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回头望了一眼。
沈灏晨已经走了过来,显然是冲着她来的。
夏可可暗叫一声命苦,脑子立刻短路,压根想都不想,就往包厢中间的桌子底下一钻,四肢趴在地上,爬啊爬,直到膝盖碰到一双擦得光鉴照人的皮鞋,她才算停了下来。
脚的主人略动了动,稍微移后了一些。
然后,一只手伸了下来,慢慢地掀起桌布,从上面望向她。
夏可可也抬起头回望了过去。
在夏可可面前的,正是之前一眼便看见的男人,从这个角度仔细望过去,夏可可才发现那人居然很帅。看年纪……有点看不太出来,但应该有三十了,许是三十四五的样子。五官很深刻,鼻子和嘴型却很秀气,不是那种很娘的秀气,就是……精雕细琢的感觉,线条流畅得有点性-感了。
还有眼睛,纯墨色的、琉璃般的眼睛。又不像三十多岁的样子,因为显得……太干净无辜。
于是大眼瞪小眼,谁也不眨眼,便好像小朋友玩对眼一样,看谁坚持的时间长。
到最后,夏可可终于忍不住,眨了眨。
那人的唇角一勾,露出一抹淡若惊鸿,但是得意至极的笑来。
好像一个胜利者似的。
夏可可就郁闷了:喂喂,谁说这是比赛来着,幼稚,太幼稚!
她正在腹诽,包房的门再次推开了。
桌布被放了下去。
夏可可也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一阵静默后,她听到了沈灏晨的声音,“请问,刚才是不是有个女孩进来了?穿着毛衣,大概……”
夏可可终于明白什么叫做自掘坟墓。
刚才被沈灏晨看见,还不算最丢脸的,若是此时被他从桌子底下揪起来。她真的不要活了。
丢脸丢到老家炕上了。
——自己果然上上下下都代表了弃-妇的可怜可悲可叹可笑。
“没有人进来。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我们订了包厢,便是希望不会被那些不知所谓的醉鬼打搅,所以,如果没有其它事情,还请这位先生出去时顺手关门。”其他人没有做声,这个回答声来自夏可可头顶的方向。
显然,是刚才与她对眼的男人。
夏可可松了一口气。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这个人维护了她。
沈灏晨却没走,他狐疑地看了一下全场,然后,拿出手机,找到那串熟悉的号码,顺手拨了过去。
夏可可的铃声便在此时不合时宜地响起。
“男人,不过是一个无聊的玩意儿,有什么了不起啊了不起。”
童稚版的《卡门》不住地循环。
这还得感谢华菊同学“无微不至”的细节关怀。
夏可可真的想撞墙。
上帝啊,让她人间蒸发吧。
她从毛衣兜兜里将手机掏出来,正想抠电池,之前掀开桌布的那只手,也绕到了桌底,将手心摊开。
夏可可愣了愣,然后一头雾水的,有点傻傻地把手机放在面前的掌心里。
对方非常从容不迫地将她的手机拿了过去,若无其事地上了桌面,指尖一滑,从接听键,滑到了“无声模式”的按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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