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休庭的时候,我和几名同事讨论案情。有意思的是,大家对案件细节避而不谈,几乎都在说敖杰的优点。「他只有十九岁,而且还是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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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家伙罪该万死。
犯罪嫌疑人名叫敖杰,是一名大学生,身高一米六却重达两百斤,满脸青春痘。
因为形象不佳,敖杰在校园里过得并不开心,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我觉得女孩子都瞧不起我。」
敖杰家境富裕,父母都是高官,极度优渥的生长环境培养了他相当自负的个性。
可大学里的女生往往比较感性,对物质条件看得没有那么重,这让敖杰非常苦恼。
其实敖杰肯砸钱的话,我相信会有女孩子投其所好,可他偏偏特别鄙视现实主义的女生,他说他追求的是「纯爱」。
于是,这货就盯上了学校里的女同学。
而且,他只选「处女」作案。
「你怎么知道受害人一定是处女?」
敖杰有点骄傲地说:「我有一种本领,只要用鼻子一闻,就知道她是不是处女。」
虽然没有科学依据,但从结果来看,三名遭到他侵犯的受害人确实全部未经人事。
我问他为什么要专门针对处女作案。
敖杰说,一是玷污处女能满足自己的精神洁癖,二是处女更加在意自己的名节,如果受到侵害,轻易不会报警。
刚开始,敖杰还不敢「强暴」,他选择的是「猥亵」。
他会跟踪那些复习英语四六级的女生,因为四六级需要背单词,而背单词的女生往往会选择比较僻静的地方,那里是最佳作案场所。
唯一的问题是,敖杰的体型很有辨识度,如果被受害人看到,就算遮住脸也很容易就能找到他,他不想坐牢。
所以,他每次都会蒙住受害人的眼睛,他为此专门买了一个头套,只有嘴巴露出来的那种。
第一名受害人是一个大一女生,敖杰从背后袭击她,把她拖进树林里实施猥亵。
由于是初犯,敖杰非常紧张,他只是掐了掐女生的胸和屁股就逃跑了,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
但正如敖杰所料,受害女生选择了忍气吞声,这让敖杰的侥幸心理大大增加。
第二天,敖杰就在离上次作案地点五十米不到的地方,再次猥亵了一名大三的女生。
这一次,他用舌头对受害女生进行了侵犯。
可是受害女生当时正和男友闹分手,她害怕自己遭到猥亵会让恋人离去,于是也选择了沉默。
正是这两次成功,让敖杰有了一种错觉。
「女生都很胆小,只要吓唬吓唬她们,这些心高气傲的女孩子就会任我摆布。」
有了成功的经验,敖杰胆子肥了起来,他已经不满足于猥亵,决定「深入」。
他反思自己的作案细节,认为露天环境有太多不可控因素,还是室内更加方便行事。
于是,敖杰开始从上晚自习的女生里挑选受害人,他会专门找靠近厕所的教室,坐在最后一排仔细观察。
说实话,敖杰对前两次猥亵并不满意,原因就是他觉得那两个女生太「丑」,他感觉自己有点「亏」。
这一次,敖杰决定提高标准,仔细甄选下手的羔羊。
口味挑剔的他,找了足足一个月,才发现自己的梦中情「羊」。
那就是二年级艺术系的学生程羽。
程羽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父亲是一名铜匠,受到父亲的熏陶,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去法国留学,成为一名铜雕艺术家。
程羽身高一米七五,形象气质俱佳,但她一直以素颜示人,没有男朋友,也很少和同学外出交际。
一方面,她要存钱;另一方面她想抓紧时间通过法语考试,争取一毕业就拿到留学签证。
可意外终究是先一步降临到这个女孩头上。
第一次见到程羽,敖杰就被这个干净的女孩给迷住了。
他问程羽要过联系方式,程羽礼貌地拒绝了。一如既往地,敖杰认为程羽看不起他。
于是,他开始幻想:「只要我糟蹋了程羽,她就只能考虑跟我交往。」
敖杰耐心等待时机,当程羽起身去洗手间时,他知道机会来了,于是便拿起书包偷偷跟在后面。
「包里都有什么?」
敖杰犹豫了一会儿:「面罩、手铐、胶带,还有哑铃。」
「你为什么要带哑铃?」
「因为我经常锻炼。」
撒谎。
但我并没有指出来,而是让他继续说。
敖杰尾随程羽进入女厕,他反锁了门,还在缝隙里夹了一本书用来固定,然后偷偷关上了灯。
正在隔间内方便的程羽还以为是保洁员,喊了一声:「阿姨,有人!别关灯!」
她穿好裙子,正准备出门,就遭到了敖杰的袭击。
然而程羽并没有就范,她虽然是女生,但学过跆拳道,再加上身高优势,使劲就踹了敖杰一脚,疼得他嗷嗷叫。
程羽跑向门口,但门被卡住,她出不去。
缓过劲的敖杰追了上去,摁着程羽的脑袋往墙上撞,程羽被撞晕了,敖杰就拽着她的头发,把她拖进隔间里。
「我拿出手铐,把程羽的双手固定在水管上,然后用头套蒙住她的眼睛……」
「你是正着拷还是反着拷的?」
「什么?」
「被手铐束缚的程羽,是面对你还是背对你?」
「背对……不,是面对!」
又在撒谎。
警察的报告上写着:「死者正面朝前,在反抗过程中头套意外滑落,凶手害怕身份曝光,惊慌中用随身携带的哑铃数次击打死者头部,导致死者颅腔变形当场死亡,系冲动作案。」
但尸检报告上却写着:「死者手腕内外皆有大量伤痕。」
如果程羽正面朝前,双手反绑,被手铐划伤的一定是手背,手心不会受伤。
所以,敖杰一定是先让程羽背对自己,然后实施侵害,程羽手心处的伤痕应该是挣扎过程中留下的。
可是,如果程羽背对敖杰,即便头套滑落,她应该无法看到敖杰的面孔,敖杰犯不上杀人啊?
他为何非要杀了程羽,甚至不惜用哑铃把这个可怜女孩的脑袋砸扁呢?
休庭的时候,我和几名同事讨论案情。
有意思的是,大家对案件细节避而不谈,几乎都在说敖杰的优点。
「他只有十九岁,而且还是大学生。」
「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也比较好。」
「他是因为自卑才犯罪的。」
大家话里话外,都想给敖杰判「死缓」,但又不敢说得太显眼。
昨天晚上,导师告诉我,他已经打好了招呼,这个案子就按「死缓」判,检察院不会抗诉。
诚然,从法律角度讲,判死缓没有什么问题,对领导有个说法,对一般群众也有个交代。
可是,受害者家属会答应吗?
我还没有见到程羽的父亲,领导以案件影响恶劣为由,选择不公开审理,实际上也是害怕家属闹事。
毕竟,那可是虐杀他女儿的凶手啊!
手机响了,是导师打来的,我赶紧跑到厕所去接。
「差不多该判了吧?」
我犹豫了一会儿。
「我还是觉得,死缓不合适。」
导师有点生气:「有什么不合适的?激情杀人,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哪一条都够得上减刑,还需要我教你吗?」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的!路都是自己选的,我给你指的阳关大道你不走,以后可别怪我啊!」
电话「啪」的一声就被挂断了。
我叹了口气,我有什么选择呢?
法律的公平正义哪有自己的饭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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