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难怪这么大排场,据说这位莘妃长的倾国倾城,颠倒众生,是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妃子!”“是啊,这几年在后宫那是呼风唤雨,厉害得紧,大家都对她避让三分。皇上是把她宠的无法无天!”“可不是吗,年初,她豪掷万两给顾家盖豪宅,朝廷里议论颇多,但皇上却拿出自己的私银替她补了这个缺,丝毫没有半分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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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臻告辞了家人,谎称自己回宫,她娘泪眼婆娑的送她离开。
街上繁花似锦,游人如织,云臻身处这繁华之中,却不知该何去何从。她在这一世,养尊处优惯了,从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沈府,有晋煊做后盾,不愁吃穿,所以没有任何养活自己的能力。好在在现代学的一些修复文物的技术或许还稍稍派上用场。她当务之急便是找一份工作,解决食宿问题。
“让开!”
“让开!”
街头出现一队精兵,每个人都身穿铠甲,手拿矛枪推开路人,列队形成一股人墙,开辟出一条街。人墙外顿时乱成一团,所有人往左右两边站,原先熙熙攘攘的街面被这阵仗吓的安静下来,秩序井然站在人墙外,说话声音也压得低低的。过了一会儿,不远处有几辆马车过来,看那上头举着的旗,还有这隆重的架势,好像是什么皇亲国戚。
云臻被人群拥挤着,被迫站在街边看这热闹,只听旁边的人悄声议论
“今日据说是莘妃去姻雀寺求神的日子!”
“难怪这么大排场,据说这位莘妃长的倾国倾城,颠倒众生,是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妃子!”
“是啊,这几年在后宫那是呼风唤雨,厉害得紧,大家都对她避让三分。皇上是把她宠的无法无天!”
“可不是吗,年初,她豪掷万两给顾家盖豪宅,朝廷里议论颇多,但皇上却拿出自己的私银替她补了这个缺,丝毫没有半分责怪!”
“她要是能怀上龙嗣,将来指不定能替代皇后掌管后宫!”
“谁说不是呢!只是一直没有动静!”
晋煊的妃?原来他也会如此爱一个女子,把她捧上天的宠着,如果这莘妃当真有孩子,他会怎么疼呢?
想到孩子,云臻的心剧烈的疼痛了一下,为她那个在六池宫未曾出世就离她而去的孩子感到疼痛。曾记得,梨花满地,晋煊拥着她,温情脉脉
“阿臻,将来我希望你能给我生一个小公主,长的与你一样,乌黑的发鬓,灵动的眼,还有活泼的性子。我定会把她捧在手心疼爱!”
“为什么不要皇子呢?”
“我不愿我们的孩子将来要面对帝王家的残酷争夺,面对那些身不由己。我只愿我与你的孩子能够快快乐乐的,自由活着!”
那时的她曾多么的快活,然而当她躺在冰冷的六池宫,当鲜血染红了床单,当她撕心裂肺的感受着那个小小的生命在她的体内一点一点的离开时,迎来的还是一室的清冷,与狠绝的,不曾来望一眼的晋煊。
想起这些往事,心里难受的跟刀剐似的。再没有丝毫兴致去看那所谓的倾国倾城的莘妃了。
鼎沸的人群忽然安静下来
五彩绸云般的锦面轿子从云臻的眼前掠过,轿子上的窗是层薄薄的几乎透明的纱,能看见里边坐着的莘妃,果然是美人,唇角含情微扬,即俏又媚。
眼眸亦是乌黑漆亮,光洁的额头上,一滴如泪的血红玉石,轻轻垂挂着,跟那头上的绚丽配饰遥相呼应,把这妖娆与柔美展示的恰到好处。
如此的女子,谁不怜谁不爱?大家看的如痴如醉,双目圆瞪。云臻也不例外,在现代,哪曾见过这样天仙似的美女?所以也望着出神。
又一辆马车经过,不期然,一双沉沉的,如鹰如冰的眼眸与云臻的双眸撞上。那双眼在见到程歆时,蓦地,冰凉的眼神像把尖刀看向了她,仿佛是看到怪物般不可思议。
而云臻同样是震惊的瞪大了眼睛,电光火石间,犹如一个大锤重重的敲在她心里最深,最脆弱的地方,是晋煊?他看到她了?
她已没有多余的思维容自己想问题,拔腿就往后跑。她万万没有想到,身为通朝帝王的他会陪着妃子去寺庙,而那么的巧,人潮中,竟然一眼就看到了她。
只听见后面有个急切而慌乱的声音,尖锐的喊道:
“停!”
然后是马车的马被忽然猛烈拉住缰绳而仰天长啸的嘶吼,陪护的官员立即下马车,惶恐的问
“皇上,出什么事了?”
紧接着所有的官兵噗通的齐齐跪地,而平民百姓也全部跪地,齐声喊道
“皇上万岁,万万岁!”
云臻已到拐角的地方藏了起来,心还在剧烈的跳动。还好,他已经看不见她了。她探出身子,悄悄的望向远处街面。隔着遥遥的距离,她看着他站在马车上,华袍加身,气宇轩昂的样子,他的拳握的紧紧的,唇角亦是抿的死紧,只是刚才还锐直的眼此刻正茫然的看着跪在地上的众人,一排排,一行行的望了过去,他的气场太冷凝,偌大的街面上,鸦雀无声,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直到过了许久,他眼底的光逐渐的褪去,茫然然,雾蒙蒙的,看不清。
他摇摇头,自嘲的笑了一下,笑容苦涩,转身回到马车内,虽然万重的人围着他,然而他的背影却在繁华之中凸显的如此寂寥。
侍卫战战兢兢的连忙把帘子拉上,官兵也回神,开始驱赶路人。
大队的人马都离开,人群也散尽,云臻噗通噗通跳的剧烈的心才渐渐平稳下来。还仿佛在做梦似的,她竟然看到了晋煊。这颗被他伤的伤痕累累的心隔了这么多年,看到他的那一刻,还是刺痛的厉害。这个人在她心里是顽劣的存在,爱也好,恨也罢,根深蒂固,连她自己都撼动不了。
但是,她已经不是从前的云臻了,再活一次之后,她懂得权,钱,情,并没有明确清晰的分界线,你想得到的,你能付出的,你能承受的,都与这三样息息相关。她不会再那么傻,为了情牺牲一切。
想这些都没用,当下,最重要的是先找个客栈安顿下来,再去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她从沈府出来后,爹娘给了她一些银子,让她打发下人用的,虽够她生活一阵子,但绝不是长久之计。
客栈的大娘见她一个单身女人,又说要找工作,当即非常热情的介绍到
“姑娘,我这倒是有一个活儿介绍,你看看能不能做。”
“正经的活就好,烟花场所就算了,您看我这年纪与样貌,也做不了。”这是实话,云臻现在乔装打扮,梳着妇人发鬓,穿着质朴的村装,脸上也有化妆后出现的暗黄皮肤。在街上,遇到晋煊着实把她吓着,这么打扮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客栈大娘上下打量了一下她,问道
“嫁过人吗?”
“嫁过,年前病死了。”她随口胡说,表情也配合着黯然。
“也是可怜人。我给你介绍的这活儿啊,是去当封府的丫鬟。这封府,你知道吧?天朝首富。你看这天城里沿街的商铺?十家有九家是封家的。”
云臻确实也注意到了,刚才见街上,每家商铺上面够挂着一面旗,旗上写着一个封字,原来是这样。但她奇怪的是
“既然封家这么有钱,还找不到一个丫鬟?你看我这样的能去吗?”
客栈大娘笑,笑容暧昧
“就要你这样的,就要你这样的。”
“哦?此话怎讲?”
“你真没听说过?这封府的当家的,大家称他为封少。”
才说了一个封少,这大娘就打住,语气,眼神里说不出的暧昧,拉着云臻往前靠了靠,还没说第二句,脸便红了,低着声音说
“封少是远近闻名的花花大少,但凡有点姿色的姑娘,他一个都不放过,都能给人弄床上去。”
客栈大娘又往前凑了凑,脸更红到;
“根据那些跟他有过关系的姑娘说,封少那方便可厉害了。这些姑娘,跟过他一次之后,就再也看不上别的男人,哭着,喊着,都想再上他的床。”
“据说,很多姑娘,第二天都下不了床,他的功夫会让你欲仙欲死。”
客栈大娘犹如自己亲身经历过似的,两眼发光,只差没流下口水。
“你知道吧,在这些姑娘们中悄悄流传着一句话,只想跟封少,只要跟过一次,这一生就知足了。”
云臻听的一头黑线,问道
“这与我找工作有什么关系?”
客栈大娘一副她不开窍的模样
“长的稍有姿色的都想着如何爬上封少的床,还有谁好好干活?上过床的又都在私下争风吃醋,还有谁好好干活?封府的管家都急了,这府里一天没人干活可不行,所以管家放话了,这回再找丫鬟,一定要找长的丑的。”
原来是这样。
“管家就不怕他们封少,看腻了美女,哪天口味大变,看上丑女?”
客栈大娘哈哈大笑
“姑娘,别做白日梦了。多的是跟你一样想法的丑姑娘们,家境好的,坏的,都去封府当丫鬟,别说上封少的chuang,连人影都看不见。按封少的话说,他只看得见美的东西。”
“程姑娘啊,你要是好好在封府干,不想歪的,混口饭吃是没问题的,封府有钱,对下人向来不薄。将来存了点银两,找个好人家嫁。”
既然这样,云臻便痛痛快快的答应了客栈大娘。
程歆一进封府,老管家从上到下打量了她半晌,最后冲客栈大娘满意的点头
“这丫鬟不错,又瘦又瘪,肤色又黄,少爷准瞧不上,带她到少爷房内打杂正好。”
客栈大娘连声回答
“是是是。”然后拿着银两欢天喜地的走了。
云臻则跟着老管家去那封少的院落。这一路上,她低着头,谦卑的跟着走,但已把封府的地理位置,结构都用心记下,以防万一要跑路,不至于像无头苍蝇。
一路上,管家也跟她说了几样注意事项
“在府里干活,尤其是少爷那,嘴要严实点,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别问,记住了吗?”
老管家颇为威严,比沈府的徐管家严厉了许多,说话间不带任何情感。
“记住了。”
“你叫什么名字?”
“程歆。”她说了自己现代的名字。从此以后,她在通朝,在天城,只有程歆这个人。
“你擅长做什么活?”
这个问题倒把程歆问住。她在这一世,确实养尊处优,出入有丫鬟伺候,而在现代的生活,也只会简单的家务,而她赖以谋生的手艺,在这个时代,连路边的修鞋匠都比不上。
眼下这个情况,她只能说
“做饭,洗衣。。。”
还没说完,管家打断了她的话
“以后跟着好好学。刚才跟你说的,你记住就好,不该想的别想。”
“是。”
这一路跟着管家到了封少的庭院,还没走进,便听到里面传来嘤嘤哭声。
管家皱眉:
“又是哪个下作的东西在这吵。”
一推门,果然见两个年轻姑娘正在吵,发鬓散乱,衣衫也不整,似刚动过手,此时都哭的梨花带雨,而她们面前是一个男子,似完全不受两个姑娘的影响,一派悠闲的坐在石桌旁品茶。
他穿着一袭白衫,腰间缀着一块翡玉,熠熠生辉。身型高大,举手投足间,自成风流。
两个姑娘在他面前为他争吵,哭闹,而他却从容置身事外。仿佛这天地间,就只有他一人在,慢条斯里的品着茶。
两个姑娘见他完全不为所动,更没有打算出手偏袒任何一方时,才停止了哭泣,泫泪欲滴,满眼惆怅的看着他,娇滴滴的喊了一声
“爷…”
这一声,简直能酥麻进人的心里,纵然是在现代见惯了风月场所的程歆,也忍不住心里咯噔了一下。全身的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而那封少,也终于起身,捏起其中一个姑娘的小脸,指尖在她的脸上摩挲,擦干了泪水。那动作温柔的能滴出蜜来。姑娘脸便红了,含情脉脉的看着他,另外一个姑娘也呆住,望着他。
就在大家以为他会对姑娘做什么亲密动作时,他忽然放手,附身在姑娘耳边,用很轻,很轻,但保证在场的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
“长成这样,还妄想第二次爬上我的chuang?”
“滚,还有你。”
他一手指向另外一位姑娘。
当即,两人脸色青白,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而他已如没事人似得,拍拍衣袖走了,不带任何云彩。
真是渣男啊,真渣,比周成明对女人都渣。
诚然如老管家或者客栈大娘说的,她来封府,除了第一天刚进门时,遇到封少,之后连个人影也瞧不见。因为他真的很忙。作为一个渣男,除了每天到处沾花惹草,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弃一个之外,他还是通朝的首富,业务繁忙。
而程歆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封少院内的卫生工作,例如打算庭院,擦擦桌子等简单的活。不过,过了几天,便深受老管家的赏识。
第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她长的‘丑’,又安分,来了这些天,丝毫没有打听过封少的消息,更没有像别的丫鬟那样天天翘首期盼在门口等着封少回来。而她像头老黄牛,任劳任怨的干活,没有半句怨言。
第二个原因是,管家发现她竟然识字。封少书房的文件全是老管家在管,负责归纳整理。而程歆便有意无意的帮老管家的忙,偶尔他放错了,或没时间处理时,程歆便默默帮他整理。
次数多了,老管家便知道她认字,有学识。
当即就决定,让她以后做封少的贴身丫鬟。
自此,程歆从扫地干粗活的丫鬟一下跃身为封少的贴身丫鬟,活少还轻松。
程歆第二次见到封少,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夜,对,没错。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她正在封少的房内整理卫生,虽然说,他已连着好几天没有回来,但是她还是每晚都会过来替他把卧房整理干净,把床铺铺好,以防他随时回来。
而这一晚,她刚收拾好床铺,窗外起风,把屋内的火给吹灭了,屋内漆黑一片,她怕风把桌面的东西刮倒,所以急忙跑去关窗户。
正关着,忽地听到门口的声音,随着门开,进来两个人相拥相缠的影子。
熟不知道,她一只脚还迈出门槛,身后吧嗒一声,亮了。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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