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程野许沉颜的书名叫《厌烦到喜欢》,它是作者写的一本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不要我不要! 我许沉颜才不要被任人宰割。 赖账谁不会啊?他程野敢使手段拴住她,她就敢跑。…
《厌烦到喜欢》主角为程野许沉颜,这本书内容合理,情节上没有太多的漏洞,文笔不错。值得慢慢品味
我不要我不要!
我许沉颜才不要被任人宰割。
赖账谁不会啊?他程野敢使手段拴住她,她就敢跑。
趁着这儿他不在家,许沉颜打算换身方便的衣服逃出去。
可她一拉开衣柜顿时傻了眼,各种温柔少女心的小裙子挂满了衣架。
不是吧。
她扒拉着,嘴里嘟嚷着,怎么连件牛仔裤T恤都没有啊?
据她所知,这些衣服都是程野给她买的。
前世许沉颜活的完全不像个女人样,穿衣风格都是偏中性,爱好习惯无非就是跆拳道柔道那些。
记得有次她在程野面前再次败下阵来,他说:
“许沉颜,你能不能像个女孩儿样,温温柔柔的不好吗,整天跟一群野蛮的人厮混什么?这样以后谁敢娶你?”
“你有什么资格管老娘?”
他也不恼,云淡风轻的说道:“许沉颜,话别说太满。”
不管是前世的许沉颜还是这世的许沉颜,她都是高傲洒脱的,不被任何事物束缚的。
好多人都羡慕她,佩服她。
可唯独程野不想她成为这个样子。
他想。
许沉颜不应该整日花着浓妆在街巷打架抽烟骂脏话。
她应该穿上白色的小裙子,嘴里咬着棒棒糖,窝在他怀里在海边看日落。
嗯。
程野喜欢她。
很早就喜欢了。
他见过她最干净单纯的模样,一眼万年。
可时隔多年再见面时,她不但性格大变,好像也记不得他了。
许沉颜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换上了一件白色蕾丝边裙子。
随便哪一件,总比她身上这身女仆装要好的多。
她简单收拾了一下,准备从卧室的窗户跳下去,像这种事她可没少干,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她提起裙边,腿跨上了窗户,想到即将到来的自由,她不免愉悦的扬起嘴角。
狗男人,下次再见,就是老娘灭你时。
然而跳下去的一瞬间她居然看到程野就站在下面,心不由得一咯噔,身体失去了平衡。
哇啊啊啊!完了完了!
许沉颜认命的闭上了眼,心里还不忘骂骂咧咧。
这男人是真的狗,居然在窗户下面逮她。
意料之内的疼痛并没有来,她稳稳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风起,樱花瓣被吹的漫天飞舞,与许沉颜的裙摆共舞。
她惊魂未定的睁开眼,入目就是程野眉心微蹙着的俊脸。
两个人对视了几秒。
许沉颜麻溜的从他怀里跳了下来,站到一边,当场被抓包,她面子有点挂不住。
程野目光深沉:“你干什么?”
“我……赏樱花啊。”
他气笑了:“许沉颜,是我没给你留门吗?你居然跳窗?知不知道多危险?”
咦,居然不锁门的吗?他会有那么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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