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吃馒头的公主》讲述的姚小春宫季卿两人的感情故事,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可惜乱世里孤儿寡母不好活,我娘自生下我身体就不好,到我五岁上撒手去了,于是我继承了我爹的光荣传统,也出门去要饭。村子里人人都穷,要饭也要不到一口好的,我光着脚丫到了镇上,县丞家的奶妈见我可怜,收我做个烧火丫头。…
看过了《吃馒头的公主》,才知道小说里面有这么细腻的情感,很高兴读到这本书,我喜欢。
那是天降帝皇星,是神佛庇佑苍生,是拯救万民与水火!
按太傅教的,应该这么说:
前朝暴虐无道,百姓身在炼狱苦不堪言,本宫的父皇带领一众义士起义,成功终结乱世,建立大安朝。
于是我,前朝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莫名成了安朝独一份儿的嫡公主。
对,没错,我成亲了,夫君健在,儿女双全,生活幸福美满,长年荣居全村最幸福小媳妇儿榜首之位。
在成为公主之前,我最大的忧虑就是儿子不爱吃肉,光爱吃菜;女儿不爱吃菜,光爱吃肉。
现在我最大的忧虑变成了,嫡公主什么的,咱没那个经验啊……
在进宫之前,我和我爹二十五年没见面了。
额,我今年二十五岁。
简单计算一下,不难发现……
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爹他老人家啊!
事情是这样的,前朝末年庸主不堪守国,民乱四起,我爹卖了家里的老母猪换了一袋粮食一把刀,带着同样破衣烂衫的一群兄弟们出去要饭……起义去了,留下怀孕的我娘和一只小花猪相依为命,后来因为我出生,那只小花猪还被剁了做肉汤。
可惜乱世里孤儿寡母不好活,我娘自生下我身体就不好,到我五岁上撒手去了,于是我继承了我爹的光荣传统,也出门去要饭。
村子里人人都穷,要饭也要不到一口好的,我光着脚丫到了镇上,县丞家的奶妈见我可怜,收我做个烧火丫头。
可我多能干啊,凭借我自身的努力,在一众黄毛丫头里脱颖而出,被县丞小姐挑做粗使丫鬟,从此顿顿吃饱饭,一年能有三套新衣裳,村子里的人奋斗一辈子也不一定有我那么好的生活!
小姐长到待嫁的年纪,说好了以后带我出嫁,还承诺让我以后做她的管家娘子。
我满以为我未来的夫婿就是某个不知名姑爷的不知名管家。
就在那时节,县丞家来了亲戚投奔。
来的是个破衣烂衫的瘸腿少年,脸颊瘦得脱相,看着活似一副行走的骨架。
县丞打发他去乡下庄子里住,给了二两白银一袋粮食就再没管过。
没想到几月后那少年来谢恩,将养了一段时间的穷亲戚脸上长肉了,眼睛也有神了,即便穿着粗布麻衣,还是个瘸子,站着不动也是长身玉立的模样,和灰扑扑的我们仿佛不是同一个种族。
偏个题,“长身玉立”这个词儿是太傅最近教我的,在当年我只觉得穷亲戚真是又瘦又高又好看。
小姐情窦初开,看上了表了不知几千里的表少爷,死活要嫁,说哪怕以后跟他做农妇也情愿。
县丞大人早上雾刚散的时候听到这消息,晌午太阳还在正当空就把我塞进牛车送去了庄子,要我嫁给那位“表少爷”。
新婚那天,我身上还穿着给小姐洗衣服时的围裙,表少爷也刚从地里回来,腿上都是黄黄的湿泥。
婚房是下雨天漏雨大风天漏风的破败草屋,晚饭是他早上吃剩的半个馒头。
没有蜡烛,没有亲友,冷清的旷野里只有一个小草屋,草屋里两个人尴尬的不知道手脚往哪儿放。
后来还是我主动出击,问他要不要洗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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