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我沉默。 贵妃站起来,懒得再看我。 就在她已经要转身离去时,我突然握住了那根簪子,在脸上狠狠地一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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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姐是个医女,为贵妃治病后,被皇帝称赞为妙手。
贵妃吃醋,砍掉了阿姐的双手,笑着说:「听闻宋医女医术盖世,那就治好自己的断手吧。」
她不给阿姐水和药,看着阿姐活活地疼死。
六年后,贵妃得了怪病,被折磨得死去活来。
我上前禀告:「世间有一人,可治此病。」
贵妃得了希望,双目放光:「快请神医来,多少银子本宫都给!」
我遗憾地摇头:「六年前,娘娘亲手杀了她。」
1
今日万春宫内出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贵妃在练舞时崴了脚。
寝殿内,贵妃卧在榻上,贴身侍女要给她敷药,被她一脚踹开:「敷药有什么用?」
侍女吃痛,也不敢多言,只能好言相劝:「娘娘,太医说这药敷上个七天,伤就能好了。」
贵妃骂:「七天?七天后伤再好还有什么用?本宫这些日子排舞的心血,全都白费了!」
她越说越气,拿起手边的玉瓶砸向宫女,清脆的碎裂声响起,一室噤若寒蝉。
所有人都知道贵妃为何如此懊恼。
后天便是皇帝的生辰宴,为此贵妃已经排了三个月的舞,就等着在宫宴上惊艳众人。
然而现在她的脚踝高高地肿起,痛得连路都走不了,又谈何跳舞。
这三个月的心血,眼看就要白费了。
宫人们都专注于想着怎么平息贵妃的怒气,没人注意到,我已经端着洗脚水,来到了贵妃的身侧。
我是个入宫不过半月的小宫女,伺候贵妃洗脚是个苦差事,资历老的宫女们不愿意干,就扔给了我。
此刻,我像往常一样跪到贵妃身前,在别人来得及阻止我之前,我已经笨手笨脚地握住了贵妃的脚踝,放进了装满热水的木桶中。
旁边的掌事宫女低头才看见我在干什么,当即吓得厉声斥责:「蠢货,娘娘的脚已经伤了,你在干什么?!」
她已经做好了贵妃尖叫着要杖毙我的准备。
却发现贵妃一声没吭,反而露出了舒适的神色。
她惊讶地垂眸望向木桶,发现里面飘着许多新鲜花瓣。
「这是什么药么?」她喃喃道,「竟然泡一下就不痛了。」
我赶紧禀告:「奴婢父亲曾是个江湖郎中,这是奴婢家祖传的偏方。」
贵妃颇为高兴,两道柳眉舒展开来,淡淡道:「你这么个新来的小宫女,竟有几分本事在身上。」
我伺候贵妃泡完脚,接着提出为她按摩伤处。
原本伤处一碰就痛,现在按上去却没什么感觉,于是我卖力地揉捏,不过片刻后,瘀血便消散了大半。
贵妃大喜,这样一来,她便又能跳舞了。
果然,隔天的宫宴,贵妃在莲池中央起舞,水袖挥动,裙裾起伏,如同仙子下凡。
可谓出尽了风头。
皇上沉醉,当即将贵妃打横抱起,去往万春宫。
温泉水滑洗凝脂,从此君王不早朝。
一夜承欢后,贵妃起床时心情显然不错。
贴身宫女伺候她梳洗,她将我叫了过去。
「新来的,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流萤。」
贵妃点点头,扶一扶鬓上皇帝新赐的金步摇:「流萤啊,本宫这次可是多亏了你呢。」
「奴婢不敢。」
我恭敬地低头,同时,目光垂落到贵妃的脚踝上。
那脚踝看上去已经完全无恙了。
可是啊……
我在洗脚水里泡的那些药,其实都不是治病的,而是麻痹筋络的。
所以泡完之后会失去痛感,皮肉的瘀血能消掉,外观上也的确不肿了。
但骨头其实错位了。
现在错位得很小,根本察觉不了。
但长此以往下去,这条腿会伤得越来越严重。
医者是不能这样做的。
医者仁心,以治好病人为自己的处事原则,绝不会提出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法子,而是会力劝病人静养,不要再做任何运动。
可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医者。
我是个炼毒的。
我爹是太医院之首,从祖辈起世代都是杏林高手。
但我是个家门败类。
我对治病救人没兴趣,后院那一堆药材,我天天拿来炼各种各样的毒。
鼠疫蔓延的时候,我就拿药去毒老鼠,于是那阵子我家院里全是老鼠的尸体。
外人看了觉得十分可怕,都骂我是个怪胎,只有阿姐护着我。
她说:「鼠疫横行,除了治疗感染者外,预防传播也十分重要,阿云将老鼠都毒死,同样是大功一件。」
她那时候十七岁,已经是有名的医女,在鼠疫中救下无数人的性命,因而威望极高。
但还是有人质疑:「宋医女,你妹妹现在拿药毒老鼠,以后就会拿药毒人。」
阿姐摇头:「阿云不会拿药毒人的。」
她又说:「药材不过是受阳光雨露长出的植物,既可是药,也可是毒,全看人心善恶。
「再说了,不管阿云制出多厉害的毒,我都能制出对应的解药。」
于是再没有人质疑,因为人人都知道,阿姐医术高超又心地慈善,不管我闹出什么乱子,她总是能为我兜底。
阿姐大我五岁,我一直比不过她。
我曾经不服气地炼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毒,想让阿姐束手无策。
她却都只是微微一笑,不过几天,便制出了对应的解药。
我只好一直甘拜下风。
十九岁那年,阿姐出师,名声超过父亲,正式接过家族的衣钵,开始为太后和皇帝请脉。
也是在同一年,我厌倦了京城里永远肃杀沉闷的氛围,背了个小包裹跑路了。
其实我是自己一个人跑的,但外界都传我是跟野男人私奔的。
阿姐骑快马追上了我,就在我以为她要抓我回去时,阿姐递给我一个包裹,里面是沉甸甸的现银和银票。
那是阿姐的全部积蓄。
她流着泪,转身重新骑上马:「阿云,去替阿姐看看京城之外的自由山水吧。」
那次我才模糊地意识到,原来阿姐也是渴望自由的。
可她是我家的长女,必须背负责任。
于是她将青春耗在高高的宫墙内,履行一个御医的职责。
阿姐履行得很好。
那时贵妃在陪皇上狩猎时受了伤,伤口化脓。
阿姐不嫌脏、不嫌累,为贵妃吸出脓血,治疗伤口。
不过月余,贵妃的伤口便愈合了,皮肤光洁如初,甚至没有留下一丝疤痕。
皇帝也很高兴,在来看望贵妃时称赞了一句:
「人说医者妙手回春,宋医女的确有双妙手。」
他说这话时,目光落在姐姐的手上。
阿姐的确有双非常美的手。
皓腕似玉,指若春葱,手中端着药碗,雪白瓷胎里盛着墨黑药汁,实在赏心悦目。
贵妃嘴角的笑容突然顿了一下。
皇帝走后,她又叫阿姐来请脉。
阿姐一进万春宫,就被太监和宫女齐齐地摁住。
贵妃坐在榻上,眼神厌恶:「贱人,打着治病的名号,实际上想着法子勾引皇上。
「来人,砍掉她的手!」
刀光起落,阿姐直接痛昏了过去。
贵妃冷冷地看着倒在地上的阿姐,随即勾唇一笑,艳丽又恶毒:「不是都说宋医女医术盖世么,那想必断手这样的小病难不倒你。
「那么就请宋医女自己治好自己吧。」
贵妃将阿姐关进了偏殿,不给水、不给药。
不过几个时辰,阿姐就失血而亡。
贵妃随即做出受惊的样子,禀告皇帝,说宋医女在来请脉时想要下毒,自己的宫人情急之下才砍下了她的手。
皇帝向来最宠爱贵妃,贵妃哭得梨花带雨,皇帝一怒之下,问斩了宋家上上下下几百口人。
活下来的,只有几个月前「私奔」出逃,下落不明的小女儿。
消息传来时,我已经来到了渡口,只差一步,就能看到阿姐期待的自由山水。
船夫问我:「姑娘,不走吗?」
我沉默了许久,把信纸用火折子点燃,灰烬落入湖中。
我说:「不走了。」
六个月后,我入了宫,自称流萤。
阿姐,我不要自由了。
唯一能解我毒的你已经不在了。
那么这世间,就没人能阻止我了。
3
贵妃是极度受宠的。
她是皇上的青梅竹马,在皇上还是不得宠的五皇子时,贵妃带着整个家族的势力站在了皇上的背后,助他夺嫡成功。
这番恩情已经足够皇帝感念,更别提贵妃生得绝世姿容,一颦一笑美如天仙。
因此皇帝登基以来,贵妃一直集三千宠爱在一身。
只等生下皇子,便可册封为后。
即便现在只是贵妃,她也实际上已有了执掌六宫的大权,这宫墙之内的女子,命运都捏在她的手心里。
此刻,贵妃用长长的护甲挑起我的下巴,朱红的嘴唇勾起,如同有毒的花瓣。
「流萤啊,你想留在本宫身边做事吗?」
后宫之中,跟对主子何其重要,主子得宠,下人自然也跟着鸡犬升天。
更不要说成为贵妃的贴身宫女,那在这宫中便是半个主子一般的存在。
于是我连忙点头,眼中的期待溢于言表。
贵妃早就料到我必然是这个反应,笑意更盛。
她捏着我的下巴,指甲嵌进我的皮肤,我痛得一抖,却不敢吭声。
贵妃阴恻恻道:「可是流萤啊,你生得太好看了,本宫不放心呢。
「这样吧。」
贵妃随手从她贴身宫女的头上摘下一支簪子,扔给我。
「把你的脸划了,本宫就放心让你贴身伺候。」
我抬起头,盯着那根簪子,浑身颤抖。
「啊,不敢吗?」
贵妃遗憾地摇摇头。
「那就算啦,反正去净事房洗恭桶也是个好差事。
「流萤,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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