脸上投下晃动的阴影。他感到后背发凉,冷汗浸湿了刚换上的干衣服。
走私铁器和盐已经是死罪,如果还涉及兵器,而且是送给东宫的“寿礼”……
“这是要掉脑袋的。”他喃喃道。
“不止掉脑袋。”阿史那燕的声音冷得像冰,“这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姑母就是因为发现了这个,才被灭口的。”
“灭口?”
“姑母生前是‘葡萄春’的掌柜。崔家的很多生意,都是通过我们阿史那家的商路在做。姑母一定是查账时发现了不对劲,所以才……”阿史那燕握紧拳头,指节泛白,“她临死前把这本无字书交给你,是希望你发现真相,替她报仇。”
“可是我……”李墨白苦笑,“我只是个赌鬼,我能做什么?”
“你现在当然什么都做不了。”阿史那燕站起身,在狭小的阁楼里踱步,“但有了这本账,就有了筹码。崔家想要你的命,不是因为三百贯赌债,而是因为你拿了他们的把柄。他们以为账册在你手里,所以才要杀你灭口。”
“可账册不在我手里。”
“在不在不重要,他们以为在就够了。”阿史那燕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李墨白,你听好。从现在起,你要做两件事:第一,活下去。第二,把这本账的内容,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背下来?”
“对。这本账是姑母用命换来的证据,但纸上的证据,烧了就没了。只有记在脑子里,才是你自己的。”阿史那燕的眼神锐利如刀,“崔家不会放过你,东宫的人更不会。你要想活命,就得让他们相信,账册还在,而且随时可能公之于众。”
李墨白沉默。他明白阿史那燕的意思:这是威胁,也是保命符。只要崔家和东宫的人相信账册还在他手里,他们就不敢轻易杀他——至少不敢明着杀。
“可他们今天就要把我沉河。”他说。
“今天是因为他们以为你孤身一人,死了就死了。”阿史那燕道,“现在不一样了。我阿史那燕插手了,阿史那家插手了。他们再想动你,就得掂量掂量。”
“阿史那家……”李墨白看着她,“为什么要帮我?你刚才说,我娘和家里断绝了关系。”
阿史那燕沉默了片刻。
“因为姑母姓阿史那。”她最终说,“阿史那家的人,不能白死。而且……”
她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措辞。
“而且,崔家这些年借着和东宫的关系,在陇西一手遮天。我们阿史那家的生意,被他们抢了三成。于公于私,这个忙,我都得帮。”
这才是真话。家族恩怨,利益纠葛,从来都比血脉亲情更有利。
李墨白点头:“我明白了。那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先养伤。”阿史那燕道,“你身上的伤不轻,得养几天。这几天我会派人守着‘葡萄春’,崔家不敢明着来。等你好些了,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一个能让你活命的人。”阿史那燕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夜风吹进来,带着远处的胡乐和酒客的喧哗。她的侧脸在月光下显得格外冷硬。
“陇西李氏虽然没落了,但终究是五姓七望之一。你姓李,这是你最大的本钱。只要运作得当,一个‘李’字,能抵得上千军万马。”
接下来的三天,李墨白待在葡萄村的后院养伤。
身上的伤主要是溺水后的虚弱,以及被竹篾划出的皮外伤。阿史那燕请了大夫来看,开了些驱寒补气的药,又安排了两个胡人伙计守在院子外,说是伙计,其实是护卫,腰间都挎着弯刀。
李墨白趁着养伤的工夫,仔细梳理了原身的记忆,也尝试着熟悉这个时代。
开元二十三年的陇西,比他想象中更繁华,也更复杂。
陇西李氏,这个曾经出过李渊、李世民、李隆基的显赫家族,经过百年的开枝散叶,早已分出无数支脉。原身这一支属于远支旁系,祖父那辈还算体面,当过县令,到了父亲这辈就彻底没落了,靠着母亲阿史那氏陪嫁的“葡萄春”酒肆过活。三年前父亲病逝,原身开始沉迷赌博,家业迅速败光,直到三个月前母亲也去世,原身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而崔家,则是陇西新兴的豪商。崔明远的祖父是贩马的胡商,父亲开始做丝绸生意,到崔明远这一代,已经打通了从长安到西域的商路,生意做得极大。更重要的是,崔明远的长女三年前被选入东宫,成了太子李亨的侍妾。有了这层关系,崔家在陇西几乎可以横着走。
至于阿史那家,情况更特殊。他们是突厥王族后裔,贞观年间归降,被赐国姓“李”,但内部仍以“阿史那”自称。百年来,阿史那家一直做着胡商生意,掌握着从陇西到突厥、回纥的商路。崔家崛起后,两家在生意上多有冲突,这些年明争暗斗不断。
李墨白现在,就夹在这三股势力中间。
第三天傍晚,阿史那燕来了,还带来一个人。
是个中年文士,穿着半旧的青布长衫,面容清癯,三缕长须,腰间挂着一块玉佩,刻着“文心”二字。他进门时,先对李墨白作了个揖,动作标准,一看就是读书人。
“这位是王夫子,县学的教谕。”阿史那燕介绍,“王夫子,这就是我表哥,李墨白。”
“李公子。”王夫子还礼,打量了李墨白几眼,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听燕姑娘说,公子前日作了首诗?”
来了。
李墨白心里一紧,知道考验来了。他站起身,还礼:“让夫子见笑了。前日死里逃生,情急之下胡诌了几句,算不得诗。”
“渭水东流去不回,孤魂今夜嫁河伯。”王夫子吟哦道,“明月若知离别苦,清光应照夜台来。这四句,可是公子所作?”
“是。”
“好一个‘清光应照夜台来’。”王夫子抚须点头,“意境是凄清了点,但用典贴切,对仗工整,尤其是‘夜台’对‘明月’,以墓穴对天光,生死对照,颇见巧思。公子读过《昭明文选》?”
“略读过一些。”李墨白含糊道。他哪读过什么《昭明文选》,只是原身记忆里,母亲逼着读过几年私塾,四书五经都半生不熟,更别说《文选》了。
“不止《文选》。”王夫子却来了兴致,“‘夜台’出自陆机的《挽歌》,‘明月’暗合曹子建的《七哀》。公子用典而不泥古,化典而无痕,没有十年功夫,是作不出来的。”
李墨白只能干笑。他哪里知道什么陆机曹植,只是背唐诗时顺带看了些注释,没想到在这里派上用场。
“不过……”王夫子话锋一转,“公子这诗,似乎不合时宜。”
“哦?”
“河伯娶亲,乃古礼也。《史记·滑稽列传》有载,战国时邺地为河伯娶妇,至西门豹治邺方止。公子以‘孤魂’‘夜台’喻之,虽合冥婚之义,但终究戾气太重,不似贺婚,倒似……”
“倒似悼亡。”李墨白接道。
王夫子眼睛一亮:“正是!公子既知,为何还要如此作?”
“因为本就不是贺婚。”李墨白坦然道,“夫子也看见了,我是被人绑了沉河,命在旦夕。彼时彼刻,心中只有愤懑悲凉,哪里作得出喜庆的诗?”
王夫子沉默,半晌,叹道:“公子坦诚。只是这等直抒胸臆,怕是会得罪崔家。”
“不得罪崔家,我就能活么?”李墨白反问。
王夫子不答,转向阿史那燕:“燕姑娘,令表兄的才学,老夫见识了。只是这等才学,为何此前籍籍无名?”
阿史那燕看了李墨白一眼,道:“我表哥从前耽于玩乐,荒废了学业。近来经历大变,或许是开窍了。”
这话说得巧妙,既解释了李墨白突然“开窍”的原因,又留有余地。
王夫子点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公子既有此才,不该埋没。老夫不才,愿为公子引荐一人。”
“谁?”
“陇西李氏,李楷固。”
李墨白心里一动。李楷固,这个名字在原身的记忆里有印象,是陇西李氏主支的族长,论辈分,李墨白该叫他一声“叔公”。但两家早已出了五服,这些年也没什么往来。
“李公是当世大儒,曾任国子监司业,如今致仕还乡,在陇西开馆授徒。”王夫子道,“公子若能得李公赏识,录入族谱,重归宗祠,便是崔家,也要忌惮三分。”
这倒是条路。唐朝最重门第,五姓七望的地位,就连皇室都要礼让三分。如果李墨白能重归陇西李氏,哪怕只是个旁系子弟,身份也大不相同。
“只是……”李墨白犹豫,“我这一支早已没落,李公恐怕不愿……”
“事在人为。”王夫子道,“李公最爱才,公子有诗才,这便是敲门砖。何况……”他顿了顿,“公子可知,李公与今上,是故交。”
“今上?陛下?”
“正是。开元初年,李公任太子中允,曾教导过今上。后来因牵扯到一桩旧案,自请致仕。但今上念旧,这些年常有赏赐。公子若能得李公举荐,便是直达天听,也未可知。”
直达天庭。
李墨白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如果真能见到皇帝,如果能在大唐的朝堂上有一席之地,那他还怕什么崔家,怕什么东宫?
不,等等。
他忽然冷静下来。他想见皇帝,皇帝可不一定想见他。一个赌鬼,一个欠债三百贯、差点被沉河的庶子,凭什么让皇帝高看一眼?凭那四句打油诗?
“夫子厚爱,墨白感激不尽。”他斟酌着词句,“只是此事关系重大,可否容我考虑几日?”
“自然。”王夫子起身,“三日后,李公在府中设宴,宴请陇西名士。公子若有心,可携诗一首赴宴。若能得李公青眼,便是造化。”
送走王夫子,阿史那燕关上门,转身看着李墨白。
“你怎么想?”
“这是个机会。”李墨白实话实说,“但也是个陷阱。”
“怎么说?”
“王夫子为什么帮我?”李墨白道,“我只是个无名小卒,他堂堂县学教谕,为何要为我引荐李楷固?只是因为看中了我的‘诗才’?”
阿史那燕皱眉:“你是说,他别有用心?”
“不知道。”李墨白摇头,“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帮我,必有所图。只是图什么,我现在还想不明白。”
“那你去不去?”
“去。”李墨白斩钉截铁,“刀山火海也要去。这是我唯一翻身的机会。”
阿史那燕看着他,忽然笑了。这是李墨白第一次见她笑,不是冷笑,不是讥笑,而是真真切切的笑容,像冰河解冻,春水初生。
“好。”她说,“那我陪你。”
“你?”
“不然呢?”阿史那燕挑眉,“让你一个人去,我怕你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李楷固的宴会,我也收到了帖子。到时候,我以阿史那家代表的身份去,你以我表哥的身份去。咱们见机行事。”
李墨白心里一暖。这个表妹,面冷心热,是个能交的朋友。
“不过在那之前,”阿史那燕正色道,“你得准备一首诗。一首能让李楷固刮目相看的诗。”
诗。
李墨白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夜色如墨,星河低垂。远处,渭水滔滔,奔流不息。一千三百年后,这条河依然在流,但岸上的人,岸上的事,早已换了天地。
他忽然想起穿越前正在写的那篇论文,关于王之涣的《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简单二十个字,却道尽盛唐气象。
可惜,这首诗现在还不能用。王之涣今年才二十出头,可能还没写出这首诗。他要是现在拿出来,就是抄袭,是剽窃。
他需要一首自己的诗。一首能让这个时代的人记住,能让李楷固刮目相看,能让他摆脱赌鬼身份,堂堂正正站在人前的诗。
可是,他能写出来么?
李墨白苦笑。他背过很多诗,但背诗和写诗是两回事。背诗只要记忆力好,写诗却需要天赋,需要才情,需要对这个时代的深刻理解。
而他,一个现代人,一个半吊子研究者,真的能写出让唐人认可的诗么?
不知道。
但总要试试。
他转身,对阿史那燕道:“拿纸笔来。”
“现在?”
“现在。”
阿史那燕看了他一眼,没再问,转身出去。不多时,拿来一套文房四宝:一方缺角的砚台,半块墨锭,一支秃笔,几张粗糙的麻纸。
李墨白研墨,铺纸,提笔。
笔是秃笔,墨是劣墨,纸是麻纸。但没关系。
他闭上眼睛,回忆这三天来的经历:冰冷的河水,绝望的挣扎,竹笼缝隙透进的天光,还有那句脱口而出的“渭水东流去不回”。然后是被救,是阁楼里的无字书,是夹层里的账目,是吐蕃,是东宫,是铁器,是盐,是兵器。
还有这个时代。开元二十三年的大唐,繁华,强盛,但也暗流涌动。李白在游历,杜甫在赶考,王维在朝堂,贺知章在养老。而遥远的范阳,一个叫安禄山的胡人正在崛起。二十年后,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但他等不到二十年后了。他现在就要活下去,堂堂正正地活下去。
笔尖落下。
墨迹在麻纸上洇开,像一滴落入渭水的泪。
“秦川暮雨洗胡尘,
渭水东流送旧魂。
莫道书生无寸铁,
诗成泣鬼亦惊神。”
四句,二十八字。
写罢,李墨白放下笔,长长舒了口气。
阿史那燕凑过来看,轻声念了一遍,又念一遍。然后抬头,看着李墨白,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惊讶。
“这是你写的?”
“是。”
“莫道书生无寸铁,诗成泣鬼亦惊神……”阿史那燕喃喃重复,忽然笑了,这次是真正的、毫无保留的笑,“好!好一个‘诗成泣鬼亦惊神’!李墨白,你果然开窍了!”
李墨白也笑了,笑着笑着,却有些想哭。
这不是他写的。这是另一个时空,另一个李墨白,在绝境中写下的诗。是一个赌鬼的绝唱,也是一个书生的宣言。
从今天起,他就是李墨白。陇西李氏的李墨白,葡萄春酒肆的李墨白,欠债三百贯的李墨白,被沉河又生还的李墨白。
也是要活下去的李墨白。
窗外的渭水,依然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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