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朋友们带来的小说《舔狗要退出》,主要描述了《郁笙花辞》之间的故事,书中主要讲述了:我第一次见到沈木里,是在大一军训。那时他是学生会主席,穿着白色的衬衫,站在台上发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从那之后,我便记住了他。每次傍晚去图书馆时,我总要绕路篮球场那边,然后不自觉地停下来。在拥挤的人群中,贪婪地寻找他的身影。…
《舔狗要退出》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提供郁笙花辞章节目录,情节非常吸引人,人物真实生动,情感细腻,快来看看吧!
我第一次见到沈木里,是在大一军训。
那时他是学生会主席,穿着白色的衬衫,站在台上发言。
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从那之后,我便记住了他。
每次傍晚去图书馆时,我总要绕路篮球场那边,然后不自觉地停下来。
在拥挤的人群中,贪婪地寻找他的身影。
这时有人会故意大声笑道:「沈哥,那个女生又来看你了。」
但我的目光,从来只敢匆匆在他脸上停留几秒,便仓皇逃开。
忍不住打听了他的课表,选了和他一起的课。
课上还是忍不住偷看他,自告奋勇地帮他占座,抄笔记,写作业,为他逃课打掩护。
他生病了,半夜冒雨买药送到他宿舍。
他要吃什么,无论是食堂还是外店,只要微信上滴一声,我都会给他买来,他打开的时候还是热气腾腾的。
包括他室友的快递。
他和杜若薇暧昧期吵架了,我辛苦从中帮忙搭线牵桥,让他们重归于好。
久而久之,学校里都在疯传,有个大一学妹,脸都不要了,要死要活地喜欢上了校草兼学生会主席——沈木里。
所有人都说我是舔狗,还有人送我外号舔佬——舔狗中的大佬。
男生们羡慕沈木里,但不妨碍他们嘲笑我。
可我都不在乎,只想让沈木里多冲我笑笑。
连杜若薇都说,她好感动,如果不是沈木里喜欢她,她一定会撮合我们俩。
她比沈木里大两届,和他暧昧了一年,毕业时却和另一个男生在一起了,两人一起去了国外读研。
沈木里知道的时候,这对情侣已经在机场了,他疯了一样跑出学校去拦出租车。
被撞断了一条腿。
后来,他的家人为他办理了休学。
那天我见到了他的母亲,很美丽的一个女人。
血缘关系真的很奇妙,他们长得多像啊,像得让我忍不住想哭。
听说沈木里因为断了腿,在家里不吃不喝,到处乱发脾气,护工都被撵走了几个。
我主动找到他妈妈花姨,表示自己想要去照顾他。
照顾病人是很辛苦的,尤其是一个本来脾气就很坏的。
沈木里总是故意打翻饭碗,弄得一地狼藉,再恶劣地冲我笑。
医生说他有健全的可能,我辛苦给他做复健,他故意不配合,拿那只完好的脚踹我,再毫无诚意地道歉。
恶作剧地喊我扶他上厕所,洗澡,再故意弄我一身水,让我湿哒哒离开他家。
……
我知道,他把失恋,残废,还有戴绿帽的怒气,统统发泄在了我身上。
「郁笙,你以为来照顾我,我就会多看你一眼?做梦吧,乡巴佬!」
「郁笙,你是哪个山沟沟里来的,别用你那起球的袖子碰我,嫌脏。」
「瞧你那裤子掉色的,你家里人也不给你买点好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很想让他笑。
因为不想看见他横眉冷对的样子。
他说得没错,我确实是乡下来的,在照顾完他之后,我还有好几份兼职赶着去做。
花姨要给我算工资,我拒绝了,说我是心甘情愿来的。
她拗不过我,只得让阿姨多做好菜,给我补身子,还会带我去买当季的新衣服。
她是这世上第二对我好的人,所以会支持我和沈木里在一起。
在我不辞辛苦照顾了一年之后,沈木里那条腿终于能独立站起来了。
他回到学校,和我同级。
他又变回了一年前那个意气风发、光芒万丈的沈木里。
以前有杜若薇在,别的女生不好追他,现在只剩下我这个从始至终不被他承认的舔狗。
她们没有顾忌了。
然后我被挂在了校园论坛上。
《扒一扒 A 大有史以来的最佳舔狗——鱼神小姐》。
内容极尽恶心难堪,但我看完却没有什么感觉。
因为我最难堪的事情,早在 13 岁那年就发生了。
那是我命运的转折点,亦使我遇见了这一生渴求。
我把手机静音,躲在图书馆顶楼吹风,沈木里找不到我给他买东西,就不停地连环 call。
我摩挲着手中那张一寸相片,一脸傻笑。
这是偶然一次,我偷偷藏起来的。
笑着笑着就哭了起来。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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