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发现揪着耳朵回去的,她一边走一边骂我,应该是骂上头了,没看路,撞到了一个人。方妈妈身上的香味儿实在太重,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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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凌霜月是望仙楼的双花魁,一个娇媚,一个清冷。
不是我说,我俩之所以关系好,全靠她好到发光,而我傻得冒泡。
1
调教过无数姑娘的方妈妈在我和凌霜月两个人身上最下功夫,也最受挫败。
她本来想把凌霜月教成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结果养出来个乐善好施的小傻瓜。
她本来想把我教成一个风情万种、勾魂夺魄的狐媚子,结果养出来个吃啥没够的二愣子。
作为欢场经营的佼佼者,方妈妈眼光长远,很早就明白了我们这个行业多元化审美的重要性,所以有意把我们两个往相反的方向培养。
凌霜月学琴棋书画,我就学吹拉弹唱;她学诗词歌赋,我学水袖舞曲;她勤学美人落泪、梨花带雨的楚楚动人,我苦练柔情媚态、婀娜多姿的魅惑横生。
只是……效果不太显著。
凌霜月学琴,一首入阵曲精妙绝伦,直听得人热血沸腾,恨不得当场结拜,歃血为盟!
再配合上我的剑舞,那叫一个逼人胆寒。她弹的每一个音节,我踩的每一个鼓点,都是那么坚定有力,好似下一秒就要取看客狗命!
眼看技术层面行不通,方妈妈就决定使用心理战,教凌霜月装可怜、扮委屈,欲擒故纵。
然而小姑娘开口,活像个读了几十年书的酸秀才:「人生在世,但求直抒胸臆,怎能畏畏缩缩、吞吞吐吐,为人所不齿?」
转而方妈妈又教我如何暗送秋波、拿捏人心、予取予求,我比凌霜月听话,学得有模有样:「公子可来了,叫奴家好等。公子请……嗝~」
一个长嗝把所有人都打沉默了。我:「抱一丝儿啊,抱一丝儿,都怪今天的饭太香了。」
方妈妈对我比凌霜月宽容些:「你要不是有这张脸,想吃这碗饭得饿死。不过做这一行的,只要脸蛋儿漂亮,蠢点倒是有好处。」
我顺着杆子往上爬地拍马屁,嘿嘿笑:「妈妈你又夸我了。妈妈待我们真好,方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方妈妈牙根儿都快咬碎了,低头扯着帕子:「那也不能太蠢呐!」
其实我说的话不全是恭维,就我们俩这德行的,但凡换个楼子里待着,早不知被别的老鸨生吞活剥多少次了。
如果说我要做青楼里最无用但漂亮的花魁,那么凌霜月就是要做这青楼里最大的圣人,没有贬义的那种。
她几乎对每个人都秉持最大的宽容和慈悲,明明自己已经沦落风尘,却总觉得世上有比自己更可怜、更值得救赎的人。
在凌霜月第五次拿自己攒的私房钱建粥棚,给百姓施粥的时候,方妈妈指着她骂得手都开始发抖:「我本以为你是棵金摇钱树,谁知道是个散财童女。这无灾无患、不年不节的,你施什么粥啊?好好好,我真养不动你这娇小姐了。」
作为凌霜月的好姐妹,如果这个时候不站出来解围,那就是我不厚道了。
所以我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烧鹅,插话道:「反正她攒再多的钱也不能给自己赎身,花了就花了。小时候您不是还教我们念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吗?」
方妈妈甩给我一记眼刀,调转枪头对着我骂:「我当初怎么就这么欠呢?花二百五买了你个真的二百五回来!别不是当时在狗肉馆看花了眼,我把你扔下,带只狗回来养了吧?」
我和凌霜月是六岁这年同一天到了望仙楼。不同的是,她是犯了罪的官眷,被充没来的。
她爹可不是什么被冤枉的忠直大臣,那是实打实有名的贪官,贪墨数额之大,令人咋舌。凌霜月若不是年纪实在太小,大概也免不了一个杀头罪。
而我则是方妈妈斥二百五十文「巨资」从狗肉馆门前捞出来的。对,就是狗肉馆。
因为我那个便宜老爹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就把我插了草标放到大街上,可一个全身脏得包浆、瘦得几乎看不出人样的孩子,还是个女娃,别说卖上价,就是白送也没人要。
就这么熬了两天,便宜爹饿得眼冒金星,实在撑不下去,就把我堵上嘴用麻袋裹了,扔到狗肉馆门前:「刚抓了只黄狗,五百文,卖给你们。」
狗肉馆的人也不是傻子,当街验货发现是个人,差点没报了官。可那个人是我老子,大家都默认他有权决断我的生死,啐了他两口也就不了了之。
面子里子都挂不住,便宜爹被逼急了,竟叫嚣着要当场摔死我,还说我要是死了就是他们狗肉馆逼的。
其实我知道,如果再卖不出去,他就要突破做人最后的底线——摔死我,吃人。
方妈妈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她身上的脂粉香很浓,浓得我隔着老远就能嗅到,但一点儿都不难闻。
她随手扔了小半吊钱串子在地上,刚好砸到便宜爹脚边,喊了一声:「二百五,不卖拉倒。」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临时起意买我回来,是因为开心得了凌霜月这么个小美人胚子,觉得以后发大财的日子触手可及,这才大发慈悲要了我当捎带脚的陪衬。
按青楼里的规矩,新买来的姑娘要在小黑屋里关着,不见一点光亮,每日一顿粗粮和不加盐的菜。如此熬半个月,皮肤就会变得白皙娇嫩,这才招人喜欢。
凌霜月生得白嫩,本来不必遭这个罪,可她是官家小姐,心性高。方妈妈想磨磨她的性子,又怕她向来娇生惯养的,活活在小黑屋里吓疯了,便把我也扔进去作陪。
在小黑屋的时候,凌霜月就展示出了顶级小白花的善良与坚毅。
她抱着我,开解我,和我说话。见我一副没吃过东西的惨样,还把自己本就没多少的口粮多匀我一份,我俩的友谊就是在那个时候建立起来的。
在我眼里,食物比命都稀罕。愿意把吃食分给我的,那就是过命的交情。
我从前跟着便宜爹混,恨不得三天饿九顿。青楼里最不入流的粗粮,对我来说却是难得的佳肴。因此我出小黑屋的时候,甚至还比原先胖了些。
等人把我们洗洗涮涮擦干净送到方妈妈面前,她看见我,眼睛都亮了,嘴差点没咧到耳后根去:「呀,还真有漏让我捡着了!」
一时间,她的神色又温和了几分:「跟我说说,你们都会什么呀?」
凌霜月打小就优秀,开口就是一长串:「背诗,写字,下棋,打璎珞,其他的女先生还没教……」
啧啧啧,真不愧她爹贪了那么多钱,都是一样的年纪,人家多才多艺,我多灾多难,这命运的差距呀。
有凌霜月珠玉在前,我不好意思承认自己什么都不会。我怕被赶出去,那就再也吃不到这么香的粮食了。
于是绞尽脑汁,一边讨好地对着方妈妈笑,一边说了自己认为最擅长的一项:「我会骂人,可脏了,你要听吗?」
方妈妈被这句话噎住了,想说些什么,又看了看我这张脸,生生忍住了。
用方妈妈的话来说,我这张脸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
如果说凌霜月像仙子坠入凡间,不染纤尘、清高孤傲,那我正好就是截然相反,活脱脱似漾在酒场欢歌中的一抹俏色,撩拨心弦。
虽然但是,我至今不明白她那时候是怎么看出来我有狐媚子这个天分的。
当时我爹都打算把我卖到狗肉馆去了,也没想着把我往青楼里撇,足可想见我那副尊容绝对和好看扯不上半点关系。
但不可否认,方妈妈的眼光实在毒辣。一晃十年里,凌霜月靠着各种特长才名远播,而我之所以依然能跟她平分秋色,没有别的,纯纯靠脸。
大概我刚刚好长在方妈妈的审美点上,她看我尤为顺眼,给我取了名字,我是整个望仙楼里唯一一个跟她姓的姑娘——方妙笙。
但是她心眼儿里最喜欢的还该是凌霜月,听龟公宝叔说,方妈妈年轻时生过一个早夭的女儿,和凌霜月一样,眉心一点红痣。
若说方妈妈拿我当半个女儿,那真是拿凌霜月当亲生的女儿养着。这一点,在她给我和凌霜月的定位上就可以看出来。
凌霜月是清倌儿,我是红倌儿,迟早要接客的。或许应该这么说,凌霜月是钓鱼的饵,而我要做那饲狼的肉。
不过我只羡慕,不嫉妒。因为凌霜月是那样好的人,被保护着也理所当然。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想,凌霜月能在青楼里还保持高洁,很难不遭人嫉妒。
她的饭菜里被加了脏东西,还好及时发现。投毒的是水仙姐姐。怪不得人家都说水仙花有毒,原来是真的。
方妈妈怒了,要把水仙拉出去配到白门街,那是比青楼还更不如、更悲惨的地方,除非实在犯了大错,一般方妈妈不会这样。
水仙一边挣扎还一边喊:「都是下九流的腌臜玩意儿,偏你养了两个宝贝,我呸!窑子里哪有干净货色?别好过,谁都别好过!」
全身散发着好人光芒的凌霜月来替水仙求情,水仙去到那种地方,怕是命都不保了。
我拉了拉她的袖子:「她不仅给你下了毒,也下了我的那份,你知道我的食量,真吃下去命都没了。」
凌霜月立马就把嘴闭上了,还后撤了两步,生怕沾上水仙的晦气,拉着我左看右看:「你吃了多少?真没吃吧?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这就是仁慈与伪善的区别,凌霜月从不会慷他人之慨。
这件事以后,方妈妈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命人挂上了我的牌子——哪有一个红倌人能守到十七岁呢?
望仙楼的花魁初夜竞价,当真是一场好热闹,听着外面的喧嚣,我明白,等今夜的价钱定了,我这一辈子,也就定了……
我好歹是这京里最出名的花魁,这次的排场大得出乎我的意料。方妈妈亲自制作请柬,凡被邀的,才气、权势、地位、资产,必定有一种是长处。
方妈妈说,这叫饥饿营销,若是谁都能进的场子,反而不稀奇了。门槛设得越高,反而越叫人心痒,收到的人更有面子,没收到的人更眼馋。
而且除了价钱能定得更高,还有一个好处。
方妈妈说得头头是道:「恩客之间也是有鄙视链的,你头一次的恩客越出挑、越俊俏、越显贵,往后的身价才不至于跌得厉害,甚至有可能水涨船高。这个呢,就叫『奢侈品效应』。」
她嘴里总能蹦出点儿我听不懂的话,比如我现在就不懂什么叫「鄙视链」,更不明白什么叫「奢侈品效应」。
我只觉得方妈妈懂那么多,从前一定读过很多书,说不定也是个贵门小姐,不知道为什么会成了现在这样。
到了时间,我站在台上亮相,那些看向我的目光或惊艳,或轻浮,或赞叹,或不屑。我突然觉得,我似乎真的像是方妈妈所说的「奢侈品」。
他们追捧我,就像中意一套珠宝、一匹良驹,我可以像任何东西,唯独和人没有关系。
等他们看够了,方妈妈为我盖上盖头,仿佛在这个宾朋满座的夜里,我也出嫁了一回。
趁盖盖头的时候,方妈妈在我耳边轻声说:「有中意的没?你要实在喜欢,一会儿我可以暗箱操作。反正一个个非富即贵,钱财上吃不了大亏。」
方妈妈这儿竞价的规矩一向和别处不同,由方妈妈报出底价后,贵客把加价写在纸上,价高者中。至于谁是「价高者」,只有方妈妈自己知道。
这个办法其实是方妈妈想出来的,用来不动声色地过滤掉有特殊癖好的客人。不管身在青楼平时要受多少搓磨,至少在初夜里,让姑娘们别那么难堪。
这是她能为楼里姑娘们做的为数不多的事。
然而这次的报价没有给方妈妈暗箱操作的机会,有位公子破了规矩,当众喊出了一个绝无仅有的报价,无人相争。
也是,贫贱者定下的规矩,只有贵人愿意遵守才叫规矩,否则不过是一纸空文。
我眼睛被红布遮着,故而看不见那人什么模样。只听许多人惊异:「小侯爷疯了不成?这个价把人赎出去都够了。」
又有人驳道:「你懂什么?他们叶家家财万贯,就叶成轩这么一个儿子,不在乎这点儿。那小子还未娶妻,若先迎回一个花魁,老太君还不把他打死?」
方妈妈最先反应过来,高喊了一声:「叶小侯爷添喜,登楼!」
从她声音的兴奋程度我可以断定,这个叶小侯爷不但出手阔绰,那张脸也一定很不错。
登楼之后就是我和恩客的独处了,盖头被挑开,映出一张俊脸。
一瞬间就让我堆起笑容变得真实多了,我提前背过的词早已烂熟于心:「今日得见公子,是妙笙之福,竟似故人相逢,岂非前生……」
我的话被他打断,这位恩客噙着一抹笑,嗓音说不出地好听:「我们确实见过,却不在前世,而是今生。那时你跟在……」
他斟酌了些许,笑意更甚:「跟在『院长』身边。」
啊?他怎么是这个反应?这方妈妈没教过呀。
还好他那张脸实在出挑,很容易被记住。我从记忆里翻翻捡捡,还真记起有这么个人。
那时我偷溜出去买点心吃,被方妈妈发现揪着耳朵回去的,她一边走一边骂我,应该是骂上头了,没看路,撞到了一个人。
方妈妈身上的香味儿实在太重,那人闻不习惯,被熏得发呛,有些烦躁地后退两步,说话就没有太客气:「哪儿来的瞎鼻子?小爷家的厨子熏猪蹄儿都不放那么多香料。」
即使刚被方妈妈骂了,我也依然是方妈妈最忠实的狗腿儿,我不乐意了,上前一步:「又不是故意的,你这人怎么这样?怎么跟我们院长说话呢!」
那人带着几分讥诮,斜了我一眼:「怨不得轻狂,原是自持身份,连小丫头都这么嚣张。你们是谁家府邸的?什么院?」
我坚定平和又理直气壮:「妓院啊!」
嗯……怎么不算院呢?
一下直接给那人说愣住了,瞪大了眼睛,似乎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还有我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正为自己的胜利高兴,方妈妈深深叹了一口气,忍住尴尬,低头直接把我拉走了。走出好远,她又扯住了我的耳朵:「真是个呆瓜,没见过你这么浑不吝的。」
眼前的这位叶成轩,不正是当初吵架输给我的小公子吗?
那时候说话口无遮拦,我现在年岁长了些,终于知道要脸了。迟来的尴尬臊得我抬不起头,落在叶成轩眼里,颇有几分娇羞的错觉。
我拿出对付方妈妈那套,撒娇道:「妙笙无意冒犯,公子大人大量,不会和我一个小女子计较的。天色不早了,我伺候公子安寝吧。」
叶成轩猛地退后两步,仿佛我能咬着他似的:「我可没打算碰你,做给别人看罢了。你嘴严一些,咱们相安无事。」
「若别人问起,你就夸大其词,说我是个要多荒唐有多荒唐、要多混蛋有多混蛋的浪荡子。你听话,以后我就包着你,省得你受那老妖婆的闲气。」
我察觉到他说的「老妖婆」就是方妈妈,大概是第一次见面时他看见方妈妈打骂我,就以为我一直过的是那样的日子。
我驳道:「妈妈好极了,而且她才不老。」
叶成轩嗤笑了一声:「奇了怪了,人前人后你倒护得厉害。若没有她,你也不会沦落到青楼里,不恨吗?」
如果没有方妈妈,我确实不该在楼里,那我就在锅里了呀!
这位小侯爷大概一生都过得很顺遂,就连想象出的苦难都是有限的。在他眼里,可能我现在过的就算得上一等一的难日子了。
殊不知,这风月无边的望仙楼,已经是我难得的救赎。
我和他面对面坐着,聊了一晚上。我给他讲我是怎么被卖到狗肉馆、怎么被救出来、怎么做了花魁的。
讲凌霜月有多好看,翠云姐姐舞跳得多好,云芊姐姐是我们望仙楼里一等一的情种……
他也给我讲了很多,但我讲完自己的就睡着了,什么也没听到。
待到天亮,他走了,给方妈妈留了一大笔银子,不许我再接客。
大家都说我有本事,这一晚上就把人绑得牢牢的,为我豪掷千金。
方妈妈端了一碗避子汤来,我本想说不用,又想起叶成轩让我「嘴要严」,于是接过来,捏着鼻子硬灌了下去。
旁的青楼里都是一碗凉药灌下去伤了根本,一劳永逸,只有望仙楼会砸大把银子去熬避子汤。
在方妈妈心里,总有一个隐秘的期盼,她希望总有一天这些姑娘都有处可去,都能好好地过以后的人生,也能儿孙绕膝,终老天年。
这些我都知道,但我不会说出来,因为我知道方妈妈不会承认。怪不得方妈妈喜欢凌霜月,因为骨子里,她们是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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