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定睛看着他,心竟然慢慢地飘起来了。
天啊,这个男人,好帅啊。
长得仪表英挺,两道剑眉飞斜入云,双目光亮如星,高而饱满的鼻下,妃色的薄唇轻轻勾起,昂藏七尺,气质潇洒。
他低头看着我手里的莲藕,很奇怪地问:“你要这个干什么?”
他的声音,真好听啊。小鹿在心里乱撞着,我双眼化作红心,甜甜一笑,啪地将二莲藕分成二节,将老的那一节给他。然后用衣袖擦擦嫩的那一头,一牙咬下去:“好甜,好好吃哦。”做什么,当然是吃了。
“吃?”他更讶异了。
不会吧,生莲藕可以吃,他不知道吗?他微张开嘴看着我,似乎真的不知道。
脑子飞快地转着,这个男人,必定是来头不小,不知道是不是皇上,他N久前才来过一次,又是吵架,可能都不记得我了。
皇上和一个一身泥水的女子,在他的眼里,我一定是个宫女吧。
因为很多小说里写,伟大的男主和草根女,就是这样认识的,然后就喜欢上,还玩那种浪漫的爱情,夜夜来相会。
然后身份一揭破,经过一翻的想不开,最后还是走在一起,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
“好好吃哦。”我甜甜地一笑,伸出小指:“唉,我们拉个勾,你不可以说出去,要不然我就惨了。”我开始勾引帅哥皇上了。
他果然一笑,眼里都是兴趣:“为什么呢?”
伟大的爱情小说啊,我看到了我的希望和火花,我必定会死守皇后的位置,并且要得到帅爱皇上的垂爱,因为他太帅了,我喜欢美男,他又可以供给我最好的生活,我无条件给他俘掳。
我一低头,可怜地说:“因为我肚子好饿,才从凤仪宫里跑出来,找点吃的。”
又咬了一大口:“好甜啊,又爽又脆又多汁。”其实味道是其次,主要是心情极好。
穿越,果然是为伟大的爱情而来的,那是一种孤单与悲切之爱的呼唤,引导着相隔着无数年代的灵魂而来。
根据追帅哥的守则,刚开始,不能和他太久,不能什么都告诉他,要留有一种神秘感,这样,才会引起他的好奇心。
摆出我最漂亮灿烂的笑容:“我要先走了,要是回去晚了,就惨了。”走远了,才回头偷看他。
帅哥果然如小说中一样,一头雾水地站着,手里傻乎乎地拿着那一截莲藕,看着我,若有所思。
后来的结果告诉我,我被小说误导了。
我想着他,我茶饭不思,我不舍地咬着莲藕,咬一口,又欣赏着,齿颊间,是淡淡的莲藕清甜味。
诺大的宫殿,只有我一个人在看着轻纱飞舞着,漾出美妙的风情。
外面的光华,凭地好,风光宜人,气候温和,千株牡丹争送香。
所有的美,都比不上这莲藕啊。
昨天晚上忽然一见,惊为天人。
皇上真帅啊,果然是美人生下来的孩子,会很美。
今晚,他还会好奇地去太液湖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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