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用方妈妈的话来说,我这张脸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如果说凌霜月像仙子坠入凡间,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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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凌霜月是望仙楼的双花魁,一个娇媚,一个清冷。
不是我说,我俩之所以关系好,全靠她好到发光,而我傻得冒泡。
1
调教过无数姑娘的方妈妈在我和凌霜月两个人身上最下功夫,也最受挫败。
她本来想把凌霜月教成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结果养出来个乐善好施的小傻瓜。
她本来想把我教成一个风情万种、勾魂夺魄的狐媚子,结果养出来个吃啥没够的二愣子。
作为欢场经营的佼佼者,方妈妈眼光长远,很早就明白了我们这个行业多元化审美的重要性,所以有意把我们两个往相反的方向培养。
凌霜月学琴棋书画,我就学吹拉弹唱;她学诗词歌赋,我学水袖舞曲;她勤学美人落泪、梨花带雨的楚楚动人,我苦练柔情媚态、婀娜多姿的魅惑横生。
只是……效果不太显著。
凌霜月学琴,一首入阵曲精妙绝伦,直听得人热血沸腾,恨不得当场结拜,歃血为盟!
再配合上我的剑舞,那叫一个逼人胆寒。她弹的每一个音节,我踩的每一个鼓点,都是那么坚定有力,好似下一秒就要取看客狗命!
眼看技术层面行不通,方妈妈就决定使用心理战,教凌霜月装可怜、扮委屈,欲擒故纵。
然而小姑娘开口,活像个读了几十年书的酸秀才:「人生在世,但求直抒胸臆,怎能畏畏缩缩、吞吞吐吐,为人所不齿?」
转而方妈妈又教我如何暗送秋波、拿捏人心、予取予求,我比凌霜月听话,学得有模有样:「公子可来了,叫奴家好等。公子请……嗝~」
一个长嗝把所有人都打沉默了。我:「抱一丝儿啊,抱一丝儿,都怪今天的饭太香了。」
方妈妈对我比凌霜月宽容些:「你要不是有这张脸,想吃这碗饭得饿死。不过做这一行的,只要脸蛋儿漂亮,蠢点倒是有好处。」
我顺着杆子往上爬地拍马屁,嘿嘿笑:「妈妈你又夸我了。妈妈待我们真好,方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方妈妈牙根儿都快咬碎了,低头扯着帕子:「那也不能太蠢呐!」
其实我说的话不全是恭维,就我们俩这德行的,但凡换个楼子里待着,早不知被别的老鸨生吞活剥多少次了。
如果说我要做青楼里最无用但漂亮的花魁,那么凌霜月就是要做这青楼里最大的圣人,没有贬义的那种。
她几乎对每个人都秉持最大的宽容和慈悲,明明自己已经沦落风尘,却总觉得世上有比自己更可怜、更值得救赎的人。
在凌霜月第五次拿自己攒的私房钱建粥棚,给百姓施粥的时候,方妈妈指着她骂得手都开始发抖:「我本以为你是棵金摇钱树,谁知道是个散财童女。这无灾无患、不年不节的,你施什么粥啊?好好好,我真养不动你这娇小姐了。」
作为凌霜月的好姐妹,如果这个时候不站出来解围,那就是我不厚道了。
为凌霜月的好姐妹,如果这个时候不站出来解围,那就是我不厚道了。
所以我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烧鹅,插话道:「反正她攒再多的钱也不能给自己赎身,花了就花了。小时候您不是还教我们念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吗?」
方妈妈甩给我一记眼刀,调转枪头对着我骂:「我当初怎么就这么欠呢?花二百五买了你个真的二百五回来!别不是当时在狗肉馆看花了眼,我把你扔下,带只狗回来养了吧?」
我和凌霜月是六岁这年同一天到了望仙楼。不同的是,她是犯了罪的官眷,被充没来的。
她爹可不是什么被冤枉的忠直大臣,那是实打实有名的贪官,贪墨数额之大,令人咋舌。凌霜月若不是年纪实在太小,大概也免不了一个杀头罪。
而我则是方妈妈斥二百五十文「巨资」从狗肉馆门前捞出来的。对,就是狗肉馆。
因为我那个便宜老爹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就把我插了草标放到大街上,可一个全身脏得包浆、瘦得几乎看不出人样的孩子,还是个女娃,别说卖上价,就是白送也没人要。
就这么熬了两天,便宜爹饿得眼冒金星,实在撑不下去,就把我堵上嘴用麻袋裹了,扔到狗肉馆门前:「刚抓了只黄狗,五百文,卖给你们。」
狗肉馆的人也不是傻子,当街验货发现是个人,差点没报了官。可那个人是我老子,大家都默认他有权决断我的生死,啐了他两口也就不了了之。
面子里子都挂不住,便宜爹被逼急了,竟叫嚣着要当场摔死我,还说我要是死了就是他们狗肉馆逼的。
其实我知道,如果再卖不出去,他就要突破做人最后的底线——摔死我,吃人。
2
方妈妈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她身上的脂粉香很浓,浓得我隔着老远就能嗅到,但一点儿都不难闻。
她随手扔了小半吊钱串子在地上,刚好砸到便宜爹脚边,喊了一声:
她随手扔了小半吊钱串子在地上,刚好砸到便宜爹脚边,喊了一声:「二百五,不卖拉倒。」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临时起意买我回来,是因为开心得了凌霜月这么个小美人胚子,觉得以后发大财的日子触手可及,这才大发慈悲要了我当捎带脚的陪衬。
按青楼里的规矩,新买来的姑娘要在小黑屋里关着,不见一点光亮,每日一顿粗粮和不加盐的菜。如此熬半个月,皮肤就会变得白皙娇嫩,这才招人喜欢。
凌霜月生得白嫩,本来不必遭这个罪,可她是官家小姐,心性高。方妈妈想磨磨她的性子,又怕她向来娇生惯养的,活活在小黑屋里吓疯了,便把我也扔进去作陪。
在小黑屋的时候,凌霜月就展示出了顶级小白花的善良与坚毅。
她抱着我,开解我,和我说话。见我一副没吃过东西的惨样,还把自己本就没多少的口粮多匀我一份,我俩的友谊就是在那个时候建立起来的。
在我眼里,食物比命都稀罕。愿意把吃食分给我的,那就是过命的交情。
我从前跟着便宜爹混,恨不得三天饿九顿。青楼里最不入流的粗粮,对我来说却是难得的佳肴。因此我出小黑屋的时候,甚至还比原先胖了些。
等人把我们洗洗涮涮擦干净送到方妈妈面前,她看见我,眼睛都亮了,嘴差点没咧到耳后根去:「呀,还真有漏让我捡着了!」
一时间,她的神色又温和了几分:「跟我说说,你们都会什么呀?」
凌霜月打小就优秀,开口就是一长串:「背诗,写字,下棋,打璎珞,其他的女先生还没教……」
啧啧啧,真不愧她爹贪了那么多钱,都是一样的年纪,人家多才多艺,我多灾多难,这命运的差距呀。
有凌霜月珠玉在前,我不好意思承认自己什么都不会。我怕被赶出去,那就再也吃不到这么香的粮食了。
于是绞尽脑汁,一边讨好地对着方妈妈笑,一边说了自己认为最擅长的一项:「我会骂人,可脏了,你要听吗?」
方妈妈被这句话噎住了,想说些什么,又看了看我这张脸,生生忍住了。
用方妈妈的话来说,我这张脸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
如果说凌霜月像仙子坠入凡间,不染纤尘、清高孤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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