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给各位带来的最新小说《逃荒七零百亿物资娇养糙汉》讲述的林秋曼沈凌华的感情故事,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
《逃荒七零百亿物资娇养糙汉》主角为林秋曼沈凌华这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没有之一!膜拜作者如沐春风的脑洞跟想象力,情节环环相扣,每个人物特点跟故事情节描绘的太清晰,喜欢每个角色。真心佩服作者强大的脑洞
你这小兔崽…老村长皱眉骂骂咧咧两声:你今年都二十三了,还没个媳妇。我跟你说,你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就我小伙这长相,想娶媳妇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我就不稀罕娶。沈凌华又看了一眼土炕上的女人,大腿还没他胳膊粗,一看就不行。
他大嫂二嫂两个人五大三粗的,还隔三差五吵着腰腿疼,没办法下地赚工分。
她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林秋曼凝视着面前这个一脸嫌弃自己的男人,他跟前世的反应一样,很不乐意。
可是前世她为了能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连哭带跪,硬是跟老村长一起,逼着沈凌华不得不同意把她带回去。
他头发又长又乱,胡渣也乱七八糟,说话粗鲁。跟吴建勋那样的知识分子比起来,真的是云泥之别。
所以前世她哪怕恳求着沈凌华带她回去,打心眼里是鄙夷沈凌华,看不起他的。
可是她错了,是她配不上这么好的沈凌华呀。
老毛华,你要是继续混下去,搞不好得娶寡妇了。老村长用手指甩了甩沈凌华,没好气的提醒着。
沈凌华撇撇嘴:要是我中意,别说寡妇了,老妇我也娶!
林秋曼看着他无羁的样子,又想起在她刚进监狱,沈凌华探视她想让她说出吴建勋这个主谋时,他眼底的沧桑。
大好年华的他,就应该这样无羁自由呀。
前世,没有婚礼,只是拎着行李卷跟沈凌华去了沈家。本该被人说三道四的逃荒女,却被宠上了天。
面对如狼似虎的两个嫂子,也正是沈凌华的粗鲁才为她撑起半边天,让她敢胡作非为。
可她呢?
找各种借口不跟沈凌华同房,更是想法设法的催着沈凌华去水库做劳力,好为她和吴建勋赚学费。
为了敛财,她甚至多次拿两个嫂子的粮食,还诬陷给沈凌华的亲弟弟沈凌康…让他被两个嫂子毒打。
更不值得原谅的是她和吴建勋的罪行,在沈凌康撞破他们两人在山里约会后,两人联手将沈凌康活活打晕了过去。
那时候临近恢复高考,她和吴建勋不想因此坐牢。就找了麻绳将晕倒的沈凌康捆绑起来,栓在了树上,让他自生自灭…
这样的她,即便是重生了,又怎么能心安理得的享受沈凌华的照顾?
想到这里,她缓缓坐起身,一字一顿道:大爷,我是高中毕业,能教书,也能记账,再不行还能下地赚工分。您别为难这位大哥,我也不想麻烦这位大哥。
她不想顺着事情发展的轨迹,顺理成章的跟沈凌华回家…
若她的出现,再让沈凌华为难,那她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赎罪,还是造孽了。
看见没,人家都饿死了,还瞧不上我呢。沈凌华脸上原本的戏谑瞬间收了起来,瞪了林秋曼一眼,头也不回的往外走了。
妮儿,你别瞅着那小伙子长得飞毛炸翅的,他可能干了,一顶三呢,你跟着他肯定不受苦。
老村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盯着沈凌华的背影看了半天,最后讪讪的解释着。
大爷,我不是觉得那个大哥不好,只是不想让他为难。林秋曼抿了抿嘴,很是真诚的解释着:大爷,我能留在村子里吗?
老村长盯着林秋曼手里的证件看了半天,最终咬牙道:你高中毕业,学历挺高的。组织上给我们安排的新老师还没到,这个老师马上就要生产,你先帮着待一段时间课。
不过咱们村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代课老师不能给你算工资,只能算工分。
大爷,我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很满足了,我不要工资,能吃口饭就行了。
谢谢您…林秋曼的眼泪再次不受控制的滑落,老村长心善,两世都能留下自己…
原本代课老师的名额,是会落到吴建勋头上的。虽然后来组织上安排的老师来报道了,可整个小学一共五个年级,一个老师忙不过来,吴建勋还是一直任课。
这一次,她的身边再也不会有吴建勋的位置了!
我们年轻时候也逃过荒,都熬过来了…老村长叹了一口气,也知道在天灾人祸面前,没人能幸免。
大爷,您是好人。
你先缓缓,我去趟小学校。有事你就喊你大娘,她在屋里呢。
老村长说完,便匆匆的往外走。
林秋曼紧绷的身体瞬间放松,倒在土炕上,稍作休息。
前世,她和吴建勋并没有把沈凌华的弟弟打死,可他因为伤到了大脑,救治不及时,痴傻了一辈子。
这个消息,是她从监狱里出来后,来西望村找沈凌华的时候,听乡亲们说的。
说痴傻的沈凌康,只要见到漂亮女人,就会对着人家的脑袋,拳打脚踢,吐口水,连声咒骂。
发起病来,太可怕了,搞的人心惶惶。
所以沈凌华在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带着沈凌康搬到了深山老林里生活。
原本好端端的兄弟二人,因为她和吴建勋的罪孽,变成了野人…
林秋曼知道沈凌康对漂亮女人的阴影,是因为她。
因为那天她就是这样,殴打被吴建勋压在身下的沈凌康…
后来的四十年里,她找各种各样赚钱的工作,赚来的每一分钱都寄给村子里,让他们转交给沈凌华兄弟二人。
可在临死前,她还是没能见到沈凌华和沈凌康,她没能亲口说一句对不起。
回忆到这里,林秋曼早已经是满脸泪痕。
此时,刚刚一时走的潇洒,忘记拿他自制弹弓的沈凌华。犹豫了片刻,刚迈进屋子里,正好对上了那双哭的梨花带雨的眼睛。
大哥…林秋曼急忙伸手擦了擦眼泪,扬唇对着他笑了笑。
你别误会,我回来是拿东西的,不是让你给我做媳妇的。沈凌华举了举弹弓,拔腿就往外跑。
那两条麻花辫挂在肩膀上,衬着她原本就瓜子似的脸颊,更小了一圈。
也不知道她皮肤太白了,还是嘴唇太红了,搭配在一起简直是勾人魂。
尤其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浑然天成的带着一股子让人心疼的劲!
沈凌华暗自庆幸,幸亏没同意把她带回家。
要是天天盯着她那双无辜的大眼睛,他肯定一句硬话都舍不得说。
到时候家里她说啥就是啥,想想这日子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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