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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她过去时,门口停了一辆有些破旧的白色中巴车,车上已经坐了不少人,张一梅和肖燕也在。温安笛面无表情的扫了两人一眼,还真是有缘分呐。谁也不搭理的上车去最后一排坐下,前面有个中年妇女转身笑着跟她打招呼:“安染也去赶集啊?”温安笛点了点头:“嗯,去看看。”她记得这个女人叫秦红霞,是后勤处处长的媳妇,平时在家属院就是好大姐人设,谁家有个矛盾,两口子吵架,都是她去帮着调解。相当于家属院妇女主任一样的存在。一开始原主和傅景初吵架,秦红霞会去劝,只是原主太厉害,又谁的面子都不给,后…

免费试读

“你说傅景初那么好的人,怎么找温安笛这么个女人。”

“可不是咋地,听说这个温安笛在城里有个相好的,到现在都没跟傅景初同房呢。”

“真的假的?那傅队可真可怜,娶个女人还不让碰,看给她金贵的。”

“我看就是傅队人太好,这样的女人就是欠打,打几次就老实了。”錵婲尐哾網

“对对对,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就该狠狠打!”

温安笛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后听着外面几个女人肆无忌惮的议论,谁能想到,两个小时前,这个身体换了芯子?

她刚参加完一场国际性质的医学学术交流会回国,去机场的路上遇见车祸,醒来就魂穿到了这个也叫温安笛的小媳妇身上。

她用两个小时时间,勉强接受自己穿越到了一九七七年的事实,这是一个啥也没有的年代,可能还要面临吃不饱的问题。

紧接着就要接受还是已婚的现实。

原主二十岁,是个城里姑娘,三个月前嫁给在某核工保密单位负责保卫工作的傅景初,住在离市区有两百多公里的山里,夫妻感情冷漠。

温安笛回忆了下原主的记忆,觉得用冷漠都不足以形容夫妻两的关系,可以说是每天都在短兵相接中度过。

傅景初是从农村出来的,原主就瞧不上他,总觉得这人浑身都充满了土坷垃味,嫌弃就挂在脸上,每次开口更是冷嘲热讽。

不许男人上床,还不让男人跟她在一张桌上吃饭。

心情不好就大吵大闹,摔东西骂人,每次傅景初都是默默出去,从来没跟原主正面吵过。

原主和邻里关系相处的,更是一言难尽!

因为小小家属院里住的都是傅景初同单位的,而且很多人的妻子都是农村出身。原主自然看不上这些土包子,每次见面恨不得鼻孔朝天。

温安笛有些头疼的想着原主平时的嚣张跋扈,傅景初竟然一次都没发过火,也算是个忍者神龟般的好男人吧。

也不怪外面女人们这么大声的议论她。

还有一点,让温安笛非常想不通,原主闹成这样,为什么不离婚?

温安笛有些头大的看着房间,里外两间屋,里面一间是原主的,除了一张双人床,一个床头柜和一个三斗桌也没其他家具。

外间靠山墙位置放了个单人床,军绿色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是傅景初住的。

旁边还有碗柜和炉子,一张小饭桌。

配着扫得发亮的泥土地,十分的简陋寒酸。

温安笛长长叹了一口气,在这个出门要条,吃饭要票,糖油都限量供应的年代,她都不知道该怎么生存下去。

门外那群女人又开始讨论中午吃什么,温安笛才感觉肚子咕噜噜的响,好像是原主昨晚发了一通脾气,晚饭没吃就躺下睡了,早上更是没起来。

然后再醒来就变成了她温安笛。

温安笛揉了揉肚子,琢磨着她进入这个身体,可能是原主作得天天不按时吃饭,加上气性太大,造成心肌缺血发生暂时性休克,利用这个空档,她就穿越来了。

做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温安笛是从不会虐待自己身体,既然暂时可能会寄居在这个身体里,那就照顾好这个身子,吃饱后再好好考虑接下来该怎么生活吧。

想到这里,打了个冷战,三月底的西北还是非常冷,外面冰雪消融,屋里不生火却冷得像冰窖一样。

过去摸了摸冰冷的炉子,从小在富裕家庭长大的温安笛,也不知道这个东西该怎么点着。

想了想,还是去问问别人。

转身拉开门,斜射进来的阳光有些刺眼,忍不住闭了下眼睛,再睁开眼,就见坐在不远处晒太阳的几个女人纷纷起身,还有的抱着孩子匆匆离开。

留下的两个,也是满眼警惕的看着她。

温安笛有些头疼,这几个虽然叫不出名字,但原主都跟人吵过架,那个穿着蓝色碎花棉袄的女人,是住在隔壁的邻居,就因为做饭时炒了干辣椒,呛到了原主,原主就一盆水泼人家窗户上,还破口大骂。

另一个抱着孩子,梳着齐耳短发,圆脸看着就老实的女人。

因为孩子中午闹瞌睡哇哇大哭,吵到原主睡午觉,原主就蛮不讲理的在院里骂人家,孩子不会养不如扔了,再哭就过去掐死……等等难听的话。

因为忌惮傅景初职位高,这些家属也不敢跟原主对着骂,不过心里恐怕撕了她的心都有,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愤恨的议论她。

原主造孽太多,温安笛这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两个女人见温安笛拉开门出来并没有对她们破口大骂,对视了一眼,抱着孩子拎着板凳,赶紧各回各家。

还砰的一声关上房门,好像温安笛是什么洪水猛兽。

温安笛站在院里,眯眼看着一排房子,每排八间,每家分两间,房前有个小小的院子,左邻右舍家里已经清扫了积雪,准备天再暖和一些就开始种菜,还有鸡笼养着鸡。

而原主家的这个小院,乱糟糟一团,还堆放着不少树枝木棍,靠窗的墙角放着一些煤块。

温安笛深呼吸了一口,既然没人能求助,那只能靠自己了。

虽然没生过火,却看过不少野外求生节目,只要把木棍点着再放煤块进去,等煤块着起来,屋子就能暖和了。

想着挽着袖子去收拾院里的树枝和木棍,抱回屋里,找到火柴开始准备点火。

树枝和木棍都太湿,温安笛又没有经验,见报纸都引不着,最后灵机一动,把搪瓷缸里最后一点清油都倒在树枝上。

这次倒是点着了,只是浓烟滚滚瞬间弥漫整个房间。

温安笛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呛的直咳嗽,还要抹着眼泪往炉子里扔煤块。

“头儿,你家着火了!”

傅景初和同事回来的路上,远远就见家的方向冒着黑烟,皱着眉头拎着饭盒朝家奔去。

虽然温安笛并不想和他真心过日子,可是为了当年的承诺,照顾她是他的责任。

更不能让她在这里出事。

一脚踹开房门,浓烟扑面而来,然后就看见温安笛蹲在地上,像只花猫般红着眼看着他。 

傅景初最终什么也没说,沉默的吃饭,也可能是温安笛今天不一样,饭后他提醒了一句:“明天隔壁镇有大集,早上十点会有班车在家属院门口送大家过去。”

说完又想起温安笛嫌弃村里土气,怎么可能看上这种集市?不等温安笛回应,默默的收拾碗筷去洗碗。

温安笛坐在火炉边上有些无所事事,窗外天色已暗,隔壁邻居家骂孩子的声音也清晰传来。

天黑外面冷,所有人基本都窝在家里。

可是除了一盏昏暗的灯泡,家里没有电视录音机,连个收音机都没有,这么长的夜晚怎么过?

温安笛看着傅景初弓着腰在案板前洗碗,因为屋里生了火有些热,他就穿了件白色衬衫,衬衫系在腰里,宽肩窄腰格外明显。

特别是躬身洗碗时,身体小幅度动着,腰部力量更明显。

看着还是挺养眼。

温安笛有些无聊的想着,思想逐渐不健康起来,赶紧拍了下额头,她现在连温饱都解决不了,还在胡思乱想什么?

外面有脚步声,接着是个男人在喊:“队长在家吗?”

傅景初甩了甩手上的水,过去开门,温安笛也有些好奇的站起来,竟然还有人来串门?

是隔壁张一梅爱人王文刚带着妻子抱着孩子过来,后面还跟着女医生肖燕。

王文刚进门就不停的冲傅景初道谢:“队长,多亏你救了山子,真是不知道咋感谢了,这个虎娘们在家连个孩子也看不好,还能让孩子噎住。”

张一梅在一旁跟着道谢:“队长,谢谢你了。”

傅景初皱了皱眉头,有些不喜欢这种感觉,毕竟救山子的人是温安笛,不管温安笛平时怎么为人处世,今天确实是她救了孩子。

那感谢的人就应该是她。

没等他开口,肖燕也接过话去:“是啊,今天实在太凶险了,要不是傅大哥在家,山子真是凶多吉少。”

然后又笑看着张一梅:“要我说呀,傅大哥就是山子的贵人,山子应该认傅大哥当干爹。”

温安笛站在一旁看着这几人进来像是没看见她一样,特别是那个肖燕,中午那么冷为了美穿着白衬衣,这会儿又穿了件桃红色毛衣,麻花辫侧垂在肩上,看着倒是温柔恬静。

就是这话说得够婊里婊气。

傅景初眉头拧的更紧,退了一步,扭头看着温安笛:“中午是安染救的孩子,你们要谢,也是应该感谢她。”

王文刚显然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听了后有些惊讶,温安笛怎么可能救人!

每天在家骂人撒泼,他们可是都听见过。

不过既然傅景初这么说,王文刚赶紧换上笑脸冲温安笛道谢:“真是太谢谢嫂子了,我刚回来听完都吓一跳。”

温安笛淡淡的瞥了眼张一梅和肖燕:“不用谢,不过你媳妇确实够虎的,这么小的孩子,不看好很容易呛到,竟然还给一个囫囵干枣吃。”

张一梅变了脸色,连王文刚也一脸尴尬,他确实是来诚心道谢的,没想到温安笛会这么说。

让他怎么办,总不能转身骂媳妇一顿?

肖燕看了眼傅景初,皱着眉头说道:“嫂子,你也不能这么说,你没生养过孩子,肯定不知道带孩子难免会有疏忽的时候。”

温安笛笑了笑:“肖医生生养过孩子?”

肖燕对怼的瞬间涨红了脸:“你胡说什么!”

这个年代,哪能跟大姑娘开这种玩笑。

傅景初只是深深的看了眼温安笛,白天还觉得她像变了个人,现在看来难道是自己的错觉?

之前胡搅蛮缠不讲理,现在是得理不饶人,一开口那小嘴比小刀子还锋利。

可偏偏他竟然觉得温安笛这次没做错!

蹙了蹙眉头,看着王文刚:“没事,孩子没事就好,时间也不早了,你们先回去。”

张一梅碍于丈夫在不敢吱声,赶紧把拎来的一布袋核桃红枣放在旁边板凳上。

肖燕把手里一直端着的饭盒递到傅景初面前:“傅大哥,晚上我包了饺子,刚出锅就给你装了一些。”

温安笛这会儿也算是看明白了,这个叫肖燕的女医生大概是喜欢傅景初,知道对方夫妻感情不合,打算捡漏呢。

不是说这个年代思想保守吗?

看肖燕这姑娘,思想挺开放啊。

是不要脸的大!

温安笛盯着肖燕手中的饭盒看了几秒,又抬头意味深长的看了眼傅景初,冷笑出声,转身回屋还重重甩上门。

傅景初被温安笛那一眼看得莫名心虚,很干脆的拒绝了肖燕:“不用了,我们已经吃过晚饭,时间不早了,你们赶紧回吧。”

肖燕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再把饭盒递过去,红着脸跟王文刚夫妻离开。

傅景初关上门,又看了眼紧闭的里屋门,感觉眉心胀痛,转身继续去洗碗。

……

温安笛并没生气,只是想恶心一下肖燕,反正她是打算跟傅景初离婚的,所以也不会反对谁对傅景初示好。

不过就这个肖燕不行,单纯就看不顺眼她。

温安笛原本以为这一晚上,她可能会睡不着,却没想到躺下后因为想家难过,后来又不得不接受现实。

辗转几次后,竟然一觉到天亮。

鸡叫声,还有人来人往说话声,让温安笛懵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她已经穿越了。

揉着眼睛穿衣服出去,傅景初已经不在屋里,小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

炉火烧的正旺,上面放着水壶,水壶盖上放着饭盒,热腾腾的冒着热气。

温安笛看着冒着热气愣了一会儿神,才去倒水洗漱。

洗完脸回来,拿着毛巾小心的把饭盒端下来放在桌上。

打开饭盒盖,里面竟然是一个白面馒头一个鸡蛋,饭盒边上还有一点咸菜丝。

温安笛昨天翻过橱柜,知道这个家里没有鸡蛋,而馒头家里也没有。

所以,早饭是傅景初去单位拿了又送回来的,而家里的炉火,也是因为昨天自己不会生火,他走时生好火才离开。

怕馒头凉了,还热在炉子上。

温安笛从来不是个矫情的人,这会儿却觉得有些窝心。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被一个人细心照顾着,还是挺感动。

慢悠悠的吃着鸡蛋,打算吃完早饭,也去看看傅景初说的那个大集,要赶紧融入这个大环境中…… 

温安笛吃完早饭,简单收拾了下,拿了点粮票和钱锁了门直奔大门口。

她过去时,门口停了一辆有些破旧的白色中巴车,车上已经坐了不少人,张一梅和肖燕也在。

温安笛面无表情的扫了两人一眼,还真是有缘分呐。

谁也不搭理的上车去最后一排坐下,前面有个中年妇女转身笑着跟她打招呼:“安染也去赶集啊?”

温安笛点了点头:“嗯,去看看。”

她记得这个女人叫秦红霞,是后勤处处长的媳妇,平时在家属院就是好大姐人设,谁家有个矛盾,两口子吵架,都是她去帮着调解。

相当于家属院妇女主任一样的存在。

一开始原主和傅景初吵架,秦红霞会去劝,只是原主太厉害,又谁的面子都不给,后来秦红霞也不管了,不过见面依旧会笑眯眯的打招呼。

秦红霞见温安笛竟然回应自己,态度还挺好,脸上的笑容更浓了一些:“那边大集今年办的挺热闹,听说还有演杂技唱戏的,东西也便宜。你要不要买点毛线给小傅织个毛衣。”

温安笛表情尴尬了一下,她也不会织毛衣啊!

再说她和傅景初关系什么样,她们不知道吗?怎么还这么热心的往一起撺掇。

秦红霞也不管温安笛不说话,自顾的说着:“小傅人很不错,虽然年龄大点,也是因为前些年在边防上给耽误了,业务能力强,以后肯定有前途。”

“你看看都是二十八九岁的年纪,有几个能走到小傅今天的位置?既然是两口子,那就是有缘分,互相谦让日子才能过好。”

“再说了,夫妻俩有什么仇?晚上睡一个被窝什么问题不能解决?”

温安笛听的有些瞠目,这都什么虎狼之词?

她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能一路尴尬的笑着,听秦红霞讲了一路夫妻相处之道。

同时,温安笛也了解了傅景初这个人,十七岁入伍,一直表现很好,曾经还是西北赫赫有名的兵王。

三年前因为一场意外调到现在的单位。

二十九岁的傅景初,在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的情况下,走到今天非常的不容易,也说明能力非常强。

温安笛想想这样的男人城府肯定很深,却能一直包容着原主,人还是不错的。

秦红霞和温安笛聊天时,坐在前排的肖燕和张一梅时不时回头看两眼。

张一梅撇了撇嘴角,凑近肖燕小声说着:“温安笛这两天不对劲,竟然还跟红霞嫂子聊天,你说她咋想的?又想跟傅队长好好过了?”

肖燕心里有些烦躁,脸上却依旧温温柔柔的样子:“不清楚啊,他们要是能好好过日子也挺好的,毕竟温安笛长得漂亮。”

张一梅冷哼一声:“长得漂亮有什么用?看着就不是个过日子的人,你看看傅队长昨晚穿的绒衣,袖子都毛边了也没见给补一补,娶这么个女人有什么用。”

虽然温安笛救了她儿子,可是积累的旧怨,让张一梅依旧非常讨厌温安笛。

肖燕没再说话,扭脸看着窗外,三年前,从傅景初调过来,她就喜欢他,听说他乡下有对象,也没敢表露过心思。

谁知道三个月前,傅景初突然就娶了温安笛,一个蛮不讲理的城里姑娘。

心里多少有些不服气!

中巴车在有些泥泞的路上晃悠了一个小时才到黄庄大集。

温安笛跟着秦红霞一下车,就有些傻眼,这就是她们说的非常热闹的大集?

集市应该是开在稻谷场上,一眼望去,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赶着驴车牛车,推着自行车。

牲口的粪便充斥在空气里,让人头晕。

竟然还有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端着碗吃着东西。

温安笛觉得这里真是能治愈洁癖的好地方!

秦红霞热情的招呼着温安笛:“安染,我们一起走,今天难得赶集,咱们去买点肉,晚上也回去包个饺子啥的,我记得你男人挺喜欢吃饺子的。”

其实这个年代,哪有人不喜欢吃肉饺子呢,那是过年逢年过节才能吃上的一顿美食。

温安笛却没注意到这个,而是把关注点放在秦红霞说的你男人三个字上。

挺土挺俗气的称呼,温安笛却有一种签署所有权的感觉,心里生出一点莫名的滋味。

集市上人山人海很热闹,人们都衣着朴素,有的身上还满是补丁,却挡不住脸上的那份开心。

秦红霞想着温安笛是城里来的姑娘,没见过农村的大集,在一旁热情的介绍着:“这刚过完年没多久,又加上马上要春种,所以老百姓手里没多少余钱,要是过年前和秋天赶大集更热闹,卖小吃的特别多。快看,那边有卖杂碎汤的,安染要不要吃一点儿?”

嘴上是在征求温安笛的意见,却已经挽着她的胳膊往那边走。

温安笛还没适应这有些乡土气息的空气,就被拉到一个乌漆嘛黑的小吃摊前,地上的炉灶上支着一口大锅,里面滚着冒着白沫的杂碎汤。

混着羊肉的腥膻和下水的臭味扑鼻而来。

温安笛有些受不了这个味道,咧了咧嘴:“嫂子,你吃吧,我自己转转。”

秦红霞也没勉强她:“行,一会儿你回来找我,我可要吃一碗,就喜欢吃这个。”

温安笛和秦红霞分开,有些没目的的转着,看见什么都有些好奇。

只有在年代剧里才能看见的怀旧场面,现在都真实的展现在眼前,甚至还能感受到每个路人发自内心的那种质朴的幸福和快乐。

温安笛突然就没那么焦躁了,既然来了,就放平心态,寻找机会让自己慢慢变得更好。

心情不错的转身回去找秦红霞,正好和来找她的秦红霞碰上。

秦红霞旁边还跟着张一梅和肖燕。

看见温安笛两手空空的什么都没买,秦红霞有些惊讶:“咋?啥都没看上?那边毛线不是便宜,我看肖医生买的毛线就挺好看,还是藏蓝色的,这个颜色看着就洋气。”

温安笛就见肖燕笑容勉强的把手里的布兜朝背后藏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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