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一年,我其实很了解贺言。他才十九岁,今年刚上大二,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我提醒过他:「你要找小姑娘谈清纯的恋爱也可以,但不要让我知道。」…
《此时尽欢》主角为贺言江娆这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没有之一!膜拜作者如沐春风的脑洞跟想象力,情节环环相扣,每个人物特点跟故事情节描绘的太清晰,喜欢每个角色。真心佩服作者强大的脑洞。
在一起一年,我其实很了解贺言。
他才十九岁,今年刚上大二,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我提醒过他:「你要找小姑娘谈清纯的恋爱也可以,但不要让我知道。」
小男孩本来在低着头认真地给我削苹果,听到这话就急了:「我没有找过小姑娘。姐姐,你是我的初恋。」
像是为了验明正身,他扑过来抱住我。
灯光从他的头顶打下来,正好照在那张轮廓深邃的脸上,连他碎碎的、毛茸茸的头发也显出几分诱人的意味。
我勾着他的下巴印下一个吻,夸奖道:「乖孩子。」
从记忆里回神,我抬起眼,看到贺言拎着行李箱,正站在玄关望向我。
他搬进来的时候就带着这个箱子,如今离开,除了我给他买的衣服外,其他什么都没有带走。
我换了衣服,送他下楼,贺言却拒绝了我开车送他回学校,自己在手机上打了车。
他离开前,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姐姐,我不是为了钱才跟你在一起的。」
我被烟呛了一下,抬眼看到他站在拉开的车门旁,眼尾微微发红,却还强撑着站得笔直,像棵挺拔的小白杨。
「嗯,我相信你。」
听我这么说,贺言忽然挑着唇角笑了一下,眼中一瞬涌上复杂的情绪,像是眷恋,又像是怨恨:「姐姐,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我承认,我有一瞬间的心软和不忍。
但很快地就被陆珩的电话打断了。
接起电话,那边传来熟悉的冷清嗓音:「江娆,我在机场。」
我握紧手机,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静:「好,你找个地方稍等一下,我去接你。」
开车去机场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忆。
在最卑微不堪的青春年月里,陆珩于我而言,一直是近乎神明般的存在。
他高高在上,却又仁慈悲悯,无数次伸出援手,轻而易举地救我于水火。
当我被几个男生堵在角落,举着相机要拍下裸照时,是陆珩从旁路过,砸了相机,把我拉到身后,冷冷道:「不服气就找我算账,别为难女生。」
当最冷最冷的冬天,我从澡堂回去,被同寝的女生锁在门外时,是陆珩找过来,一个电话就把我带出校门,住在了他家位于学校对面的房子里。
进门时,我的头发都结了冰,缩在玄关不敢迈步。
他弯腰从鞋柜里找出一双毛茸茸的拖鞋,摆在我面前:「是我妈妈的鞋子,你先凑合着穿一晚。」
甚至,在继父欠下赌债,打算把我送去抵债的路上,我竟也遇见了准备去上钢琴课的陆珩。
那双曾在钢琴上灵巧地跃动的、修长的手被攥成拳头,狠狠地砸在继父的鼻子上。
陆珩把我挡在身后,侧头说了一句:「衣服乱了,你整理一下。」
然后就又扑了上去。
事情闹大了,继父连同他的债主,都因为参与赌博被警方拘留。
在陆珩的庇佑下,我才得以顺利地读完高中,上了大学。
然后,就在我以为我的心动可以开花结果时,他出国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陆家破产,他回国处理琐事,我还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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