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旺财很生气,可他也只是个下人,根本做不了什么,只得颓败离开。而这时,那几个掌勺此时走了过来将沈良玉围住,其中一个一脸猥琐地说道:“府中啥时候来了位这么白嫩的丫头?”其他几个纷纷附和道:“不知道啊,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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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良玉瞧着眼前金光闪闪的三个大字–勾栏院时,深深的叹息了一口气。
他爹这辈子没啥出息,出生就是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穷孩子,父亲母亲早早撒手人寰,能健健康康长大属实不易。而沈不为也就在年轻时候高光过一把,凭着清隽的面容以及三寸不烂之舌娶了沈良玉的母亲,除此之外,这一生没做过什么得意的事儿。
沈良玉母亲的家族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家中经营着小生意,日子过得还算富足。
沈不为这么个穷小子若说娶王莲确实够不上格,但奈何拗不过瞎了眼的王莲。起初,沈不为刚与王莲成亲那些年过得还算本本分分。后来王莲父母亲相继过世,就开始暴露本性。他慵懒成性,好吃懒做,甚至是吃喝嫖赌样样没放过。
这些年,王家除去开支所攒下来的大量积蓄,也因此被染上赌瘾的沈不为败的精光,王莲一气之下身染急症,短短数月便气数已尽。这不,王宅被抵押之后,沈不为落得无家可归,十五岁的女儿也跟着吃尽苦头,可他仍然不以为意。
哪怕是欠下赌债被追债之人追的无处可躲,也依旧没有改掉半分德行。
沈良玉冷眼瞥他一眼,也就才四十出头,却可见两鬓白发斑驳胡子拉碴,半弓着腰耸拉着脑袋,神色萎靡。
沈良玉的记忆里,她爹年轻时也算是高挑挺拔,如今却已是大腹便便略显油腻的秃顶老头子。想她娘当初也是一清秀佳人,怎么就被她这一无是处的爹骗到手了?她娘可真傻啊!
这不,还连累她为了还清她爹欠下的巨款赌债,不仅把王宅抵押了,甚至还把她卖进了勾栏院里。
沈不为还大言不惭的跟那老鸨子讲价:“你瞅瞅俺家闺女,芳龄十五,长得细皮嫩肉不说,这模样也是一顶一的好。一千两银子咱都不说,折个价,五百两你看如何?”
看看吧,在她爹的眼里,她就只值个五百两。
老鸨子摇着孔雀羽扇,神色略有一丝不屑。
虽说她这做的这行都是不入流的买卖,可好歹进来的都是自愿的,或落难的,还是头一次见这么混账的父亲把亲生女儿送入火坑的。
老鸨子本想拒绝,沈良玉看出来了,在她跟前跪下淡然开口语气凄然地说道:“妈妈不妨成全我爹吧!想我母亲还在世时,家中也算小有资本,可我这爹却不思进取,败光家财气死母亲,如今为了还债抵押了宅子,还要把我卖了。虽说勾栏院是窑子,可在这里做个奴才也好比跟着我这爹强。”
沈良玉装的可可怜怜,哭的梨花带雨,眼神控诉地看了眼有些心虚的沈不为一眼,又看着老鸨说道:“跟着妈妈也好过被他送给大老爷强,若是家中妻妾成群,小女这般恐怕是尸骨无存呀。”
这勾栏院虽说不是什么好地方,可她清楚这个地方并不是一般的青楼,并不会强迫人沦为妓子接客,在这里说不定将来还有一线生机。
沈不为如今都丧心病狂了,指不定为了钱财把她卖进城中那些有钱的老头子府中做填房。
她可听说,深宅大院里,那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可怜,真是太可怜了,围观的人无一不是指责沈不为的不是。
可那又如何?如今为了还债,沈不为才顾不了那么多!还不了债他会被追债人打断腿,如今能救他的只有他的女儿了。说他毫无人道也好,禽兽不如也罢,这不过是人自私的本性罢了。
老鸨子一听心软了,打量着沈良玉精致白嫩的小脸,确实,这般娇嫩的可人,若是沦入城中那些人的手里,指不定糟蹋成什么样呢。
然而就在她将要应允时,一旁围观多时,坐在轮椅上的青年,被下人推着挤进人群。
这青年一进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
青年长得俊俏,然而脸色苍白无血色,许是被人盯着看,一时喉咙发热干痒咳嗽了起来。霎时间,白皙的脸涨的通红一片,犹如春色里一抹娇美的艳阳。
就在众人觉着青年磕的上不来气时,便听他断断续续地说道:“嚯,好一棵嫩芽,如此被人糟蹋实在是可惜。旺财,给他五百两银子,这姑娘我买了。”
一旁默默无闻的小厮面露难色道:“公子咱们出来并没有带这么多的现银。”
青年面露一丝尴尬,很快便镇定自若,说道:“抱歉,身上的银两不够,劳烦你随我们去元府走一趟。”
元府么?众人一听大为吃惊,咱们锦州城内唯一的元姓首富。
这残废病秧子莫非是元府三公子,元凌么?众人此时看向一脸懵的沈良玉的目光多了一丝庆幸。
那老鸨子笑眯眯地对沈良玉道:“你这小妮子运气忒好,遇到元家三公子算是走了狗屎大运,跟着他以后就吃香的喝辣的了。”
天真的沈良玉以为也是如此呢!可是当旺财把五百两的银子交给沈不为手里之后,旺财委屈巴巴地道:“公子,咱们好不容易攒了十年的银子,就这么一下子送出去了,咱们今后又该过苦日子了。我倒是不打紧,可是公子你这身子需要药水调理着,没有银子咱们怎么抓药啊!”
嗯?不是说元府是锦州城的首富吗?为什么堂堂元府三公子这么苦逼?五百两银子要攒十年?沈良玉心中隐约觉着不妙,看来这有钱人家也并非人人都过的富足欢愉。
“无妨,这个月的银子,落入三房应该还有个二两,大不了我省着点。”青年容颜冷峻,咬着牙说道。
听这话是,拨入三房的银子,其实又被人克扣掉,最终落到元凌的手里就仅剩二两银子,连抓药的钱都不够。所以这五百两的银子用了十年攒下来,可怜平日里这元三公子过的该是何等的清苦。
一个富家公子,双腿残疾,而且还染了恶疾,整个人都瘦骨如柴,沈良玉觉着自己挺可怜的了,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比她更可怜,最惨的是,两个可怜的人竟然遇到一块去了。
这该是何等的衰?
正三人各有所思时,一道冷嘲热讽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哟,三弟怎么站在门口啊?往日里见你病病殃殃的舍不得出门儿。怎么今日有这般的好雅兴?”
沈良玉听出此人语气很是尖酸刻薄不怀好意,这就是有钱人家之间的勾心斗角吧?元凌都这么惨了,这做哥哥的看到还要损上两句,也不知道为什么。
元凌似是没听出他刻薄的语气,淡笑道:“前些日子春雨下个不停,闷在屋子里都快发芽了,今日难得天气不错,便让旺财推我出去走走。这不刚回来便碰到大哥,大哥这是要出去?”
沈良玉怎么好像听出元凌的语气有些意味深长呢。
她抬头瞥了眼元庆,只见他勾唇一笑拍拍元凌的肩膀,转身呼啦一声打开折扇潇洒离去。
“这大公子怕是又去粉香楼了,也不怕大少奶奶又让他跪搓衣板。”旺财小声嘀咕道。
元凌轻笑,似有不屑之意,点头示意旺财把他抱进门槛。
沈良玉站在身后,眼睛直直看着旺财轻而易举连人带椅把人抱进去,喟叹这人得多轻啊!
走进元府,沈良玉才知道这有钱人家的院子都比王宅大上一圈,弯弯绕绕的九曲回廊,丫鬟小厮来来回回着。不远处拱桥下的小湖内,荷叶正打着尖儿,小湖中心还耸立着一座假山,小瀑布正从假山中间的石孔中潺潺而流。
正是春日,小草嫩绿,百花绽放。
沈良玉一路跟着走,看的眼花缭乱。
只不过到后来,似乎是越走越偏了,直到在一处较为破败且偏僻的地方停下。
沈良玉看着眼前的宅子,非常之古朴,虽然打理的非常整洁,但也知道这位元三公子怕是在这元府中是个太不得宠的人了。这住的地方,估计连元府有地位的下人都不如。
说什么跟着元三公子吃香的喝辣的,这辈子怕是都没那个命!
瞧他这般瘦弱脸白,今儿个还咳血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死。
“旺财,你带这丫头去隔壁住下吧。”在堂屋里,元凌自己推着轮椅到窗前,伸出纤细白皙的手指拨弄着黑色瓷器里种植的白花。
也不知是光线的原因还是什么,瞧着元凌线条流畅的冷峻侧颜,竟然格外的好看,与那瓷器中的白花碰撞出莹莹清辉,显得朦胧而不真实。
“唉,跟我来。”瞧着沈良玉都入神了,旺财蹙着眉毛唤醒她。
沈良玉回神有些尴尬,急忙屁颠屁颠跟在旺财身后。
“你叫什么名儿?”旺财问。
“旺财大哥,叫我小玉便是。”沈良玉道。
“哼,说真的,你除了长得有几分姿色外,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今日也是遇到咱公子,否则的话你这辈子都在火坑里待着了。只可惜那五百两银子了,你是万万也不值当。”旺财还在为那五百两银子而意难平。
沈良玉低头默不作声。
平白无故之人花个五百两将她买下,也没有逼良为娼,而她爹呢?拿着五百两银子一个字也没说,甚至看都没看她一眼便走了。
你说这人呀,怎么就这般自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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